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记
一、汉代 (一)政府组织 1、皇室与政府 皇帝是国家的惟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 ①汉代皇帝有“六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 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饮食起居,只有“尚书”是管文书的,这真是皇宫里的秘书了。 ②宰相的秘书处,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 一 西曹:主府吏署用。 二 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二千石是当时最大的官,以年俸有两千石谷得名。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宰相的秘书处。 三 户曹:主祭祀农桑。 四 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五 词曹:主词讼。此属法律民事部分。 六 法曹:掌邮驿科程。这像现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时限及量限等。 七 尉曹:主卒徒转运,是管运输的,略如清代之有漕运总督。 八 贼曹:管盗贼。 九 决曹:主罪法。 (上两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 十 兵曹:管兵役。 十一 金曹:管货币盐铁。 十二 仓曹:管仓谷。 十三 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秘书处的总务主任。 2、中央政府的组织 ①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他是副丞相。 ②在御史大夫即副丞相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他便是御史大夫的副,这个人就驻在皇宫里。那时凡具“中”字的官,都指是驻在皇宫的。皇室的一切事,照例都归御史中丞管。 皇帝有什么事,交代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报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转报宰相。宰相有什么事,也照这个手续,由御史大夫转中丞,再转入内廷。这是当时皇室与政府关系之大概。 ③汉代的九卿,那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称“中二千石”。 一 太常:在秦代叫“奉常”。这个“常”字,本当作“尝”。他是管祭祀祖先鬼神的。 二 光禄勋:门房。 三 卫尉:是一个武职,掌门卫屯兵,这是皇宫的卫兵司令。当时凡属军事方面的官都称“尉”。 四 太仆:犹之皇帝的车夫。 五 廷尉:是掌法的。犯了皇帝的法,都归他管。 六 大鸿胪:一直相沿到清代,就等于外交部。 七 宗正:是管皇帝的家族,其同姓本家及异姓亲戚的。 八 大司农:管的是政府经济。大司农的收入支销国家公费。 九 少府:管的是皇室经济。少府收入充当皇室私用。 3、地方政府 汉代郡长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不过九卿称为“中二千石”,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 全国一百多个郡,太守的名位,都和九卿差不远。因此虽是中央政府大一统的局面,虽是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得比较小,却不感觉得这个中央政府高高在上。 4、央地关系 ①每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计簿,“计簿”就是各项统计表册,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成绩。一切财政、经济、教育、刑事、民事、盗贼、灾荒,每年有一个簿子,分项分类,在九、十月间呈报到中央,这叫做“上计”。 ②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的叫“刺史”。全国分为十三个调查区,每一区派一个刺史。平均每一刺史的调查区域,不会超过九个郡。他的调查项目也有限制,政府规定根据六条考察;六条以外,也就不多管。 太守官俸二千石,而刺史原始只是俸给六百石的小官。根据政府规定项目调查,纵是小官也能称任。而且惟其官小,所以敢说敢讲,无所避忌。 这些刺史,上属于御史丞。皇宫里还有十五个侍御史,专事劾奏中央乃及皇宫里的一切事情的。部刺史和侍御史的意见,都报告到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再报告宰相。副宰相所辅助宰相的,便是这一个监察的责任。 (二)选举制度 太学,有如现在的国立大学。当时国立大学,只有一个,这里面的学生,考试毕业分两等,当时称“科”;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吏”是地方长官的掾属。汉代官吏任用,有一限制,地方长官定要由中央派;太守如是,县令也如是。但郡县掾属,必得本地人充当。 汉代的选举制度,历史上称之谓“乡举里选”。 一种是无定期的。举“贤良”—策问 第二种是特殊的选举。譬如政府今年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能吃苦,能应变,所谓“出使绝域”的人;政府常常下诏征求。只要自问自己有此才干,可以自己报选。 第三种是选举“孝廉”。分区察举,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由是孝廉只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把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都失去了。 “士人政府” (三)经济制度 十五税一 耕户卖去了他的土地所有权以后,他就变成一佃农。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很高的。有的高到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结果政府的租税愈轻,地主愈便宜;农民卖了地,要纳十分之五的租给地主,地主向政府只要纳三十分之一的税。政府减轻田租,只便宜了地主,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 以后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歆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但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 (四)得失检讨 ①首先在经济方面,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形成兼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使政府的减轻租税政策全失功效。 ②其次说到军队制度。全国皆兵,弄得有名无实。一旦起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③再次讲到政府组织。上面说过:皇权、相权是分开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开的。但中国一向似乎看重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关节,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这也可以说是长处,因为可以随宜应变,有伸缩余地;但也有坏处,碰着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职权。 ④汉代选举,是分郡限额的,每郡只有几个额;于是却永远落在几个家庭里。 二、唐代 (一)政府组织 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 诏勅自中书定旨、门下覆审手续完成后,即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则仅有执行命令之权,而于决定命令则无权过问。 唐代设“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御史台成为一独立之机构,不属于三省。换言之,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了。此即是唐代监察制度与汉代相异之点。 汉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始定黜陟;因阶级少,升迁机会优越,故能各安于位,人事变动不大,而行政效率也因之提高。唐代则迁调虽速,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于是在官品中渐分清浊,影响行政实际效力极大。 (二)选举制度 ①九品中正制 官吏之任命与升降,比较有一客观标准。而此项标准,则依然是依据各地方之群众舆论与公共意见,依然仍保留有汉代乡举里选之遗意。 人人想获大中正品题提拔,便纷纷集中到大中正所在地的中央。全国人才集中到中央,这不是件好事。首先是地方无才,不论地方行政要减低效率,而地方风俗文化也不易上进。地方垮台了,中央那能单独存在!所以中央集权不是件好事,而中央集才也不是件好事。 中正评语,连做官人、未做官人通体要评,而吏部凭此升黜;如是则官吏升降,其权操之中正,而不操于此本官之上司。这是把考课、铨叙与选举混淆了。于是做官的也各务奔竞,袭取社会名誉,却不管自己本官职务与实际工作,而其上司也无法奈何他。 ②科举 自由报名,由尚书礼部举行考试 科举录取虽有名额,而报名投考则确无限制。于是因报考人之无限增加,而录取名额亦不得不逐步放宽。而全国知识分子,终于求官者多,得官者少;政府无法安插,只有扩大政府的组织范围。唐代前后三百年,因政权之开放,参加考试者愈来愈多,于是政府中遂设有“员外”官,有“候补”官,所谓“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这是政权开放中的大流弊。此项流弊,直到今日仍然存在。 政治措施,存心在引导民间聪明才智,不许其私家财力打算无限制的发展。于是知识分子竞求上政治舞台去做吏,仕途充斥,造成了政治上之臃肿病。读书人成为政治脂肪。 (三)经济制度——租庸调 ①“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 “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政府,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而来。均田制所与古代的井田制不同者,井田乃分属于封建贵族,而均田则全属中央政府,即国家。 “庸”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 “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 ②账籍制度 “账”则是壮丁册子,在今年即预定明年课役的数目。这是庸的根据。唐制每岁一造账,三岁一造籍。壮丁册子一年重造一次,户籍册子则三年重造一次,一次称“一比”,因其可以用来和上期的簿账相比对。 即就账籍制度言,可见每一项制度之推行与继续,也必待有一种与之相当的道德意志与服务忠诚之贯注。否则徒法不能以自行,纵然法良意美,终是徒然。 ③两税制 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故称“两税”。 两税制之创始,本因以前的账籍制度淆乱了,急切无从整理,才把政府实际收得的田租收入,以某一年为准而硬性规定下来,叫各地方政府即照此定额按年收租。 逃户迁到富乡,富乡的户口增添,垦地也多辟了,但那一乡的税额也已硬性规定下,于是分摊得比较更轻了。照此情形,势必形成全国各地的田租额轻重不等,大相悬殊;而随着使各地的经济情况,走上穷苦的更穷苦,富裕的愈富裕。 政府为着财政收支以及征收手续之方便起见,而牺牲了历史上传统相沿的一项经济理想,即土地平均分配的理想。自两税制推行,政府便一任民间农田之自由转移,失却为民制产的精神。结果自然会引起土地兼并,贫富不平等,耕者不能有其田,而奖励了地主的剥削。 三、宋代 (一)政府组织 ①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后决定权在皇帝,而不在宰相。至少皇帝就不仅有同意权,而有参加意见之权了。宰相不过是奉命行事,所以君权就重,相权就轻了。 ②宋制,谏官不准由宰相任用;于是台官、谏官同为须由皇帝亲擢了。本来谏官之设,用意在纠绳天子,并不是用来纠绳宰相。对皇帝才称“谏”。而且谏官也明明是宰相的属官。现在谏官脱离了门下省,就变成了秃头的,独立的,不隶属于宰相了。而又是由皇帝所亲擢,不得用宰相所荐举。于是谏官遂转成并不为纠绳天子,反来纠绳宰相。于是谏垣遂形成与政府对立之形势。 王荆公新政失败,谏垣的不合作,自然是一原因。 谏官锋鋩太凶了,闹得太意气,太无聊了,社会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垣,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权相奸臣又从此出头了。无制度的政府,那能有好施为?那能有好结果? ③宋代又称“监司官”。每一路共有四个监司官。普通称为帅、漕、宪、仓: “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 “漕”是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 “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覆。 “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这四个就等于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地方的。在唐代的州县,只要奉承一个上司,即观察使;而宋代则要奉承四个上司,即帅、漕、宪、仓;那可想地方官之难做了。 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军权集中,财权集中,而地方则日趋贫弱。 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全国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 (二)选举制度 唐:所谓“公卷”,是由考生把平日诗文成绩,到中央时,遍送政府中能文章有学问的先进大僚阅看。此辈先进,看了考生平日作品,先为之揄扬品第。在未考以前,早已有许多知名之士,获得了客观的地位。“通榜”是考后出榜,即据社会及政府先辈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却不专凭考试之一日短长。 宋:如是则考试防制严了,有时反得不到真才。 宋代则因经历五代长期黑暗,人不悦学,朝廷刻意奖励文学,重视科举,只要及第即得美仕;因此反而没有如唐代般还能保留得两汉以来一些切实历练之遗风美意。 第一:是想把学校教来代替考试。这是最关重要的。考试只能选拔人才,却未能培养人才。在两汉有太学,在唐代有门第,这些都是培养人才的。社会培养出人才,政府考试始有选择。宋人颇想积极兴办教育,这是不错的。但此非咄嗟可望。 第二:是想把考试内容改变,不考诗赋,改考经义。这一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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