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之节与女性之节
由于前段时间刚好在读《矢志不渝》,读这本书时,我也自然地关注起了其中的相关论述。
至于遗民的“苦节”,甚至在形式上都与节妇烈女如出一辙,其自虐且竞为“不情”极其相像 / 自虐而为人所激赏的自然还有节妇烈女,亦乱世不可或缺的角色。本来,苦节而不死的贞妇也是一种“遗民”,其夫所“遗”,倒不为乱世、末世所特有,也证明了女性生存的特殊艰难。 / 明清之际的文献,记烈妇贞女,其死亦有至惨者,时论之嗜“奇”嗜“酷”,更甚于对男子。 / 引自 第一节 “戾气” 在当时,不惟男性世界,女性世界对其内部的失节者亦严苛不贷,毫不宽假(参看黄宗羲《桐城方烈妇墓志铭》等) / 至于女子之“当死”而不死,更人人得而唾弃之。曾批评女子未嫁守节、持论通达的归庄,也说:“吾见江南女子之奉巾栉营垒之中,及为所掠卖而流离道路者,恨其不能死。”(《归氏二烈妇传》,《归庄集》卷七第407页)此亦解释了无论“忠义”、“贼”、“寇”均于失败之际杀其妻孥。这类暴行,在“忠义”传状里,向来是被作为风节的明证的 / 明儒有关“死”的谈论,其“恶趣味”,在我看来,也在那种意义、价值辨析中。读明人文集及有关传记,令你感到异样的,正是那些“当”否之类的谈论,是他人的生死以至“可”否“当”否的可资谈论。“士论”从来是一种权力,为“士流”认可的权力。决他人的生死,在士人,是极自然的事,是他们熟悉的一套话语。只是在数百年之后,你才会惊异于“士论”之作为道德力量,其实施道德判决的自信;你才不适应于那种有关“苦节”、“死”的不厌其细的辨析、品味,反感于其间的冷静——那确是一种冷静到残忍的理性 / 以布衣、诸生、“末秩”死,被认为“难”。一时士风,颇不乏竞为其难、竞为“尤难”者 / 甚至关于妇人的节烈,也有持论通达者。上文提到过的归庄,确也说过女子未嫁从夫为“过情非礼”,死“不出于礼之正”;以为妇人“苟笃于情而得其正”即可称,“不必烈也”(《书顾贞女传后》、《书柴集勋顾孺人传后》,《归庄集》卷四第301、302页) / 有上述思路的陈确,自不会欣赏世俗伦理实践中的其他“过”举(如世俗乐道的“割股、寝冰、十年庐墓”, “未嫁之女望门投节”等) / 尤可贵者,是其论女子“节烈”,与其节义论(通常适用于男性)同一逻辑,而不为女性另设标准。他不满于世儒的一味猎奇而忽视“恒德”,谓“此吾夫子所以致叹于白刃可蹈,而中庸不可能者也”(《祭查母朱硕人文》第325页)。 《书潘烈妇碑文后》一文径指烈妇之死为“非正”,说:“确尝怪三代以后,学不切实,好为节烈之行,浸失古风”(第395页),暗示烈妇乃为风尚(即“好异”之“人心”)所杀——极端的节义论之为语境,从来有生杀人的力量。 / 引自 第二节 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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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之节与女性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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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存此一段议论”
言论者赖有其有关言论的功能、效用期待(亦士人的自我评价与期许),非但神宗的“九重渊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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