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22 「獨特的高度本地化的行政實踐方式」
在清朝任何一個縣裡面的絕大多數百姓眼中,官府並非那些來自上層的高尚品格和道德權威的存儲庫,而是體現為那些負責徵收賦稅的吏役們,又或者是那些負責遞送衙門傳票或催簽的差役們,而這些人都要向民眾收取各種規費。易言之,這並非一個由士大夫們對一群渾渾噩噩的民眾進行道德勸誡的政府,而是一個由一群訓練有素的技術專家加以管理的政府。那些技術專家們希望其所付出的勞動能夠得到回報,並為此創製出了許多辦法,而這些回報如果無法由國家來提供,那麼就要由那些他們以國家的名義加以管理的當地民眾來支付。 然而,如果說衙門吏役從當地民眾那裡收取各種規費之舉導致在此過程中很有可能會與後者發生衝突的話,那麼這種做法也開啟了當地民眾與這些他們眼中的國家代理人之間進行協商的可能性。這是因為,差役們作為國家權力的具體執行者,經常會遇到本書前面部分所描述過的那些從事各種非法活動(例如制售私鹽)的個人與社區,但他們有時也會收受後者給予的錢財賄賂,而對此類非法活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類似地,就算某人實際上無法像購買一件商品那樣買到那些行政服務,他也至少可以用金錢來換得一個對自己更有利的位置,或是彌補自己在經濟上暫時遭受的那些損失。例如在本書前面部分所描述的那種包稅制中,地方行政不僅作為國家的臂膀在運作,無論它是擾民的還是仁慈的,並且它還提供了各方在其中進行相互交換的一個空間。而此空間將拾墊這種金錢借貸的非正式操作方式與衙役們的正式位置及其功能聯結在了一起。 就此而言,我們或許可以將清代地方行政視為一個各方在其中進行各種互動的領域,而那種傳統的國家與社會之區分在此領域當中並不適用。相反,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是,國家與社會的結構、制度及實踐等元素全都融合在了一起,共同形成一個資源體系,而從這個資源體系當中,又衍生出了一種獨特的的高度本地化的行政實踐方式。但這並不是說,帝國政府據以將其權威正當化時所藉助的終極性國家權力,或者正統的意識形態表達,在這種地方語境當中就無關緊要了。相反,它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為這些元素設定了此一資源體系得以在其中運轉的各種參數,併為衙門內外的人們提供了可用來界定並捍衛其個人利益的各種話語策略。 引自 第五章 不当的联盟与知县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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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0(第五章)
當這種職能(衙役們作為國家的代理人在地方上執行任務)的行使與對非經制吏役,以及非正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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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1 「社會與國家之間的關系,實質上就是地方民眾與衙門吏役之間的關係。」
在以上的各章中我曾反覆強調,如果是站在朝廷的立場上來看,那麼地方衙門中大多數吏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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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2 「獨特的高度本地化的行政實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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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38(第六章)
需要強調的是,我在這裡並非暗示說,巴縣衙門的書吏與差役們從未做過那些即便按照最狹義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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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81(第六章)
巴縣三費局的發展,在許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首先,地方精英們對巴縣衙門吏役所收取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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