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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从其形式来看,基本上是叙事性的而非戏剧性的。如果这种说法尚难以一目了然,那我们不妨指出,电影之所以是一种叙事形式而并非戏剧形式,乃是因为它没有直接、不带叙述地对故事加以呈现,相反它总是借助于一个受到操控的视角,即摄影机镜头。通过这一技术手段,它可以使焦点变得锐化或是模糊,既可近摄亦可拉远;它可以给予影像以色彩和明暗,而且还可利用与之同步的音频——一方面提供片中人物的声音,另一方面又提供持续的言语评述、音乐、噪音或无声。要理解放映机的视角如何将电影同舞台戏剧区分开来,读者只需想想现场观看足球或棒球比赛与观看电视转播之间的差异。在体育场中,观众对展现于眼前的整体事件作出回应。他的眼睛可以随意选择观察对象,凡是事件中引发视觉关注的方面均不放过。然而,由电视转播的比赛却是通过摄影机镜头来观看的,它包括远景和特写、解说员的口头评述,以及录影带重放所产生的时间错位和视角切换。当然,体育不是艺术,但对于我们来说,它到底该被看作戏剧还是叙事,则要取决于我们是直接观看,还是通过一种视角化的媒介来加以过滤。 引自 7.叙事中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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