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诋毁作者
一种文学的双重标准……女作家可以做个装腔作势的道德家,却绝不可以直言不讳、放汤不羁或思想自由。 如今不被接受的东西显然已经不能用“行为不端”来表示了,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自白”。这个贬义的标签有两个意思:一是她们写的不是艺术,二是这样的文字可耻且过于私人化。 “在评论家想要贬低某个艺术作品时,这个标签实在太方便了,这已经成为羞辱女性的术语,在描写女性诗歌时是一个表达性别歧视的标签。” 另一个用来诋毁作者的罪名是说她们不讨人喜欢,这个罪名同样也是早已有之。既然“男人们醉心于自己的名声”,她“务必要像掩盖自己的驼背和跛脚一样尽最大努力隐瞒自己的学识”。 用来评判女评论家/知识分子的标准是她的身材、她的头发、她说脏话的本事。 引自 四、诋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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