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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宋代以后,统一的官僚制国家在华夏本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朝廷牢固控制了各项行政、财政和军事权力,而不受地方割据势力、宗教组织或商人阶层的挑战。比起欧亚大陆的其他强国,中国用于维持有效统治的开支低得惊人。直至19世纪末,清政府的规模仍只限于大约23000名享有俸禄的官员(Chang1962:42),即平均每17000人供养一名官员。国家的行政开支非常有限。例如,1766年,所有文官和王公贵族的薪俸总共只有497万两:该年国家的总支出亦仅为4221万两(陈锋2008:408一409),约占同期国家经济总量的2%。清代国家政府确可谓规模小、成本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方可理解清代地方治理的独特之处。 引自 ★ 第二章 早期近代疆域国家的形成:清朝前期和中期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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