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规范的反讽与普遍人权
最能有效促成社群意识的力量,显然就是对外人的敌意。这股力量能迫使平常对立的个体团结起来。这种现象在动物园也许观察不到,却绝对是野生黑猩猩的一个重要因素。人类社会里最明显的现象,就是结合起来对付敌人。所以常有人说,唯有外星军队才可能维持世界和平。我们终于可以把奥威尔在《一九八四》这部小说里提出的“战争即和平”这个口号落实在现实世界里。在人类演化过程中,外集团的敌意强化了内集团的团结,以致道德规范因此诞生。我们不只像猿类一样致力于改善周围其他人的关系,还明确教导所有人重视社群的价值,并且把社群福祉置于个人利益之前。 因此,其中最深刻的反讽,就是道德规范这种最崇高的人类成就,竞然是演化自战争这种最低劣的人类行为。前者所需的社群意识产生于后者。我们的关注对象,一旦从个人利益的冲突转向共同利益,就会提高社会压力,确保所有人都对公共利益有所贡献。我们发展出一套赞同和惩罚的激励结构,包括内疚感和羞耻心这种内在惩罚,鼓励社会成员从事对社群有益的行为。道德规范于是成为强化社会结构的主要工具。 由于公共利益从不超越社群的范围,因此可知,为什么道德规范很少提及社群以外的对象:我们认为可以用平常在自己社群里不可想象的行为对待敌人。把道德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张到这些界线以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挑战。我们发展普世人权——这样的人权必然也适用于我们的敌人,这正是《日内瓦公约》的目标——争论对待动物的伦理规范,其实是把诞生自群体内需求的体系套用到群体之外,甚至是人类这个物种之外。道德范围扩张之后就不免变得脆弱。我们成功的希望必须奠基于道德情感上,因为情感不遵循规范。原则上,同理心能够凌驾一切关于对待别人的规范。举例而言,辛德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保全了不少犹太人,当时他的社会对于如何处置犹太人其实已有明确命令,但他的情感最终还是左右了他的理智。 引自 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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