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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商代社会生活与礼俗
商代邑中居民,甲骨文称为“邑人”…。邑中居民通常以族氏组织相集群生活,大体由所谓“族”和“氏”两方面人组成。前者指同出一祖的包括若干宗族及各宗若干家族的父系外婚亲族集团,是后世“姓族”之由来,后者指某一族所统治的同族、异族和与统治者无亲系的各阶层居民所组成的大小政治区域性集团。族氏的核心组织是宗族或家族,其标志得名于世功官邑,有以世官世邑为族氏名号,有以居地为族氏名号,有以社会身份、等级、经济职能为族氏名号等等,然族氏的组织形式却往往是为非单纯血缘组织的政治地域性团群。可以说,族氏组织是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化后由氏族公社组织推演而来,新的社会形态又使族氏内部及族氏互相之间在发生的剧烈分化过程中保留了宗族或家族的外观,但呈现形式却是宗族或家族间的统治和奴役。因此族氏组织也可视为一种阶级组织,本宗族或家族的成员之间,也存在着统治和奴役的美系。族氏组织构成的社会学意义,决定了族氏具有封闭和开放的两重性,快定了族氏内向的重祖意识和不同性质的祭所的安排,也决定了邑中分层集群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经济生活居住形式。引自 第一节 度地立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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