智血
aklalwooql
读过 智血
第一章
他从伊斯特罗带到部队去的只有一本黑皮《圣经》,和一副母亲以前戴过的银框眼镜。他曾在乡村小学学过读书写字,虽说其实不学更明智。《圣经》是他唯一读过的书,但并不经常翻看,读的时候总要戴上母亲的眼镜,可眼睛也经常因此而受累,每次看不了多久就不得不打住了。每次队里有人邀他去做罪恶的事情,他就会告诉他,他来自田纳西的伊斯特罗,以后要回那里当一位传递福音的布道师,不管是政府,还是将被派遣去的异国他乡,都绝对不可能将他的灵魂玷污。 他在帐篷里住了几周,交了几个朋友——不算真朋友,不过总得跟人相处吧——后来他终于得到期待已久的机会,有人邀他去妓院。可他却从口袋里掏出母亲的眼镜戴上,并告诉他们,哪怕给一百万加一张羽绒床,他也不会跟他们走,他来自田纳西的伊斯特罗,不会让自己的灵魂被政府或异国他乡玷污的......不过他说着说着声音就嘶哑了,没再说下去。他只能竭力绷着脸,瞪着他们。他的朋友们告诉他,除了神父,没人关心他那该死的灵魂。他挣扎着回答,没哪个听命于教皇的神父可以来伤害他的灵魂。他们告诉他,他根本没啥灵魂,说罢便径自出发去妓院了。 引自第11页 第三章
盲人的嘴轻轻一抿。“我闻到你呼吸里的罪恶味儿了。”他说。 海泽站直身子。 “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没跟着你。”海泽说。 “她说你一直跟着。”盲人伸出大拇指朝女孩指了指。 “我不是在跟你。”海泽说。他意识到手中捧着削皮机盒子,看了看女孩。黑毛线帽在她额头上勒出一道横线。她突然咧嘴一笑,旋即又恢复了严肃的表情,仿佛闻到什么不好的味道。“我不是在跟你,”海泽说,“我是在跟她。”他把削皮机盒子递给她。 刚开始,她好像打算一把抓过它,但并没那么干。“我不要那玩意儿,”她说,“你以为我要它干啥呢?拿走吧。不是我的,我不想要!” “收下吧,”盲人说,“放到你的麻袋里,闭嘴,不然我揍你。” 海泽又把削皮机递过去。 “我不要。”她嘀咕道。 “照我说的收下,”盲人说,“他可没有跟你。” 她接过之后,把它丢进放传单的袋子。“它不是我的,”她说,“虽然我收下了,可它并不是我的。” “我跟着她过来,是想说一句,我可消受不起像她刚才向我抛的那个媚眼。”海泽看着盲人说。 “你是什么意思啊?”她叫起来,“我可从没向你抛什么媚眼。我只是看你撕传单来着。他把它撕得粉碎,”她推了推盲人的肩膀说,“他把它撕碎,像撒盐似的撒在地上,还在裤子上擦手。” “他跟的是我,”盲人说,“没人跟着你。我从他的声音里,能听出他对耶稣的渴求。” “耶稣,”海泽嘀咕道,“我的耶稣啊。”他坐在女孩腿边,把手放在她脚边的台阶上。她穿着便鞋和黑色长筒棉袜, “别听他那连篇鬼话,”她低声说,“他根本没跟过你,爸爸。” 盲人发出了刺耳的笑声。“听着,孩子,”他说,“你不可能离开耶稣的,耶稣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我知道一大堆耶稣的事,”恩诺克说,“我上过那个罗德米尔儿童圣经学校,有个女的送我去的。要是你想问耶稣的事,就问我好了。”他跷着二郎腿,侧身坐在石狮的背上。 “我以前还乐意相信点什么,”海泽说,“后来我走了很长的路,绕着地球走了一半了。” “我也是。”恩诺克说。 “你没走那么远,不然也不会还要跟着我了。”盲人说。他突然伸出手,盖在海泽脸上。有那么一秒钟,海泽没动弹,也没出声,然后他把那双手推开。 引自第30页 “我听到他们在里面走动起来了,”盲人说,“把传单拿出来吧,他们就快出来了。” “还不止这些呢。”她又重复道。 “我们要做啥?”恩诺克问,“那里面在干什么啊?” “活动结束了,”盲人说,“都是我的教众。” 女孩从麻袋里拿出两扎用绳子捆着的传单递给他。“你和那个男孩到那头去发,”盲人吩咐,“我和跟着我的这位待在这里。” “他根本不会碰它们,”她说,“ 除了把它们撕碎,他啥也不想干。” “照我说的做。”盲人说。 她阴沉着脸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然后对恩诺克说:“要是你乐意就来吧。”恩诺克连忙从石狮上跳下来,跟着她向另一头走去。 海泽从台阶上溜了下去 , 但那盲人飞快地伸出手 , 抓住了他的胳膊。他用飞快的语速,低声说道:“忏悔吧!到台阶顶上去,与你的罪恶一刀两断,去把这些传单发给大家!”于是就把一捆传单塞进海泽手中。 海泽试图使劲挣脱,却反而把盲人拉得更近了。“听着,”他说,“我跟你一样干净。” “乱伦、渎神,还有什么?”盲人问。 “这些都是没用的鬼话, ” 海泽说 , “要是我有罪,我什么都没干的时候就有了,我现在不也好好的。”他试图把胳膊上 的手指掰开,但盲人却抓得更紧了。“我不信罪恶,”海泽说,“松开你的手。” “耶稣爱你,”盲人用一种平静而又嘲弄的声音说,“耶稣爱你,耶稣爱你......” “耶稣根本不存在 , 除此之外没什么重要的。”海泽的胳膊挣脱了出来。 “到台阶顶上发传单去,然后……” “我会把它们带上去的,我要把它们全扔到灌木丛里去!”海泽大声喊道,“要是你能看到,你就等着瞧吧。” “我看到的可比你多!”盲人笑着大叫道,“你有眼睛,却啥也看不见,有耳朵,却啥也听不见,不过总有一天你会看到的。” “要是你能看到,你就等着瞧吧!”海泽说着便跑上了台阶。这时,有一群人从礼堂门口出来,有几个已经走下一半台阶。他把双臂像凌厉的翅膀一样张开 , 推搡着从人流中穿过 , 可他刚跑到台阶顶部,新涌出的人流又把他几乎推回到了原地。他再次挣扎着想冲上去 , 直到有人喊道:“让这个白痴过去吧! ” 人们才给他让开路。他冲到台阶顶部,挣扎着挤到一边,站在那里,干瞪着眼,直喘粗气。 “我根本没跟着他,”他大声说,“我才不会跟着那种瞎眼的傻子,我的老天爷啊。”他靠墙站着,抓着那捆传单。一个胖子在他旁边停下来点了根烟 , 海泽推了推他的肩膀。“快看那边,”他说,“看到那边那个瞎子了吗?他发传单和 讨钱两不误,老天爷啊。你真该看看他,他还带着那长相丑陋的孩子,给她穿女人的衣服,也在发传单。我的老天爷啊。” “疯子到处有嘛。”胖子说着便走开了。 引自第32页 “我的老天爷啊。”海泽说。他俯身凑近一位蓝头发、领子镶满红色木珠的老太婆,“你最好从那头走,夫人,”他说,“下面有个傻子在发传单呢。”老太婆身后的人流推着她向前走,不过她用那双明亮的跳蚤般的小眼睛瞄了他一眼。他想挤到她身边,但她已经走开很远,而他又被推回一开始靠墙站的位置。“亲爱的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啊,”他说,“我想告诉你们,你们可能觉得不信奉耶稣,你们的灵魂就不会干净,那就让我告诉你吧,其实你们是干净的,你们每个人都是干净的。我还要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以为那是因为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缘故,那你们就错了。我不是说他没被钉在十字架上,我要说的是,那不是为了你们。大家都听着,我本人就是个布道师,我宣扬的是真理。”人流飞快地挪动着,好像一大团乱麻,散开的线头又纷纷消失在阴暗的街上。“我难道不知道什么存在,什么不存在吗?”他喊道,“我难道没长眼睛吗?我是瞎子吗?大家都听着,”他呼喊着,“我要宣扬一个新的宗教一它可没有什么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参加我的教会,你们不用任何花费。它暂时还没开创,但是马上就要有了。”剩下的几个人瞥了他一两眼。传单七零八落地撒在人行道和大街上,那盲人坐在最下面一级台阶上。恩诺克在另一头,站在石狮头上,努力维持着平衡。女孩站在他旁边,看着海泽。“我不需要耶稣,”海泽说,“我要耶稣做啥用?我有列奥拉·瓦茨。” 他悄悄拾级而下,走到盲人那里,停下脚步。他刚站住脚,盲人就笑了。海泽迈步走开,准备过马路。还没到街对面,那刺耳的声音就紧随而来。他转过身,看到盲人站在大街中央大声喊道:“霍克斯,霍克斯,要是你再打算跟踪我的话!记住我叫阿萨·霍克斯。”一辆车猛拐到一边,以免撞上他。“忏悔吧!”他边吼边笑着朝前跑了几步,假装出要追上来抓海泽的样子。 引自第34页 海泽拱着肩膀,埋头飞快地往前走,他连头也没回,直到身后传来另一个人的脚步声。 “现在既然咱们甩掉他们了,”恩诺克气喘吁吁地说,“干吗不去哪里找点乐子呢?” “听着,”海泽粗暴地说,“我有自己的事要干。我受够你了。”他加快了脚步。 恩诺克一路小跑紧随其后。“我来这里两个月了,”他说,“可一个人都不认识。这儿的人都不友好。我有个房间,就我一个人住,没别人。老爸说我一定要来,是他让我来的,不然我才不来。我在哪儿见过你吧。你是不是从斯托克威尔来的?” “不是。” “梅尔西?” “不是。” “以前锯木厂就在那里,”恩诺克说,“感觉你挺面熟的。” 他们没再交谈,默默前行,一直又走到大街上。街上几乎空无一人。“再见吧。”海泽说。 “我也走这儿。”恩诺克闷闷不乐地回答。在他们左侧有家电影院,电子招牌变幻不定。“要不是被那两个土包子给缠住了,我们本来可以看场电影的。”他边嘀咕边跟在海泽身边迈着大步,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发着牢骚。他一度扯住他的袖子,想让他放慢速度,却被海泽甩开了。“老爸让我来的。”他声音嘶哑地吼道。海泽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在哭。他的脸皱巴巴、湿淋淋的,涨成了紫红色。“我才十八岁,”他哭着说,“他让我来这儿,我一个人也不认识,这儿谁都不搭理我。他们一点也不友好。他自己跟个女人跑了,打发我来这儿,可那女人根本待不久,她屁股还没在椅子上坐稳,就会被他打跑。你是这两个月里第一个让我觉着眼熟的。我在哪儿见过你,我知道我肯定在哪儿见过你。” 海泽板着脸,目不斜视,恩诺克继续含糊不清地唠叨着。他们路过了一座教堂,一家旅馆和一家古玩铺子,拐进瓦茨夫人家所在的那条大街。 “要是你想弄个女人,那可不用跟着那个你给她削皮机的丫头,”恩诺克说,“我听说这儿有个房子,我们可以到里面找乐子来着,我下个礼拜还你钱好了。” “听着,”海泽说,“我自有地方去——离这儿只隔着两扇门。我有个女人。我有个女人,明白不?我马上就去那儿找她。我不用跟你去。” “我下礼拜还你钱嘛,”恩诺克说,“我在城里的动物园干活,给他们看门,每个礼拜都领得到薪水。” “滚开。”海泽说。 “这儿的人都不友好。你不是这儿的人,可你怎么也一样。” 海泽没理他,缩着脖子继续往前走,好像很冷似的。 “你也不认识谁,”恩诺克说,“你既没女人,也无事可干。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除了耶稣啥也没有。我早看穿你了。” “我就到这里。”海泽头也不回地拐上小道 恩诺克停下脚步。“是哦,”他哭着说,“是哦,”他把衣袖伸到鼻子下擦鼻涕,“是哦,”他哭喊着,“你想去就去呗,不过先看看这儿。”他拍拍口袋,跑上前抓住海泽的衣袖,把削皮机冲他晃着。“她把这个给我了。她给我了,你没辙了吧。她告诉我他们住哪儿,还让我带你去看他们——不是你带着我,而是我带着你——当初是你要跟在他们后面的。”泪水在他眼里闪闪发亮,脸上露出邪恶扭曲的笑。“你这模样好像你的血比所有其他人的都聪明似的,”他说,“其实才不是!我才是。不是你,是我!” 海泽一声不吭地台阶中间呆立了片刻,远远看去显得如此瘦小。他抬起手,把一直抓着的那捆传单甩了出去,恰好砸中了恩诺克的胸部,痛得他龇牙咧嘴。他呆立在那里,大张着嘴,盯着他胸部被击中的位置,接着转过身,冲上了大街。然后海泽便进了门。 引自第35页 第五章
恩诺克从来不会直接走到公园里那个黑暗的秘密中心。那是下午活动的高潮部分,在此之前他要先做点别的事。出了小树林,他会走到一个名叫“霜瓶”的热狗摊子,那摊子形状酷似装着橘子汽水的瓶子,顶上刷了一圈蓝色霜雾。他会买一份巧克力麦芽糖奶昔,对女服务员揶揄地评头论足几句,他相信她在暗恋自己。之后他会去看动物。它们关在一长排铁笼里,就像电影里的恶魔岛监狱一样。笼子冬天有电暖,夏天有空调,专门雇了六个人照顾它们,喂它们吃T骨牛排。动物们啥也不做,只管睡觉。恩诺克每次见到它们总是又恼怒又憎恨。在这之后他才会去“那个地方”。 引自第53页 他在半山腰赶上了海泽,正当抓住他的胳膊,拉着他转过身时,他突然一阵虚弱,轻飘飘的像个气球,顿时呆若木鸡。海泽抓住他的肩膀摇晃着,他吼道:“地址是什么!给我地址!” 恩诺克即便知道地址,这会儿也想不起来,甚至站都站不住。海泽一松手,他向后倒去,倒在一棵下半截涂白的树上。然后又从树上滑了下去,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满脸欣喜,感觉自己好像漂浮在了空中。他远远地看到有个蓝色的身影一跃而起,并捡起一块石头,只见那张疯狂的脸转了过来,与此同时,那块石头也飞了过来。他紧闭双眼,石头击中他的额头。 等他醒来,海泽已经不见了。他躺了一会儿,把手放在额头上摸了摸,再举到眼前,只见一片血红。他转过头,看到一滴血滴在地上,就在他这么看着的时候,那滴血像一泓泉水一般扩散开来。他坐直身子,感觉浑身冰凉,他把手指放进那红色的泉水里,隐约听到自己的血液在流动,他那神秘的血液在这个城市的中心奔涌。 于是他知道,不管他注定要干什么,都才只是开始。 引自第65页 第六章
海泽离开房间时,已经盘算好该说什么。“我也住这儿,”他说,“我想,要是你女儿总这么对我抛媚眼,我总归也要对她有所表示吧。”他没看那女孩,而是盯着盲人的墨镜和他脸上肆意蔓延的奇怪伤疤。 “那天晚上我那么看你,”她说,“是在对你干的事表示愤慨罢了。眉来眼去的人是你才对吧。爸爸,你真该看看他对我上下打量时的样子。” “我创立了自己的教会,”海泽说,“无基督教会,就在大街上布道。” “你非要缠着我,是吗?”霍克斯说。声音异常冷漠,跟上回大不相同。“我可没请你到这儿来,也没让你这么阴魂不散地缠着我。”他说。 海泽本以为会受到不期而至的欢迎。他犹豫着,试图再找点话说。“你算什么布道师?”他喃喃自语道,“根本看不出你能拯救我的灵魂!”盲人对着他的脸砰地关上了门。海泽目瞪口呆地看着紧闭的门,过了一阵才用袖子擦了擦嘴,愤然离去。 回屋后,霍克斯摘掉墨镜,从百叶窗上的一个洞里看着他钻进汽车开走。他凑到洞前的那只眼睛比另一只圆一点、小一点,不过显然两只眼睛都能看见。女孩凑在更低的缝隙处往外看。“你为什么不喜欢他,爸爸?”她问,“因为他追我吗?” “如果他是来追你的,那我倒要欢迎他了。”他说。 “我喜欢他的眼睛,”她观察得细致入微,“它们看起来好像根本没看到东西,但还是一直盯着看。” 引自第70页 他们的房间跟海泽的一般大,不过有两张床,一个煤油炉和一个水槽,还有一只用来当桌子的大箱子。霍克斯坐在一张小床上,往嘴里塞了一根烟,自言自语道:“这该死的拿耶稣混饭吃的家伙。” “嗯,想想你自己的过去吧,”她说,“你那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你不也熬过来了吗,他也会的。” “我可不想被他缠着,”他说,“他让我不自在。” “听着,”她也在床上坐了下来,“帮我搞定他,然后你就走好了,想干吗干吗去,我跟他一起过。” “他根本都没有在意你吧。”霍克斯说。 “就算他没有,”她说,“那也没关系。那样我更容易搞定他。我想要他,你一定要帮我,然后你就可以顺心如意地走了。” 他抽完烟躺在床上,脸上挂着若有所思又有点邪恶的表情。他躺在那里,笑了一声,旋即表情又凝重起来。“好吧,那或许也不错,”过了一会儿他决定道,“那样的话,没准会像浇在亚伦胡子上的油一样美呢。” “听着,”她说,“或许是我疯了吧!我就是对他很着迷。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让我喜欢的男孩。干万别让他跑了。告诉他你是怎么因为耶稣变瞎的,给他看你那剪报。” “是啊,剪报。”他说。 海泽边开车边想着心事,下决心一定要搞定霍克斯的女儿。他想,盲人布道师看到自家姑娘被糟蹋,就会意识到他宣扬无基督教会是在玩真的。除了这个,还有另一个理由:他不想回瓦茨夫人那里了。昨晚他睡着后,这可恶的女人竟偷偷摸摸起床在他帽子上剪了个口子。他感觉自己应该有个女人,不是为了享受肉欲,而是为了表明既然不相信所谓的罪恶,就应该身体力行。不过他已经受够了瓦茨夫人。他想找个可以对其施教的人,他觉得盲人的女儿倒挺合适,因为她既然如此其貌不扬,想必也是天真无邪的。 引自第71页 回房间之前,他去一家服装店买了顶新帽子。他想要一顶与之前完全不同的,结果买了一顶白色巴拿马草帽,上面镶着红绿黄三色的丝带。店主说这帽子再合适不过了,特别是如果他打算去佛罗里达的话。 “我不去佛罗里达,”他说,“这帽子与我之前戴的正相反,就为了这个。” “你戴它去哪儿都成,”那人说,“这是新款。” “我知道。”海泽说。他刚出门就扯下了彩色丝带,把帽顶的皱褶拍平,帽檐也被翻了下来。然后才戴上这帽子,结果看起来跟之前那顶一样难看。 那天下午,他一直等到差不多吃晚饭的时候,才又敲响霍克斯家的门。门几乎立刻开了,女孩的脑袋从门缝里探出来。他推开门,都没正眼看她一下,就兀自进屋了。霍克斯正坐在大箱子旁。剩余的晚饭还摆在面前,不过他没在吃。他慌里慌张地戴上了墨镜。 “要是耶稣治好了盲人,你怎么没让他治好你呢?”海泽问。这句话是他之前就在自己屋里想好的。 “他也弄瞎了保罗。”霍克斯说。 海泽坐在其中一张小床边上。他扫视了一下四周,目光重又回到霍克斯那里。他跷起二郎腿,接着又放下,然后再次跷起。“你脸上的伤疤是哪儿来的?”他问。 假盲人俯身向前,微笑道:“你要是愿意忏悔,还来得及拯救你自己。我可救不了你,不过你可以救自己。” “我已经这么干了,”海泽说,“但不是通过忏悔。至于我是怎么做的,在我每晚的布道里。” 引自第73页 “看看这个。”霍克斯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剪报,递给了他,扭曲的嘴唇上没有一丝笑意。“我的伤疤就是这么来的。”他低声说道。女孩站在门旁对他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微笑,别这么愁眉苦脸。他一边等海泽看完剪报,一边慢慢恢复了笑容。 剪报标题是:“福音传教士许诺自残至盲。”其余部分写道,阿萨·霍克斯,一位自由基督教会的福音传教士,允诺自残至盲,以证明对耶稣·基督拯救了他这一事实的虔诚信仰。他将于十月四日星期六晚上八点,在一个布道会上行此壮举。报纸的日期是十多年前了,标题上方有一张霍克斯的照片,当时他大约三十岁,脸上还没那伤疤。只见他双唇紧闭,一只眼比另一只小一点,也圆一点。他嘴巴的形状,既可以解读为神圣,也可以给人以精明之感,不过他眼中有一种茫然的神色,透露出心头的恐惧。 海泽读完剪报依然呆坐在那儿。他前前后后读了三遍,然后摘下帽子又戴上。他站起身,在屋里环顾了一圈,好像想不起来门在哪里。 “他是用石灰把自己弄瞎的,”女孩说,“有好几百人都皈依了。一个人既然能让自己变瞎来证明信仰,也一定能够拯救你吧——或者哪个流着他的血液的人也能啊。”她灵机一动补充道。 “有辆好车的人不需要证明。”海泽嘀咕道。他对着她怒目而视,然后慌忙走出门去。不过当门即将关上之际,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于是转身推开门,把一个折了好几次的纸团塞给她,这才匆匆忙忙地往车的方向走去。 霍克斯从她手中夺走纸团打开,上面写着:宝贝,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姑娘,我就是为了你才搬到这里来的。她越过父亲的胳膊读着这些甜言蜜语,开心得脸都红了。 “现在你看到白纸黑字的证据了吧,爸爸。”她说。 “那个杂种拿走了我的剪报。”霍克斯嘀咕道。 “好啦,你不是另外还有一张吗?”她得意地笑着。 “闭嘴。”他瘫倒在床上。另一张剪报写的是:福音传教士神经崩溃。 “我可以帮你弄回来。”她提议道。她站在靠门口很近的地方,万一惹怒了他,便可拔腿就跑,但他并未理睬,而是转身对着墙壁,好像打算睡觉了。 十年前,在一个布道会上,他试图弄瞎自己,两百多个人等着看他的壮举。他做了一个小时布道,讲保罗致盲的故事,以此来给自己鼓励,这时他突然看到自己的双眼被一道神圣的闪电刺瞎的情景。但他还是鼓足勇气,把手伸进那桶生石灰,把石灰涂在脸上,不过怎么也没办法让石灰涂进眼晴。他召集了足够多的恶灵来帮他达成此愿,不过那一刻,它们全都没了踪影,只有他自己还完好无损地呆立在那里。他仿佛看到是耶稣把他们赶走的,耶稣正站在那儿召唤他。最终他冲出帐篷,钻进小巷逃走了。 “好啦,爸,”她说,“我先出去一会儿,让你安静一下。” 引自第74页 第七章
第二天下午他取回车,开到乡下,想看看它在开阔路面上的表现如何。天空蔚蓝而又澄澈,颜色比他的衣服略淡一些,空中飘着一大片炫目的云彩,那外形仿佛还长着卷发和胡须。开出城外大约一英里,他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在清嗓子。于是便放慢车速,转过头,看到霍克斯的女儿从地板上爬起来,坐到搁在座位框上的长条板上。“我一直就在这里,”她说,“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她头发上插着一束蒲公英,苍白的小脸上长着一张红红的大嘴。 “你躲在我车里干吗?”他生气地问,“我有事要做,没时间干傻事 。 ”但又突然想起自己还要勾引她,便立马调整了恶劣的语气,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说道:“是啊,当然,见到你很高兴啊。” 她把一条穿着黑色长袜的腿勾上前排座位的椅背,接着整个身体也爬了过来。“你那纸条里的意思是说我‘好看’呢,还是只是说我人‘好’?”她问。 “都有。”他生硬地说。 引自第77页 “我叫萨巴斯,”她说,“萨巴斯·莉莉·霍克斯。一出生我妈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因为我是安息日出生的,然后她在床上翻个身就死了,我从没见过她。” “嗯。”海泽说。他收紧下巴,心存警惕,继续开车。他根本不想与人为伴,这样一来,今天下午和在车里的惬意全都烟消云散了。 “他和她没结婚,”她继续说,“所以我成了私生女,不过我有什么办法?是他造成的,又不是我想要这样。” “私生女?”他嘀咕道。他看不明白一个能为了耶稣弄瞎自己的布道师怎么会有私生女。他转过头,第一次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她点点头,嘴角翘起。“一个如假包换的私生女,”她抓住他的胳膊肘说,“你知道吗?私生女是不能进天堂的!” 海泽只顾看着她,差点把车开进沟。“你怎么可能。”他刚一开口,就看到面前的红色堤坝,吓得赶紧掉头开回大路。 “你看报吗?”她问。 “不看。”他回答。 “好吧,报上有个叫作玛丽·布里托的女人,当你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她会教你怎么做。我给她写了一封信,问她该怎么办。” “你怎么会是私生女呢,他都能把自己弄瞎。。”他又开口道。 “我是这么写的:‘亲爱的玛丽,我是个私生女,我们都知道私生女不能进天堂,但我总能吸引男孩们喜欢我。你说我该不该和他们玩玩呢?我反正也进不了天堂,所以关系不大吧。’” “听着,”海泽说,“要是他弄瞎了自己,那他怎么能......” “然后她回了一封信给我,她说:‘亲爱的萨巴斯,稍微玩玩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我觉得你真正的问题是如何适应现代社会。也许你应该重新检视你的宗教价值观,看看它们是否能满足你在日常生活中的需要。如果能够正确地看待它,不让它阻碍你的话,一段宗教经验可以成为很美好的生活插曲。你不妨读点关于伦理价值观的书。’” “你不可能是私生女,”海泽说,脸色变得非常苍白,“你肯定是搞错了。你父亲弄瞎了他自己啊。” “然后我又给她写了一封信。”她微笑着用穿球鞋的脚挠挠他的脚踝,“我说:‘亲爱的玛丽,我真正想问的是,自己该不该如此鬼混到底?那才是我真正的问题。我很适应现代社会。’” “你父亲弄瞎了自己啊。”海泽重复道。 “他不是一直都像现在这样好,”她说,“报上那女人再也没有给我回信。” “你意思是,他年轻时并不信,但是渐渐信了?”他问,“你是这个意思吗?难道不是吗?”他粗鲁地把她的脚踢开。 “没错。”她边说边把身子坐直了一点。“不要介意我把腿放你腿上。” 引自第78页 “我可以拯救你,”她说,“我心里有座教堂,在那里耶稣就是上帝。” 他把身体靠向她,眼里闪着亮光,“我信奉的是新耶稣,”他说,“他不会浪费自己的血去救赎世人,因为他只是个普通人,更没什么上帝附在他身上。我的教会就是无基督教会!” 她凑近他,问道:“私生女在那里可以得救吗?” “在无基督教会里没有私生女这中事,”他说,“一切归一,私生女跟任何人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很不错嘛。”她说。 他不耐烦地看着她,因为脑海中有个声音在反驳他,那声音说私生女是不可能得到拯救的,世上只有一个真理——那就是耶稣是个骗子——而她这种是毫无希望的。她扯开领口,平躺在地上,微微抬起两条脚,问道:“我的脚白吧?”。 海泽没看她的脚。他脑海里的声音说,真理不会自相矛盾,私生女不可能在无基督教会得到拯救。不过他决定忘掉这个,并确信这是无关紧要的。 “以前有个小孩,”她翻个身趴在地上,“没人在意他是死是活。他的亲戚互相推脱,最后送他到奶奶那里。那老太婆是个坏女人,她身边根本容不下他,因为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让她全身起鸡皮疙瘩。她浑身浮肿,痒得不行,连眼晴也不例外,她什么办法也没有,只能满大街乱跑,挥着手骂骂咧咧。当那孩子在身边时,她病得更厉害,所以她把他锁在一个鸡笼里。他仿佛看到那老太婆在地狱之火的灼烧下,浑身发肿,饱受煎熬。他把看到的全都告诉了她,那老太婆受不了肿胀之痛,最后跑到井边,用井绳绕在脖子上,投下水桶把脖子勒断了。” “你猜我有十五岁了吗?”她问。 “在无基督教会,私生女这个字眼是没有意义的。”海泽说。 “你干吗不躺下来放松点?”她要求道。 海泽挪动了几英尺后躺下来。他把帽子盖在脸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她用手和膝盖撑起身体爬到他身边,盯着他的帽顶,然后像掀开盖子一样掀起那帽子,凝视着他的眼睛。他也正直愣愣地往上看着。“不管你有多喜欢我,”她轻声说,“我都不会动心的。” 他把视线对准她的脖子,她慢慢地低下头,直到他们的鼻子几乎碰上,可他仍旧不愿意与她对视。“我看清你了。”她顽皮地说。 “走开!”他猛地跳起来。 她连忙爬起身,跑到树后。海泽戴上帽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想回到埃塞克斯里去,因为突然意识到它停在乡村马路上,还没上锁,随便哪个路过的人都能把它开走。 “我看清你了。”树后有个声音说。 他飞快地朝反方向走去,回到车那里。树后那张脸上喜滋滋的神情突然消失得了无踪影。 引自第80页 第九章
霍克斯一直把门锁着。只要海泽来敲门(他每天都要来两三次),这个福音传教士就让女儿出去见他,等她一出门又连忙把门锁上。海泽总是阴魂不散地缠着他,总想找借口进屋对着他的脸看个没完,这让他气急败坏,因为他不想被人看到自己总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海泽无法理解为什么传教士不欢迎他,传教士看到一个他认为是堕落的灵魂时,不都应该热情相待吗。他绞尽脑汁想进到屋里去,但那扇他够得到的窗户也锁上了,百叶窗关得密不透风。如果有可能,他真想看看那副墨镜后面是怎样一个人。 每次他去敲门,等那女孩一出来,门就从里面被锁上,然后他就没法摆脱她了。她跟在他后面,爬进车里,把他兜风的兴致搞得荡然无存,或者一直跟进他的房间,坐下后赖着不走。他早就放弃了勾引她的想法,现在只想着如何保护自己。他有一周没回过家了,一天夜里上床后,那姑娘偷偷溜进他房里,手里拿着一个装有燃着的蜡烛的果冻杯,瘦削的肩头披了件女士睡袍,后摆拖在身后地板上。直到她走到床边,海泽才猛地醒过来,吓得连忙从被子里跳到了屋子中央。 “你要干吗?”他说。 她什么也没说,那龇牙咧嘴的笑在烛光下显得更夸张了。他对着她怒目而视了一会儿,然后一把抓起直背椅,举起来好像要向她砸过去似的。之后她只逗留了片刻就转身离去。由于屋里那扇门没有门闩,所以回床上之前,他把椅子顶在了门把手下。 “听着,”她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后说,“啥都没干成,他差点用椅子砸我。” “我过两天就走了,”霍克斯说,“等我走后,你要是还想有饭吃,现在最好赶紧把他搞定。”他喝醉了,不过说的是实话。 引自第95页 如果海泽相信祈祷的话,他肯定会祈求上苍给他送个信徒过来,但他恰恰不信这一套,取而代之的只有烦恼。然而两天之后,信徒就出现了。 引自第97页 通向真理的唯一道路就是亵渎。 引自第97页 “朋友们,那是因为,”奥尼说,“在这世上一个朋友也没有,大概是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能遇到的最可怕最孤独的事了!但那就是我的遭遇。我绝望至极,甚至都想要上吊自尽。就连我那亲爱的老母亲也不爱我,倒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薄情寡义的人,我只是从来就不知道如何表达我内心的善良。每个来到这世上的人,”他挥舞着胳膊说,“生来都是善良和友爱的。刚出生的小孩爱每个人,朋友们,他的天性是善良的一直到发生了一些事。朋友们,发生了什么事呢,不用我多嘴,你们也能想到。随着那孩子逐渐长大,他内心的善良会显露的越来越少,由于忧愁和烦恼的侵扰,他只能把善良埋藏于内心深处。于是他变得痛苦、寂寞、难受,朋友们啊。他大声疾呼:‘我的善良都去哪儿了?所有那些爱我的朋友都去哪儿了?’可自始至终,他那朵饱受摧残的善良之花都深藏在他内心,丝毫没有显露过,从外表上看只是个平庸寂寞之人。朋友们,他要么会自杀,要么就去杀人,杀你或者杀我都有可能,再不然就彻底沉沦。”他娓娓而谈,厚重的鼻音里带着悲伤,不过始终微笑着,让人觉得他已然经历过他所说的那些,如今已超然物外。“朋友们,这就是我的感受,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说着他抱起胳膊,“可一直以来,就是在我想要上吊自尽,或彻底沉沦的时候,我内心也都是善良的,像所有人一样,我只是需要点东西来帮我把它引出来。我只是需要一点小小的帮助啊,朋友们。 “然后我就遇上了这位先知,”他指着车前盖上的海泽,“朋友们,那是两个月前的事了,我听说他要设法帮助像我这样的人,宣扬‘没有基督的基督教会’,这个教会会找出一个新基督,帮我释放内心深处的善良天性,让所有人都能享用到它。朋友们,那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现在你们看到的我已今非昔比。我爱你们所有人,希望你们都听听他和我的宣讲,加入我们的教会,‘神圣的没有基督的基督教会’,一个拥有新耶稣的新教会,此后你们就会就像我一样获益匪浅!” 海泽弯下腰。“这人说的不是真话,”他说,“我在今晚之前从没见过他,两个月前我还没开始传教,教派的名字也不是什么神圣的没有基督的基督教会!” 那人对此置若罔闻,群众也一样。此时已经聚集了十来个人。“朋友们,”奥尼说,“我真高兴你们是现在才见到我,而不是两个月前,因为那时我还没法给这个新教会和这位先知作证。如果我带着吉他就好了,那样事情就能说得更明白,不过我还是会竭尽全力的。”他得意地微笑着,但显然他并不觉得自己比别人,甚至是以前的自己好多少。 引自第99页 第十章
他回到房间时,萨巴斯正在他床上。她缩在一个角落,一只胳膊抱住膝盖,另一只则抓着床单,表情阴郁忧伤,好像打算长留此处。海泽坐在床边,没正眼看她。“就算你用桌子砸我我也不在乎,”她说,“总之我不走,我已经没地方去了。他扔下我跑了,是你把他逼走的。昨晚我没睡,我看到你进来,用火柴照着他脸。我想无论是谁,根本不用点什么火柴,就能看清他是什么货色。他就是个骗子。他甚至都算不上大骗子,只是个小角色。要是哪天他厌烦了这一套,就到大街上讨饭。” 海泽弯下腰,开始解鞋带。那是双旧的军用鞋,为了避免引起当局的注意,已经染成了黑色。他脱掉鞋子,把脚放在舒适的地方,眼睛注视着脚下的地面。萨巴斯则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 “你会不会打我?”她问,“如果要打,现在就动手吧,反正我也不会走。我没地方去了。”他看起来不像要打人,倒是好像打算一直这么坐到死为止。“听着,”她连忙改变了语气,“我第一次看到你时,就对自己说,那就是我想要找的人,就算让我得到他的一部分也行!我说,姑娘,单看那双核桃壳色的眼睛就能让人发疯!他那傻乎乎的表情啥都藏不住,他和跟我一样,也坏到了骨子里。唯一的区别是我喜欢这样,可他不是。我说的没错吧,先生!”她说,“我喜欢这样,我可以教你怎样喜欢它。你难道不想学吗?” 他微微转过头,看到肩膀后面那张相貌平庸的小脸和一双炯炯有神的绿眼睛,她正咧嘴微笑着。“是啊,”他僵硬的表情纹丝不动,“我是想。”他站起来,脱掉外套、裤子和内裤,放到直背椅上。然后关掉灯,坐回床上,把袜子脱了。他把又大又白的两只脚放在潮乎乎的地上,坐在那儿看着那两个白色的轮廓 “来吧!快点!”她催促道,用膝盖轻轻敲着他的背。 他解开衬衫纽扣,脱下来擦了擦脸,扔到地上,然后把双腿伸进被窝,就这么挨着坐在她身边,好像等着要去追忆往事一样。 她呼吸急促起来。“摘掉你的帽子吧,我的野兽之王。”她喘着粗气,伸手从他脑袋后面夺下帽子,把它扔进了黑暗之中。 引自第111页 第十一章
当他赶到萨巴斯的住处时,已经全身湿透,那包裹也未幸免于难。他紧紧地夹着它,只想尽快脱手,再也不要见到。海泽的女房东站在门廊上,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暴雨中的恩诺克。他问明海泽的房间,然后连忙爬上了楼。房门是半开着的,他把脑袋伸进去,只见海泽正躺在床上,眼睛上盖着一块毛巾,裸露在外的那部分脸一片苍白,那愁容满面的样子仿佛正忍受着旷日持久的痛苦。萨巴斯则正坐在靠窗的桌边,照着一面小镜子。恩诺克在墙上抓挠了两下,听到声音后她抬起头,放下镜子,踮着脚走了出来,并顺手关上了身后的房门。 “今天我男人病了,在睡觉,”她说,“他昨晚整夜没睡。你要干啥?” “这是给他的,不是给你的,”恩诺克把湿透的包裹递给她,“他的一个朋友托我把这个带给他,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交给我好了,”她说,“别担心。” 恩诺克迫切想要立刻羞辱个什么人,这是唯一能让他心情放松哪怕片刻的办法了。“我可从不知道他会跟你有一腿。”他边说边向她投去异样的眼光。 “他一点都离不开我,”她说,“他们男人都这个样子,你真不知道这包裹里是什么吗?” “别多管闲事,”他说,“给他就行,他自然会知道是什么。你可以告诉他,我一定为他保密。”说完便走下楼梯,走到一半又转身向她投去那种异样的眼光,并说道:“我知道他为啥要用那毛巾挡住眼睛了。” “你尽管装聋作哑好了,”她说,“根本没人要听。”听到恩诺克把前门砰地关上之后,她立马翻过包裹研究起来。从外面完全看不出里面是什么,若是衣服的话未免太硬,若是机器的话又未免太软。她在包裹的一头钻了个洞,看到排成一排类似五枚干豌豆似的东西,不过大厅太暗,没法看清。于是她决定把包裹带到光线明亮的浴室,在给海泽之前先看个清楚。如果他真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病得不轻,肯定不愿被什么包裹打搅吧。 那天早上,他说胸口痛得厉害。当天夜里就开始咳嗽,那是一种剧烈的干咳,听起来好像是临时装出来的。她确信他只是设法让她以为自己得了传染病,以便赶她走罢了。 走进大厅的时候,她思忖道,他没有真得病,只是不习惯我罢了。她走进浴室,坐在绿色爪形脚座的大浴缸边上,扯开包裹的绳子。“不过他会习惯的。”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扯下湿透的包装纸,任它们飘落在地。她目瞪口呆地坐在地上,瞪着膝盖上那玩意儿。 引自第119页 第十二章
他感觉这次出去是为接受某种殊荣,不过还是有点惴惴不安,似乎是怕那份荣耀需要自己去抢,而不是送上门来的。 引自第126页 第十四章
“除了我,没人会来照顾你。”她提醒他。 她原先计划嫁给他之后送他去州立精神病院,但后来计划慢慢变成了真想嫁给他,并与他厮守终生。凝视他脸这件事已经成了她的习惯,她想穿过那张脸后面的黑暗,亲眼看看里面有什么。她感觉自己已经等得太久,必须趁他虚弱之时搞定他,否则就前功尽弃。这次的流感让他病得不轻,连走路都跌跌撞撞的。冬天已经到来,寒风从四面八方刮向房屋,那声音像是利刃在空中划过。 引自第147页 “我一直在想怎么办,”她边说边看着他自顾自继续穿衣服,“最后发现我们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就是我们结婚吧。通常情况下我是不会这么做的,但我愿意帮一个双目失明的病人。莫茨先生,如果我们自己都不互相帮助,那就没人来帮我们了。绝不会有人的。这世界就是这么冷漠。” 那件外套当初买来时还是亮蓝色的,如今已变得暗沉。那顶巴拿马草帽也变成略显破旧的麦色,他平时把它跟鞋子一起放在地板上。他摸到那顶帽子戴在头上,并穿起那双铺满石头的鞋。 “人不该无家可归,”她说,“莫茨先生,我愿意给你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家,一个你可以永远住下去,永远不用担心的地方。” 他摸到地板上那根搁在鞋边的拐棍,撑着它站起身,向她慢慢走来。“莫茨先生,我心里有个地方是留给你的。”她不知道他走过来是不是要拥抱自己,感觉心脏像个鸟笼似的乱颤。但他却面无表情地走过她身边,出门进了大厅。“莫茨先生!”她在椅子里猛地转身喊道,“想要我让你住下的话,必须得是这个条件。我没法爬这楼梯了,我没别的意思,只想帮助你。除了我,没有任何人会照顾你!除了我,没人在乎你的死活!除了我这里,你无处可去!” 他用拐棍摸索着第一级台阶。 “你是想再找一个住处吗?”她把声音提高了一点,“或许你想去什么别的城市吧!” “我哪儿也不去,”他说,“没有别的房子,也没有别的城市。” “莫茨先生,既然什么都没有,”她说,“时间一去不复返,除非你接受别人的好意,不然准会陷在冰冷漆黑的深渊里,你以为自己能怎样呢?” 他每走一级台阶,都用拐棍摸索一阵。当他走到楼下时,她低头喊道:“莫茨先生,既然你不在乎这地方,那就不用回来了。这门不会再为你开了,你可以回来取你的东西,然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她在楼梯顶上站了很久,自言自语道:“他会回来的,出去让风吹一吹也好。” 那天晚上下起了猛烈的冰雨,女房东弗拉德夫人在午夜时分醒来,躺在床上伤心地抽泣起来。她想跑进冰冷的风雨中找到他,从某个不蔽风雨的地方把他带回来,跟他说,莫茨先生啊莫茨先生,你可以永远住在这里,或者我俩可以一起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她这辈子不容易,虽然没什么痛苦,但也没多少快乐,她想她现在快要走到人生最后一站了,也该找个人相伴到老了。如果她死后真会变成瞎子,还有比盲人更好的引路人吗?还有谁会比深知个中滋味的盲人更适合去引领另一个盲人吗? 天一亮,她就冲进雨中,找遍了他熟悉的五六个街区,然后又挨家挨户地问,但是没人见过他。她回家打电话给警察,描述了他的模样,请求帮忙把他找回来,说他欠了一笔房租。她等了整整一天,盼着他们把他装在警车里带回来,或者他自己会走回来,可他始终没出现。风雨还在持续着,她觉得他可能已经倒在了某条巷子里。她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并且越走越快,不停地想着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想着死后会什么都看不见。 引自第148页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平静的面庞,她抓住他的手放到自己心口上,那只手干巴巴的,毫无反抗之力。他头皮下的颅骨形状宛然,那对被石灰灼伤的眼窝深陷而下,仿佛要通往那条他隐遁其中的黑色隧道。她慢慢靠近他的脸,距离越来越小,向这对眼窝的纵深之处望进去,她想一探究竟,他到底是如何骗她的,又骗了她什么,但却什么也没看到。她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了一点光亮,它是那么的遥远,远到没法将它牢牢的锁在心里。她感觉自己好像被堵在了某个入口处。她呆坐在尸体旁,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正从他眼睛里窥探进去,感觉终于抵达了某个遥不可及的起点,只见他越走越远,渐渐隐入黑暗之中,直到变成那一个光点。 引自第152页 “我”只是想家了。
抓住一切交友的时机。因搭腔后得到回应而窃喜。这是一个沉默寡言、刚来城市,不太懂交通规的“新人”——跟他一样。他上前试图跟这个人拉近关系——或许能成为朋友,应该能成为朋友——他像是抓住了稻草。而对方浑身一副稳重样——他羡慕的,不怎么理他。在深夜的小巷被拒绝后崩溃痛哭,他好像完全不懂隐藏,一股脑儿地倾泄: 他才18岁,被迫来到这个陌生、不友好的城市两个月,没有认识的人,一无所有。他只想交个朋友......最后不忘反击——得到地址的是“我”!
nobody cares。
相貌平平的女孩因“被调戏”、“被眉来眼去”而爱上对方,试图与他过一辈子。
一切都好像没来由又那么符合常理,(wow)能把这种符合常理的没来由的日常中的事情写出来挺厉害的。
关于宗教与救赎的讨论(永恒的话题)也很值得一看,痛苦,谁能救自己,宗教?传教士?耶稣?谁也救不了自己。自救者“天”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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