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TARDELLINO (旧时邺下刘公干,今日辽东管幼安)
读过 耻辱柱的历史
P74
之后,在偶然谈起这项免罪承诺时,他又说:“然而直到那时,庭审记录里都没有出现与免罪承诺相关的字眼,而它在受到质疑之前,按理说是审判的一部分。”
E parlando della menzione che fu fatta più tardi, e occasionalmente, di quell’impunità, dice: «e pure, sino a quel ponto, non appare, nè si legge in processo impunità, quale pure, nanti detta redargutione, doueua constare in processo, secondo li termini di ragione.»
不知道以上中文能让多少读者看懂,但是这段话的大意应该是:
针对后文中偶然提及这一免罪承诺的地方,他说:“直到那时,在本案中完全没有提及,案卷中也读不到任何与免罪相关的内容,可是既然后文提到了对这一免罪承诺的中止(redargutione),那么按照常理来讲,它理应在那之前就已经是本案事实的一部分了。”
“他”是同案另一位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虽然后续的情节我现在想不起来了,但是从前后文的语境中可以推断,这里发生的事情是,第一位嫌疑人的供词实际上是在虚假的免罪承诺诱供下得到的,法官试图在(根据规定不得不)提供给辩护律师的案卷摘要中隐瞒这一点,结果仍然露出了马脚。而作者这里要说的就是,法官并没有被嫌疑人“欺骗”,他们试图隐瞒这种非法的手段,正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知用这种手段得到的供词是不可靠的。
31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