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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整個「官僚的封建制度」的時期來說,設會的家族結構保持相當地整齊劃一。其主要和「理想」的形式就是「住宅」是大家庭的制度。大家庭制度在富有的家族比較能夠充分實現。但是,即使是農人或工匠們的家庭也在某種程度範圍內有傾向大家庭的趨勢。 在儒家理念與相當尊嚴的族長統治之下,一個完整形態的大家庭是由同住在一座房子的「屋簷」下的父母、未婚子女,加上已婚的兒子及其妻子等所共同組成的家庭。出嫁了的女兒,就算離開了這個家庭,而成爲她丈夫家族的成員。任何男子除了正室外,還可以再另外娶一位側室或更多位小妾,而這些妻妾們所生下來的子女,都算是家庭中的一位成員。所以,一座家族的房子裏可能除了有四或五代同堂外,還有僕人,總計有數百人。 祖先傳下來的土地是整個家族所共同擁有,並由一家之長負責管理以用來支付整個家族的開銷。理論上,男子個人的薪俸應該納入家族基金中,但是事實上時常並未充分地實行。那些離鄉出仕的官員或在外做生意的商人,通常會在他鄉另外建立起一個家族。 就家族的長幼尊卑階次而言,年長者的輩份居於年幼者之上,而年長一輩中輩份最高者便爲一家之長。不管任何一代,理論上,婦女地位居於男子之下,她們在家族會議中通常不能有任何意見。但是,這並不是說她們的地位就如同家中的物品。婦女的地位也有其尊卑次序,同時也被赋予了相當的權利和義務。即使是一位婦人,她對年輕一代的男子仍有相當大的權威,因爲儒家的教義主張父母對他的子女,無論是年幼或已長大都有權管教。一個大家族的家長也有可能是一位婦人,因爲根據儒家的理論,當一位父親過世,是由他的寡婦而不是他的兒子來繼承一切。在十八世紀偉大的小說「紅樓夢」,就是談論到一個龐大而且富有的家族,而這個大家族的家長正是一位婦人。也就基於這個理論,所以,十九世紀著名(或惡名昭彰)的慈禧太后,以及其他中國歷史上的婦女,才得以運作其政治上的權力。所以,事實上,婦女對家庭有很大的影響力,正如「紅樓夢」中的王熙鳳一樣,身兼家族財務,家務,人員及糧食補給等數職的支配者。 除了這種常態的模式外,當然也有一些例外或變動的情形。較貧困的家庭趨向小家庭制度,因爲他們養不起小老婆,也沒有多餘的房間來容納子女們等家人。有錢人的財產雖然爲家族所共有,但是卻是各人獨立工作,因而,在官僚制度統治下的農民或零售商人的家人,在家長的領導下共同工作,好像從事家族企業。在鄕下雖然家族的成員有分散的趨势,但是他們仍保持著鬆散的組織,定期集會。通常一個村莊是由同姓的幾個家族組成,而稱爲「某家村」。 引自 1. 中國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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