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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一部長達二千多年以上的建築史中,尋求所謂的共通原則,似乎是有點片面的,但這對於具有基本統一性、標準化的中國傳統而言,中國建築無論在結構上或設計上,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性。 其中最使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當是木造的結構(木構架制度)。石材、磚塊與木料,這三種建材間的功用一直有著極大的差異。中國建築的「實心結構」主要是限制在遮幕牆、圍牆、防禦牆、基壇(台階)、欄杆、墓葬建築與塔及一般的工程建築上,(包括許多,但並非全部的橋樑)。而「骨架結構」才是主流,這個骨架就是「大木作」。 雖然石材結構通常非常巨大,而拱形結構早已爲人知,並且十分完美地用於築橋中,但是爲什麼中國建築師沒有使用石材和磚塊做爲主要建材呢?這個間題在西方世界中引起了很大的興趣。 在所有已被提出的解釋中,最具說服力的說法是:在地震帶中,較輕且富彈性的木構建築比厚重實心的石材建築來得合適。然而,中國並不是處在強震帶。事實上,有一大部分地區均屬強震帶的印度,倒是發展出以石材爲結構的建築傳統。除此之外,在中國建築景觀中(當然包括一些用石頭和磚支持重量的高層建築),石材也被大量使用在不同的形式上,所以有關於地震的這個解釋理由似乎不夠充分。而中國人也曾成功地發展本身具有彈性的石材建築。(參照第六章)。 事實上,這種解釋只是假設。正如西方文化試圖解釋其它的文化與其表現上的差異,所提出的解釋一樣沒什麼道理。這就好像問爲什麼中國人會發展出方塊字,而不像其它的每一種文化一樣發展出一套拼音的文字系統一樣。對於一個中國人來說,問題將會傾向於:這樣的中國系統有什麼優缺點? 木材,是一種質地輕,運輸費用便宜,施工容易,雕刻也容易,並且能大量地生產,易於標準化的一種建材。木材建築物也能非常龐大,同時經由定期的油漆翻新,而能相當地耐久。它給人的觸覺與視覺都相當地和諧。每一位建築師都熟悉於這樣的羅輯——美學的——:將支撑元素從圍繞的元素中分開,即圓柱與牆分開;利用骨架結構系統設計的便利,和彈性的使用、設計上的自由,及由於牆和隔板是可移動的,甚至不須要的(無隔牆亦可),因此牆(隔板)可向四面八方開放。中國人對這些優點都相當熟悉,並大量運用在傅統中。 木料的最大缺點在於容易發生火災。而在馬可波羅(Marco Polo)(参照第三章)的描述可看到,已採取某些預防措施來防範。但是,事實上,還是有許多建築毁滅在大火之中。 中國文化首先發源於黄土區。在那裏,好的建築石料並不多,而木材的供應卻很充分。在西元前一千年時,世界上有許多地區的木材也都相當充分。在印度,那時的主要建材就是木材,而後石料與木材並列爲主要的建材。在北歐與西歐,情形則與印度類似:木材先爲主要建材,而後與石料並列。在中世紀的英格蘭,因爲石匠是旅行全國的工作者,而每一個城鎭也都擁有木匠,因此有較多由木匠所建造的建築。 有一點是與此相關的:那就是中國文明自她的石器時代開始,即獨立於其它文化之外。因此,在西元前兩百年,當亞洲與西方的通商路線開通並且接觸頻繁之前,中國的建築系統,已如她的文字和其它藝術一樣,早已定型並且超前同時期的西方。而在以後的數個世紀中,中國輸出到世界其它地方的東西遠多於她所吸收到的。 因此,中國建築所發展出的簡單而直接的方法,能傳遍亞洲:在無須擔心酷寒或酷熱的氣候條件下,設計格局要向戶外開放的。而發展出了高台、樑柱和茅頂。並在極早就發展出以鎭爲基礎的一個精巧結構的社會,一套設計上和美學上的理念,在這些理念中,木材建築,經由不斷的改良設計,變得更適用於中國建築中。 引自 二 建築原理的發展及其風格 任何建築都是依照著社會目標,以及這些目標所提昇的美感來發展其結構的。然而,這個結構系統也會反過來影響並且限制這些目標。在漢朝時,中國建築和設計已經發展出一套木構系統,這樣的系統不僅能傑出顯著,同時也比其它系統來得好。雖然現在已經不是如此了。但是這一個觀念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在中國建築結構上——以印度的卡朱拉霍廟(Khajuraho temple,地名,有很多印度廟宇)或歐洲斯特拉斯堡主教座堂(Strasbourg cathedral)的結構——是無法加以想像的。在西洋建築史上,宗教對於紀念性的、不朽的建築的發展,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建築物的本身是爲榮耀上帝。但在中國,這股力量雖存在著,但卻不像印度或歐洲一樣深受其影響。 木構架並未排除一些高的建築物,但是,事實上,對於紀念性的建築物,那個建築物該高,那個該低,整個中國的觀念並不同於歐洲(參照第三章)。 與石材結構比起來,木架建築的缺點在於其較不持久性。但是,並不是每一個社會都是重視耐久性,像現代的美國就不重視耐久性。而在古代中國,就大多數目標而言,也並不重視。通常他們要的是能再翻新,或完全重建,並且要所費不多。而設計原理、装飾原理、建築形式才是永久的特質。 引自 二 建築原理的發展及其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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