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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忽略掉他既想改革又想护卫英国政治传统时发表的言论,那么他早期及晚些时候的观点并不应该受到那样的指责。在那些言论中,伯克总是想在稳定和改变之间找到一个平衡,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寻找是伯克政治理想的核心。在《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1]一书的结语中,伯克清楚地预见到了这种迎面而来的矛盾,他将自己描述成这样一个人——“希望维持一致性,但会通过改变方法以达成目的的途径来实现。当他驾驶的船因为超载向某一侧倾斜,平衡状态被打破,他就会给船加上一点理性的力量,好使其维持平衡。” 考虑到伯克在他整个诡谲多变的政治生涯中支持的各种事业及观点,用这样的画面来描述他是恰如其分的:面对各种威胁,一个男人努力维持所驾船只的平衡,或者说面对大量的难题,维持他所在国家的平衡。当英国宪法的部分内容威胁到整体的实施时,他是一名改革派。但是,当情况变得似乎如同大卫·布罗姆维奇(David Bromwich)所说——“革命是改革的终极敌人”,他又成了保守派。对伯克而言,平衡不是一种停滞不变的状态,而是有关变化与改革,或者更广泛而言,有关政治生活的思维方式。我们将发现,这是他政治思想中的一个关键比喻。
潘恩在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在英语世界对法国大革命的回应中占有非同寻常的地位,这绝非偶然,也不仅仅是因为时机好或文章写得好。与此相反,潘恩擅用修辞,这源于他有能力让没怎么受过教育的读者接触到深刻的哲学问题,并让这些问题显得急迫而紧张,很少有政治思想家能做到这一点。在潘恩看来,政治是由原则推动的,他认为政治体系必须对应着理想的哲学目标——尤其是平等与自由。所有的政治制度不论体制多健全,结构多宏大,根基多深厚,衡量标准都应该是它们在推动人类的这些基本权益方面的成效。因此,政治原则及其在政治行动中的实例是潘恩学说的关键所在。与伯克相比,这一点在他的写作特色中更为突出。在一封写于1806年的信件中,潘恩是这样描述自己的:“在我所有的政治著作中,从第一本发表的作品《常识》开始,我的动机和目的就是将人们从暴政以及政府不公正的制度和原则中解救出来,让他们得到自由,并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政府。”潘恩一直在探寻构成政治生活的理论和思想,认为只有理论和思想正确的政府才能声称自己是合法的。
尽管伯克的余生绝大部分在英格兰度过,他早期在爱尔兰所接受的这些教育(还有他独特的爱尔兰口音)一直影响着他。得益于此,他总能看到抽象的政治理想和实际生活之间的差别。他一直认为,通过累积的信任、温暖的感情和自我节制而逐步实现的和解,可以让人们即便在面临社会紧张局势、政治压迫和经济困境时也能共同生活。
约翰·莫利(John Morley)是19世纪伟大的传记作家,他曾经写道:“伯克第一部作品的出色之处在于他敏锐地发现了一个重要事实:在哲学界的学术忧虑以及神学界更为喧嚣的煽动后面,潜伏着一股力量,它可能撼动整个公众社会。”对所有的传统制度抱持尖酸而且过于简单的怀疑态度,基于这样一种科学合理性:不把任何事情视为理所当然,事实上还会故意忽略社会生活真实存在的复杂性。在伯克看来,这种态度不太适合社会研究,把它应用于社会研究甚至是危险的。在伯克的余生,他一直提醒人们警惕这股力量,并与之斗争。
从1756年最早发表作品《为自然社会辩护》(A Vindication of Natural Society)开始,伯克就着手应对政治生活的根本问题,并表现出回避具有潜在破坏作用的激进主义倾向。《为自然社会辩护》是一篇讽刺文章,嘲讽了博林布鲁克勋爵(Lord Bolingbroke)的论证风格。博林布鲁克勋爵是一位重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在几年前就去世了,但他最后的著作《论历史的研究和运用》(Letters on the Study and Use of History)当时才刚刚出版。这本书以对宗教——包括官方国教——的批评而闻名。博林布鲁克认为所有有组织的宗教都是人造的,因此是没有根基的。除非有一种简单的自然宗教(或自然神教派),它并不宣称自己掌握了已经揭示的真相,而只是对上帝创造这个自然世界表示感激。只有这样的宗教才是合理合法的。他在“自然”和“人造”信仰之间划出了鲜明的界限,以理性科学的名义对前者表示支持,而将后者弃之如毫无根据的教条。在伯克的讽刺批评作品中,他模仿了博林布鲁克的风格和说法,但将其应用到了政治上,暗示所有人造的社会制度都应该被摒弃。他试图向读者表明如果这样的论证方式被用于逻辑推论,将导致什么结果。在他看来,那些旨在通过迎合自然的概念而反对传统制度来破坏宗教的论证,也可能破坏所有的政治权威和社会支持,消解掉联系整个社会的纽带。
伯克认为人类的本质依赖于情感(而不仅仅是理性)方面的启发和教导。他日后之所以坚持政府必须按照社会生活的形式和传统而不仅仅是抽象的公正原则来运转,这一想法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伯克曾写道:“在激发我们热情的过程中,理性的影响力远不及大家通常认为的那么广泛。”感动我们的不仅仅是逻辑,因此政治必须对冷冰冰的论据之外的东西做出回应。
伯克表示“政治不仅要适应人类的理性推论,还要适合人类的天性。其中,理性只是一部分,而且绝非最重要的那部分”。在《论与殖民地和解的演讲》(Speech on Conciliation with the Colonies)中,他说美洲人随着时间培养出了顽固的自由习惯和独立精神。如果要像统治英国人那样统治他们,必须顺着他们的特性,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这样一来,伯克就把他自己放到了那些最热切地倡导独立的美洲人(包括托马斯·潘恩)的对立面上,因为他否定这些人对权力和原则的基本诉求,他认为这些诉求不仅在那种情况下是虚假的,而且总体上不利于政治判断。伯克当然相信政治权力的核心重要性,但他认为社会中的权利不应该脱离义务,因此在理解时也不能脱离具体社会的具体情况以及具体时机。他认为在那个时代,更加激进的自由派将政治视为一种哲学几何,应用原理和假设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但这在真实的社会里行不通,或者说不太行得通。在面对现实问题时,他选择站在激进派一边,最后得出结论——如果诺斯领导的党派不能谨慎地统治美洲人,那么应该为了帝国的利益给他们自由。 通过这些演讲,我们逐渐感受到伯克对社会与政治的理解之深刻,尤为明显的是他对下面这个问题的理解:如何妥善协调政治变革,以及如何在对公平的渴望和对社会稳定的需求之间获得平衡。我们会发现这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问题。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后的那些年里,这些观点又促使伯克去制止和反对滥用政府权力。他写道:“政府对这样的事情都很感兴趣——即便经过暂时的动荡,最终还是可能安抚统治对象的内心,博得他们的好感。”过度使用和不必要地滥用政府权力可能有损于这种好感,这种想法让伯克开始担心18世纪60年代早期国王过度参与政治,美洲人从60年代后期开始一直持续到70年代的愤怒,以及英国在80年代对印度本地人的虐待。出于对这些问题的担忧,伯克甚至在1787年提出对英属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的弹劾,持续了很长时间,但以无果告终。这一切让伯克成为著名的改革者,但原因不同于同阵营的大多数盟友。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激进地推动现代化的人,这一点与辉格党里的其他成员不同。但是他认为他们的努力有可能抵消滥用权力的影响,此时他身上其实带着一些更为激进的元素。 对于一个坚定而快乐的人,滥用权力并不是消解对他们而言至关重要的感情的唯一元素。将政治分解为抽象的权力和原则,会严重损害民众感情、彼此的牵绊和基本的人类尊严。事实上,伯克在最早发表的作品里就指出,从长远看来这种损害非常危险,因为它鼓励对政治抱持激进的态度。政治首先是关于生活在一起的特定人群,而不是关于要实施的一般规则。伯克对此的强调导致他反对当时许多激进的改革派提出的那种自由主义。他们思考自然的利己主义特征,谈论与生俱来的权力,并试图将同样的原则直接应用于政治生活。在《论课税美洲的演讲》(Speech on American Taxation)中,伯克写道:“我不考虑这些抽象的差别。这些说法我一点也不想听。” 这种思维方式将伯克塑造成一位警惕激进变化、以失效制度为对象的改革者,以及一位警惕权力滥用、护卫神圣传统的斗士。如果只了解他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的最后立场,而不熟悉他的推理过程,就很难读懂18世纪80年代末期(与托马斯·潘恩相遇时)的伯克,而且容易误解他。而潘恩,非凡的经历造就了他的卓越,因而也不大容易读懂。
当时有种说法,认为税务官员可以有法子用政府支付的工资勉强应付生活。潘恩对此的回应简直如雷贯耳:“那些从未挨过饿的人在那里优雅地谈论控制饮食;那些从未经历过苦痛的人对道德标准的影响力高谈阔论。但是,贫穷和痛苦一样,是无法被治愈的失聪,从未被人聆听;这些谈话没有任何作用;‘生存还是毁灭’,这是唯一的问题。”
对华盛顿的军队而言,1776年秋天相当难熬,那些倡导独立的人士气非常低。为了提升士兵及其支持者的士气,随军来到新泽西的潘恩写下了一篇名为《美洲危机》(The American Crisis)的文章。这是潘恩“危机”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开篇是潘恩最为脍炙人口的名句:“这是考验人们灵魂的时刻。在这场危机中,那些能共享安乐而不能共患难的士兵和见风使舵随时俯仰的爱国者会退缩,不再为国效劳;但那些坚持下来的人现在理应受到热爱和感谢。暴政和地狱一样,是不容易被打倒的。但我们心存慰藉——抗争越艰难,胜利就越荣耀。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我们反而不会重视:万物唯有珍贵始有价值。”
这一事件后来被称为“摄政危机”,让伯克深感动摇,并开始警醒。如前所述,伯克不是一般的辉格党人。他内心最根本的动机不是改革的倾向(在他那个时代,大多数辉格党人都不倾向于改革),而是维护社会稳定团结的渴望。他之所以是辉格党的一员,是因为辉格党支持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的遗产。伯克是为了保留旧的政权而看重那场革命(在这场革命中,议会推翻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国王,让威廉与玛丽分享王位,重新确立了信奉新教的王位继承人,避免了一场灾难性的宗教战争),而不是像有些更为激进的辉格党人所说的,是为了引入旨在创建共和政府的议会至高权力的新原则。用伯克的话来说,这是“一场没有发动就被制止的革命”。因此,伯克虽然在18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十分担忧过度的王权,伯克现在发现君王在英国政治体制中所扮演的角色正受到威胁,这让他同样担心。他所在的政党也对摄政感兴趣,这让他立场更加坚定。伯克开始对英国政治体制最基本的稳定感到不安,这可以从他在这场危机中的表现看出来。看到托利党人反对王权,而许多辉格党成员渐渐相信他们立场的正确性,不由得让他担心在英国将爆发一场破坏力巨大的共和革命。这在各方面都影响了他对即将在法国发生的事变的反应。
人必须能够充分地自我克制,才能得享自由,否则不仅对自身无益,在其他所有人眼里也都十足招人厌。
他公然嘲笑法国人认为简单的社会生活理论配不上他们伟大的国家,企图根除存之已久的社会制度。他不赞同当时流行的个人主义和自然状态的理论构建。他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理论(也就是本书探讨的理论),以此作为对大革命所潜藏的天赋权力理论的回应。结尾处,伯克对英法两国的政体、经济和社会秩序进行了广泛对比。在他的比较中,他非常看不起法国革命派,同时又强调相对的稳定、繁荣与安逸,试图告诉国人,仿效法国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他对英国政体的渐进演变大加赞誉,同时又嘲笑法国革命派自以为是的启蒙激进主义。有关人类理性和权力局限,伯克做了如下概括: 在我们祖先最紧要的行动中,政治上的审慎、顾虑、周详、道义上而非表面上的小心乃是其中的主导原则。那些法国先生告诉我们,他们享有丰富的光明,然而他们没有被光明照亮,他们在人类的无知和易于犯错的强烈影响之下行动。……如果我们希望能配得上他们的财富,或者保存他们的遗产,就让我们仿效他们的谨慎吧……让我们赞美那些法国的飞行家,但不要试图追随他们疯狂的飞翔。
我们的起点和伯克、潘恩一样:在有关自然和人类本性的思想中,哪些理应成为进行政治推理和判断的依据?在这样的判断中,历史又占据着什么样的地位?我们还将认真考虑两人在天赋权利及政治权力上截然不同的观点,然后分别分析他们有关社会及政治关系的观点。接着,我们将继续讨论他们是如何看待理性在政治思想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种思想所对应的方法和目的。只有认真审视了他们之间深层次分歧的这些方面,我们才会开始探讨通常在讨论伯克与潘恩的过程中首先出现的话题:他们对政治变化、改革和革命的观点。在了解他们争论的诸多方面之后,我们将着重讨论始终贯穿伯克与潘恩之间广泛而多样的辩护的一条关键主线:有关政治生活中过去的地位及未来的意义的争论——即使现在看来,这一问题仍然不同寻常而且陌生,悄悄隐藏在政治的核心。
潘恩将最早的社会视为人类天性的体现,而政府是由人类意愿设计出来的花样,因此会受到不当判断的影响,尤其会滋生权力和贪婪带来的腐败。 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可以达到自然社会状态。因为它本质上是人类天性的体现,当依照惯例创建的政府不能履行职责或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我们就能回到自然社会状态。潘恩曾说过,这样的恢复让一个社会“回到自然去寻求知识”,获得“重生”。正如潘恩的一句名言,“我们拥有重塑世界的内在力量”,我们可以推翻自己的政府,重建最初的社会,可以“看清政府最初是如何创建的,就像我们曾经生活在那个时期一样”。 在潘恩看来,革命在本质上就是回到久远的过去,以更好的姿态重新开始。他在《人权论》中告诉我们:“以往号称的革命,只不过是更换几个人,或稍稍改变一下局部状况……可是,由于北美和法国的革命,我们看到现在世界上事物的自然秩序焕然一新,一系列原则就像真理和人类的存在一样普遍,并将道德同政治上的完美以及国家的繁荣结合在一起。”
潘恩认为,为了确认现有政府是否合法,我们必须以自然的原则(尤其是有关人类平等和个性的原则)为标准。这些原则让每一个人都能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权利,确定政府的发展方向。这意味着只有自愿赋予的权力才是合法的,只有人民一致赞同的政府才是公正的。潘恩写道:“一切管理国家的权力必定有个开端。它要么是授予的要么是僭取的,此外别无来源。一切授予的权力都是委托,一切僭取的权力都是篡夺。时间并不能改变两者的性质。”无论我们距离那个开端有多远,都必须回到社会的开始,确定当前的社会是什么样的,而那些拒绝回头的人则无法判断政府是否合法。
潘恩一直主张自然(根据理性原则来理解)的地位高于历史(被认为是人类没有将合理的原则应用于政治的一系列失败)。自然教给我们的有关人类的事实解释了社会为什么会出现,人类天生的缺点恰恰是我们需要合法政府的原因,而非法政府的存在告诉我们为什么会出现战争、贫穷和没完没了的各种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用更符合当前对人本性认识的政府取代非法政府,并由此推动自然的和平。如果我们理解恰当的话,政治革命的目的就是回归自然社会。潘恩的绝大部分政治思想都源于对这些对自然的思考,而且目的在于追寻它们的含意。
伯克在《为自然社会而辩护》中嘲讽了这一观点——假定所有的人类历史在本质上都是失败,因为当前所有的政府都是对初始自然状态的破坏,而人们认可这一假定就能取得进步。潘恩会采用这种方法来攻击君主制和贵族制,伯克在《为自然社会而辩护》和其他作品中则认为这样一种方法只会破坏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以及任何其他的人为制度。 伯克首先认为这种方法是错误的,因为它太过强调社会和政治根源的重要性。在他看来,揭示根源是一种误入歧途、毫无必要而且可能具有破坏性的尝试。一个政府的合法性并非因为它始于那些源于自然的正确原则。相反,政府随着时间,沿着满足人们需求与福利的轨迹发展,因而也符合有关利益的自然观。 伯克写道,无论什么社会,其起源基本上一定会涉及某种形式的野蛮行为(更不用说犯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逐渐应对形势的迫切需求,社会发展出更为成熟的形势。如伯克在《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中所写的那样:“政府虽一开始是暴力的,但逐渐成熟,成为合法性政府。”因此,回归起源并不会提供一个在正确原则上重新开始的机会,反而会带来恢复野蛮行为的风险。伯克认为,“在所有政府起源的问题上,都需要披上一层神圣的面纱”,这是因为揭示起源并不能让我们从中学到什么,而揭示行为本身会带来确实存在的风险,尤其是通过揭示所属政权并不完美的起源,来弱化人民对其政权的忠诚。 否认起源的重要性是伯克与西方传统(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经由霍布斯和洛克,再到现代的传承者)中绝大多数政治思想家的不同之处。这些思想家认为,一个政权的创立是政治上的关键时刻,决定了这个政权的特征。伯克对此抱持不同看法,认为政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成形的,事实上从来不是“由某个时刻的管理决定的”。因此,它的雏形(更不用说所有政治社会的起源)并不像它当前的形式、职能以及发展到当前状况的过程那么重要。
人为和自然之间的区别对托马斯·潘恩的世界观至关重要。他批评腐败的政体(贵族制和君主制),尤其是它们在自然和人之间人为地树立起屏障,因而拒绝承认个人拥有自然所赋予的权利。在潘恩看来,一场革命会打破所有习俗,回到政体刚出现时的初始状态,重塑自己,从头开始。伯克拒绝承认自然与人为或习俗之间的鲜明界限,因此也就断绝了回归初始状态的可能性。他表示政体主要建立在习俗之上。人工技艺和人为努力对人来说是自然的事情,从这一点来说,政体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一个社会是不可能建立在存在于社会之外的权利之上的。
1791年,伯克在直接回复潘恩的信中谈到法国大革命,他写道:“造成目前灾难的所谓人权不可能是人的权利。成为人和拥有这些权利是矛盾的。其中之一承认公民社会状态的存在,另一个则不承认。”因此,人无法回复到社会存在之前的状态,这样的权利在那时是有效的。如果回到过去,他们就不再是人了。伯克继续写道: 民族的概念是一个集体的概念。它完全是人为的,看起来就像所有通过共同契约而做的法律虚拟一样……因此,当人们打破赋予一个国家集体形式及能力的最初契约或协议时,他们就不再是一个民族,也不再以集体的形式存在,不再有一种合法的强制力量将他们从内部凝聚在一起,也不再有一个被外界认可的主张。他们只是一群含糊而松散的个人,除此再无其他。 因此,在伯克看来,潘恩对革命的看法会导致社会自取灭亡。因为它基于这样的假设(但伯克认为是错的)——当社会的政体解体,这个社会还将继续存在,这是事物的本性。伯克认为,解体之后,新政体就失去了得以成形的规则或方法:没有财产或人身保护,就没有理由去追随一个领袖或遵守大多数人的意见,也就没有“重建”的方式。 事实上,伯克认为重建所属社会的愿望是可怕的。他写道:“我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会使自己狂妄到不分黑白的程度,把自己的国家视若无物,只当一张可以任意涂抹的白纸。一个富于热情和善于思考的好心人,可能希望他那社会并不像他所看到的样子组织起来,但爱国者和政治家总是在思考,怎么才能更好地利用国家的现实物质的力量。”在伯克看来,我们并不拥有重塑世界的内在力量。 在现有形式上利用现有资源创建政体需要的不是对自然进行抽象的研究,而是对历史和所属社会特性的了解。因为当时的情况是符合习俗的,人的抽象权利无法直接为政治生活提供明确的规则,所以如伯克所说,政治家的才能一直都是谨慎的问题,是一门“试验科学”。
对潘恩而言,对自然的诉求主要是对正义的诉求。尽管他的表达方式抽象而且富于理论性,他的激情一直源于因不公和人类苦难引发的义愤。伯克否认政治原则的自然根源,在对贵族和强权进行罗曼蒂克式的颂扬中,明显缺乏对底层人民及弱者的同情,潘恩从中觉察到道德上的真空。他表示,在一位王后受到威胁时描绘几张悲剧似的杰出画作非常容易,但在全体人民遭遇到一个腐败政权的欺压时施与援手,则更为重要。“他怜惜漂亮的羽毛,却忘了那垂死的鸟儿。”这是潘恩对伯克非常有名的一句评述。潘恩认为伯克对法国人民所遭遇的不公视而不见,只是一味强调(在潘恩看来,相当过度)道德想象力在政治中的地位。 在潘恩看来,伯克对美与秩序、对我们继承下来的那些根深蒂固的惯例的神圣庄严的诉求,不过都是不平等、冷漠和不公的借口。他不认为人生来就如此恶毒,需要美丽的幻象去约束他们。潘恩认为这些幻象只在一种情况下是必需的——防止人们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在某种意义上,伯克和潘恩指责对方的原因是一样的:都认为对方有关自然和政治的理论让其面对人类的困难冷漠无情。 在伯克有关法国的作品中,他对落入民众之手的强权者的命运的关注,毫无疑问多过关注落入统治者手中的人民大众的遭遇。他坚称自己这么做不是担心这些贵族或神父的财产,而是出于对民众道德沦丧的担忧。他认为,这种道德沦丧在错误理论的推动下,一步步发展成为暴力的激进主义。但是,伯克很少承认法国人民的苦难,只有当他声称这场大革命的平权哲学将给民众带来更大的伤害,而且有着无须推翻这个社会就能解决他们现状的方法,他才承认法国人民的苦难。伯克并不怎么替旧政权辩护,但他认为新的政权并不是进步。他写道,这场大革命就是“将野蛮行为中的一部分替换成另一部分,而且是更坏的一部分”。在他的担忧中,人道主义体现得并不明显,他支持的自然模型不是正义模型,而是渐进式变化模型。 潘恩不仅不同情那些被迫放弃权势的人,有时还对他们的垮台及遭受的虐待毫不掩饰地表现出轻佻的态度。这一点也毫无疑问。对潘恩而言,民众的行为(让伯克感到痛苦)不仅有着正当的理由,而且显然是由于这个政体极端的专制和不公引发的。 因此,他们指责对方的政治理论(事实上是他们有关自然的理论)让其无视某些形式的不公正,这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没错。但面对这样的指责,他们都有自己的理由。潘恩的回应铿锵而明确:对他而言,正义体现在自由主义政治观的理性原则中。如果没有一个由民众选择和拥护的政府——一个尊重他们的权利并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这个政体就是不公正的,只有对民众犯下无耻罪行才能存在下来。潘恩的政治理论深深植根于一种道德标准,但伯克的政治理论的道德依据是一个复杂得多的问题。
事实上,他的道德准则(至少口头上的)使得一些研究伯克的学者认为他不仅不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程序主义者,而实际上是一个讲究自然法则的哲学家。也就是说,他相信明确的道德标准,它在自然中不证自明,或通过揭示也能为人所知,它是人类生活的模型和标准。在他们看来,伯克“认为治国之法就是在具体的人类事务中实施首要的道德原则(对人类正确的理性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为了支持这一观点,他们指出伯克曾反复提到上帝、宗教和自然秩序,尤其是在他有关印度和爱尔兰的作品中。 没错,在谈到后两个话题时,伯克以最明确的态度表示政治中的判断标准不应局限于效果,必须扩展到有关正义的理念。1787年,有消息传到伦敦东印度公司(代表着政府在大英帝国这一重要部分的利益)严重虐待当地人民,伯克发起了针对当时的驻印总督沃伦·黑斯廷斯的弹劾案。伯克认为此案对树立愈来愈庞大的大英帝国的形象至关重要,尽管黑斯廷斯最终被上议院判决无罪,伯克后来还是将他在此案中的表现视为自己最杰出的功绩之一。因为他在陈述自己的理由时,只有很少的实证法可以凭依,伯克只好依靠更高一层的法律发出自己充满激情且又铿锵有力的控诉。伯克对那些处理黑斯廷斯弹劾案的议员们说:“我弹劾他,以他违背的正义永恒法的名义;我弹劾他,以人性的名义,他曾粗暴地违反、损害和压迫人性;我弹劾他,以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地位和境遇的大众的名义。”
这就是伯克担心的许可问题的核心所在。英国体制所面临的危险以及大多数人实施暴政的风险令他担忧。但在他看来,更严重、更基本的问题在于“选择”实际上是对人类状况的彻底误解。基于选择的政治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在伯克看来,每一个人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不是通过选择,而是生来如此。他出生时的状况(所属的家庭、地位、国家)会向他提出一些不可推卸的要求,但这些新生儿什么都无须做就能得到一些特权和保护。在生活的过程当中,人可以改变自己的境遇,也可能得到或失去一些特权和义务,但即便在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他们在新的地位上也需要承担新的义务,而这些义务是不由选择的,也不能随意置之不顾:“每个人的位置决定了他的职责。”人类最重要的义务和关系(尤其是涉及家庭的那些,此外还有涉及社会、国家和自己的宗教信仰的那些义务和关系)都不是自己选择的,永远也不可能由自己选择。政治和社会生活源于此,而并非意志的行为。伯克写道:“我们肩负着对整个人类的义务,这并不是因为任何特殊的自愿约定所造成的后果。它们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都与选择无关。与此相反,我们与特定个人或特定数目的人之间所订立的契约的效力依赖于之前的那些义务。在有些情况下,从属的关系是自愿的;在其他情况下它们是必需的——但职责都是强制性的。”只有当一个人的政治理论源于一个非常靠不住的思想试验——完全独立的人通过选择创建一个社会——他才能想象这样一个选择在其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的社会。我们在观察人类是如何真正生活之时,不可能无视强制性义务的核心作用及价值。 关于我们是如何生活的,也许最无懈可击的事实是——所有人都是一个已经存在的世界的一员,他们属于这个世界中的某一个家庭和社会,他们为我们负责,而我们也反过来对他们承担义务。在伯克看来,潘恩的错误源于对自由和独立的理解有偏差。伯克在《呼吁从新辉格回归老辉格》中直接回应了潘恩,对人类关系有着非常出彩的描写,揭示了他自己人类学的核心内容。这极有可能是伯克数十年写作生涯中最重要的段落,值得我们长篇引用: 我们进入这个世界的方式是神秘不可测的。导致这一神秘自然过程的本能不是我们创造的。道德义务源于实质的原因(我们所不知,也可能不可知)。如我们所了解的,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履行这些道德义务。父母们可能不认可他们的道德关系,但是不管认可与否,他们都将对某些人履行诸多沉重的义务,而他们并没有同这些人达成任何一种协议。孩子们也不认可他们的关系,但是没有真正的许可,这种关系也会责令他们去行使其义务;或者它默认他们认同每一个理性生物的假定许可和万物的预先安排好的秩序是一致的。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带着他们父母的社会状态进入一个团体,被赋予所有的好处,也肩负他们所处状况的所有义务。这些社会关联源于那些组成国家的各种实质关系,如果它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以不依赖于我们意志的方式开始,并一直持续下去,那么无须任何契约规定,我们都受到那种被称之为我们国家的关系的束缚,这个国家(如经常所说的那样)包含了“所有的慈善机关”。我们也没有强大的本能让这一义务变得真诚而值得感激,因为它是可怕而强制性的。 就像潘恩对权利和选择的理解是他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义务不是选择的而是必须履行的”,这一观点是埃德蒙·伯克道德和政治哲学的核心。鉴于伯克对人类繁衍的基本事实及特征的重视,他(及保守主义者)的世界观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变得越来越明晰;鉴于潘恩表现出的摆脱这些事实及特征影响的渴望,他(和改革论者)的世界观中的绝大部分内容也变得越来越明晰。对于我们粗略称之为“社会事宜”的东西,几乎全部与这样的争论有关——这种摆脱是否可能,是否是我们想要的。因为它引发了不同代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在第七章讨论这个问题),所以在我们其他重要的辩论中,出人意表的绝大部分都是由这一争论决定的。伯克认为人置身于各种义务当中,而我们的生活正是由这些义务决定的。 如果这样看待社会,那么许可的地位最多只能排在第二。社会关系源于自然关系,在无法表示同意的时候,我们假定已经同意,这不是因为个人选择接受自己的义务,而是因为每一个理性生物都“倾向于”表示同意。对社会的这种设想从家庭(不是个人)开始,然后上升到社会。 伯克认为法国的革命者肆无忌惮地想要削弱义务的约束力——先是削弱家庭,从而就削弱抵制革命伦理最深处的根源。在1791年《写给一名国民议会成员的信》(Letter to a Member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中,伯克提出这些追随卢梭的革命者企图拒绝承认家庭的职责,认为它们“不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之上的,根据人的权利并不具有约束性;因为这种关系当然不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从来不站在孩子一边,也不总是站在家长一边”。家庭是选择的道德标准的主要障碍,因此也就是那些真正信奉激进自由主义的革命者的首要目标。
归根结底,这两种态度之间的争执就是非常基本的问题:是否应该让我们的社会符合对诸如社会平等这样的理想做出鲜明及抽象承诺提出的要求,或者符合它自己具体的政治传统和基础的模式?公民同他所属社会之间的关系应该首先由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来定义,还是由一系列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的义务和习俗来定义?面对严重的公共问题,最好是由旨在应用专家们的显性的专业知识的制度来解决,还是由那些旨在传承大众的隐性的社会知识的制度来解决?我们是否应该将我们社会的每一场失败都视为可由综合性改革解决的大问题,或者将其视为一系列不相干的缺陷,通过运转良好的基础来解决那些运转不畅的基础?这个既定世界的特性应该向我们对它理想的样子的认识加诸什么样的权威? 这些问题彼此互为基础,并一小步一小步地演变成为对政治相当独特的思考方式。每个人都仰望自己的国家,见到好和坏的事情混杂在一起。但什么带给我们更有力的冲击?在面对社会时,我们是首先对运转良好的那部分心怀感激,被促动着去巩固它们,还是首先对运转不畅的那部分心怀愤怒,被促动着去根除和改革这一切? 我们的答案将影响我们如何思考特定的政治问题。要修正我们的医疗系统,我们是希望授权给掌握最新效率数据的专家组从核心上去管理这个系统,还是通过采用经济激励措施以引导消费者知识和喜好,并解决这个系统中一些各不相干的问题?为了减贫,我们是希望通过大型的国家项目,利用公共资金来补贴穷人的收入,还是努力在当地公民社团制度的社会基础设施的基础之上帮助穷人掌握技能,养成习惯,从而提高收入?我们是希望通过最综合、最广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还是通过最小、最有针对性的方式来解决?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已经模式化,问题的答案不仅取决于我们当前对特定社会的状态的看法,还取决于我们对社会改革者有望拥有多少知识、多大力量以及何种知识、何种力量的假设。 最后,
这些答案还取决于人们对我们的政治秩序——现代自由主义——到底是什么的含糊认识。它是不是由启蒙运动哲学家发现的一组原则,应该以越来越完整的方式应用于实践,从而我们的社会可以越来越像这些哲学家所描述的平等主义和自由的完美结合?还是说,它是建立在无数代人反复试验的基础之上的生活文化,因此到了启蒙运动的时候,尤其是在英国,社会所采取的形式允许平均主义与自由这样的独特组合的存在?换言之,自由主义是不是一种有待实践的理论发现,还是有待巩固和完善的实践成果?这两种可能性意味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自由主义政治:一种通过强势的进步迈向理想目标;一种保留和完善珍贵的遗产。换言之,它们意味着一种进步的自由主义和一种保守的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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