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土地征用和政府的土地收入
由于土地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大部分都是地方税收而非中央税收,所以土地开发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财政税收大部分为地方财政获得(中央政府可以分享企业所得税的60%,按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算下来,绍兴县2003年上缴中央的两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约0.57亿元,仅占当年上缴中央财政收入的3.3%)。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财政上依赖于间接税收比依赖于直接税收更加“保险”,因为按照近年来财政改革的思路,直接税收如果增长过快,很可能被划分或者部分划分为中央税收。 土地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难以在统计和管理上准确地“离析”出来,这是旧有税制不能适应地方经济结构变化的结果。在当前的税制结构下,土地税收显得混乱而分散,其呈现形式也非常多样化,并且土地本身的直接收入主要依靠一次性税收,而间接收入又主要依靠建筑业,这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地方政府扩大征地范围、铺张建筑摊子,而忽视经济发展和税源的可持续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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