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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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说人文主义,实际上所谓的人文指的都是人的个性,我们说的人权实际上也是公民的个人权力,因为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解释什么叫侵犯人权、维护人权。如果我们说人权指的是所有人的权力或者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民族或国家的权力,那就很难讲什么叫做侵犯人权了。 引自 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开篇这一段就讲的挺透彻。现在很多问题吵得不亦乐乎,但其实只要分清楚个人的权力与整体的权力,有很多问题就没那么难解释了。正如我们应该分清政府与国家一样。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公民关注个人自由,臣民关注整体的和谐。” 引自 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不得不想到,我们其实从小就被教育个体服从整体,要识大体顾大局。简单来说,我们其实是以臣民为样板被培养起来的。 由此其实不难理解到奥运会的时候,政府的种种行为得到了市民的热心坚决的支持。也不难理解,奥运会上那曲歌唱祖国,我们让张妙可在全世界面前假唱,让正在换牙的杨沛宜在后面配音。 因为,领导认为,这样对于大局有益处。一个人,为了“大局”牺牲是个人价值的最好体现。
中国人摆脱家庭控制、摆脱家族控制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但是他们在反对国家专制的时候就没有这种观念。在反对皇权时,他们往往强调他们反对的是一家之专制,一族之专制,而假如是人民的专制似乎就是好的了。因此他们的个性解放在国家、民族的层次上不具有个性解放的特征,而只在小共同体的层次上有个性解放的特征。也就是说“五四”时代的个性解放仅仅针对小共同体而不针对大共同体,它非常强烈地指向了中国传统的家族主义、宗族主义的部分。 引自 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这一段再说对于
在这里我首先要讲一个问题,即为什么很多人认为西方文化是个体本位的文化,而中国文化或者东方文化是整体本位的文化。 引自 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这种观念其实可以称为一种误解,并举了四条原因加以支撑。似乎讲的很有道理,但我总觉得并不是十分信服,觉得这个问题实在太大,不太好说。
在这里,我不想对伦理自治是否值得称赞提出批评,因为这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我只想指出一点,我国很多城里人和西方人有同样的见解,这就是当我们在东南沿海这些地方看到某些好像与现代社会不太一样的奇妙的东西时,我们理所当然地把它认定为传统,而且把它向内地、向封闭的地方推,认为越是原生形态的地方这种东西就越多。……但实际上,真正了解一下历史,了解一下现时的农村,你就会发现,现实恰恰相反。……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现在看到的家庭小共同体到底是在封闭的条件下产生的原生形态的传统,还是一种别的东西,至少是在别的因素刺激下成长起来的东西;它在中国社会发展中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引自 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有道理!貌似确实是这么回事。宗族势力强的往往是沿海沿江和商业发达的地带。
法家法乃至整个法家思想体现的是极端反宗法的大共同体一元化控制的传统。它的一个核心思想是使专制王权能够穿透一切小共同体的自治躯壳一直贯穿到每个小农家庭。……法家理论在人性上是赤裸裸的性恶论,这使他们对宗法的温情脉脉的东西不抱任何幻想,像韩非说的“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在此基础上,皇帝要统一,就要建立起一套“利出一孔”的制度,所有的资源都必须高度集中地控制在专制国家手里,这一原则要贯彻到底就要打破一切小共同体自治的纽带。因此,法家的制度设计是非常反宗法的,它的逻辑是强制瓦解宗法大家庭, 引自 从大共同体本位到公民社会 ps 学了个成语,之前木有见过“利出一孔”。 词目 利出一孔 发音 释义 给予利禄赏赐只有一条途径,那是从事耕战。 为国之道,~者王,二孔者强,三孔者弱,四孔者亡。 ——《新唐书·柳冲传》 pps 这篇写的真是好。前面看似比较分散的说了一些零碎的东西,但到后来的论述真的是一下就把前面的内容串了起来,继而一步步推演,解决了一串问题。后半部分真心没法记笔记,都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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