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言
我在本书的结尾指出,"互动媒体艺术的工具性、概念性和审美特性——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媒体互动——还没有被完全探索"(第265页)。在本书的第四章,我建议区分四种体验模式:交流/观察、实验性探索、表现性创造和建设性理解。这四种模式都将人类的主体性置于中心位置。虽然这种主体性在本书写作时已经存在争议,今天的情况更是如此—有以下两个原因。 在本书中,我认为:为了鼓励反思,这种假设的主体性常常被有意识地阻挠、抵触或受到互动艺术的质疑。一方面,所讨论的作品邀请人们体验(创造性的)流动,沉浸在互动中,但创作者往往也有意识地干扰互动体验。考虑到我们现在所承受的大量反馈过程和复杂的诱导策略,我们进行的许多互动大多是半意识发生的。 因此,我们想在上述观点中加入更多的经验模式,比如 "分心式交互 "或 "半意识感官反应", "共同配合 "或 "诱导协作",也就是说,这些经验模式从一开始就对人的主体性提出了质疑。 引自 中文版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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