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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为念亡过考厶,原命厶年厶月厶日厶时受生,幼习儒业未就,承父法如所遗明门科典,居恒演诵,护坛有年。皈投叔祖法昭为师,传授心诀,曾于乙未年六月十五日恭就法主坛前,修设净供,启佛证明,具陈文疏表,取法名法行,请授正明内院精进意部主事之职为任,并领诸品法器、给出合同、号簿、职帖为据(号簿先缴法坛存案,职帖付与法行佩照),体教奉行一十三载。 引自 第一节闽地宗教的“杂诸道法之辞” 我在想两个问题,第一个是闽地(当然很可能不仅闽地,在东亚各地多少都有)宗教的“本质”是什么?我的理解是:①大致承认一个有诸多超自然之物(神灵、祖先等)存在;②某一个具体的教派就是通过一系列仪式与某些特定的超自然存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教派侍奉神灵,神灵利用其力量为教派服务,这种服务可能是针对信徒个人(求长生或好的来世),也可能是针对信徒所在的社群(驱除干旱、疫病、蝗灾等)。只要是某种被认为有力量的超自然存在都可以被纳入其体系,以一种大体上标准的方式演化为一个“教派”——如果他们搞出了一个信仰圣母玛利亚的类似教派我是完全不吃惊的。
第二个是这类教派中的教职往往通过血缘或师徒传承,这个教职能够稳定存在,依赖的是所在的社群有动机和能力去采购他们的超自然服务。在朱子学扩张的背景下,这类教职可能不仅在经济上变得越来越没前途,在文化上也会被视为一种“下等”的存在,所以我们会看到这篇表里的主人公的父亲就是一个摩尼教神职人员,却让自己的儿子“幼习儒业”,没有考上功名才被迫拿起了父亲传下来的科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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