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
扫码直接下载
读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他明白自己天生不是能在一个女人身边过日子的人,不管这个女人是谁,他也明白了只有单身,自己才感到真正自在。所以他费尽心机为自己设计一种生活方式,任何女人都永远不能拎着箱子住到他家来。这也是他只有一张长沙发的原因。尽管这张沙发相当宽敞,可他总和情人们说他和别人同床就睡不着觉,午夜后,他总是开车送她们回去。 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他渴望女人,但又惧怕她们。在恐惧和渴望之间,必须找到某种妥协;这就是他所谓的“性友谊”。 他常对情人们说:谁无感情投入,谁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惟有这种关系才能给双方带来快乐。为了确保“性友谊’’永远不在爱的侵略面前让步,就算是去看老情人,他也要隔上好一阵子。他认为这种方式无懈可击,对朋友炫耀说:“要坚持‘三’的原则:可以在短期内去会同一个女人,但绝不要超过三次;也可以常年去看同一个女人,但两次幽会间至少得相隔三周。” 这种方式让托马斯既能和老情人不断线,又能拥有许多露水情人。 “性友谊”的不成文约定要求托马斯这一生与爱情绝缘。如果他违背这一规定,那他的那些情人就会马上觉得低人一等,就会闹腾。 他想照看她,保护她,享受她在身边的快乐,但他觉得没有任何必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他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睡在他家里。一起过夜,便是爱情之罪证。 和别的女人一起,他从来都不过夜。要是去她们家幽会,事情很简单,他爱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如果她们来家里就麻烦一些,他得跟她们解释说下半夜他得送她们回去,因为他有失眠症,身边有人睡不着觉。这差不多是实话,但主要的原因比较糟糕,他不敢向他的情人们承认:做爱后,他有一种无法克服的需要独处的强烈愿望。他讨厌深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男女早上起床的情景让他憎恶;他不想有人听见他在浴室刷牙,两人一起亲密用早餐也无法打动他。 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 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正爱他。 难道他就不能断绝那些性友谊吗?不能,不然定会使他撕心裂肺。他无法控制对女人的占有欲。再说,他觉得这样做也毫无用处。他这些艳遇对特蕾莎没有任何威胁,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心知肚明。他为什么非要断掉呢?这无异于放弃看一场足球赛,这样做让他觉得十分荒唐可笑。 他刚刚出门去同某个情人幽会,便马上对她感到厌恶,发誓这是最后一次见她。他眼前呈现的是特蕾莎的形象,他必须立即麻醉自己才能不再想她。从他认识她起,他不醉酒便无法同别的女人上床! 要是主人总用公狗的名字来叫一条母狗,那母狗很有可能产生同性恋倾向。 谁要是想要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那他准是不快活。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的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 mUSS sein!非此不可” 托马斯想起特蕾莎谈朋友时说的话,发现“她”生命中的爱情故事并非建立在非此不可之上,而是建立在“Es k6nnteauch anders sein ”上面,即“别样亦可" 她不仅外表像她的母亲,有时我觉得她的生命也只是她母亲生命的延续,有点像台球的移动,不过是台球手的胳膊所做的某个动作的延续。 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有九个男人向她求婚。一个个跪倒在她的身边,围成一圈。她像公主一样,站在中间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第一个求婚者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出身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具男子气概。九个人都一样跪着向她求婚,九个人的膝盖都磨出了泡。最终她选择了第九个,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最有男子气概,而是因为做爱的时候,她悄声叮嘱他:“小心!一定要小心! ”但他故意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且也没有及时找大夫给她做人流,弄得她不得不赶紧嫁给他。就这样特蕾莎降生了。数不清的亲友从全国各地赶来,依偎在摇篮边,逗着特蕾莎。母亲却没有去逗。她一句话也不说。她心里在想着另外八个求婚的,觉得每个都比第九个强。 在我们看来只有偶然的巧合才可以表达一种信息。凡是必然发生的事,凡是期盼得到、每回重复的事,都悄无声息。惟有偶然的巧合才会言说,人们试图从中读出某种含义,就像吉卜赛人凭借玻璃杯底咖啡渣的形状来作出预言。 叫声太大了,托马斯不得不让头偏离她的脸远一点,仿佛这尖叫声就要震裂他的耳膜。这不是肉欲的发泄。 所谓肉欲便是极度调动众感官:热切地注视对方的一举一动,全神贯注地倾听对方的每一丝声响。恰恰相反,特蕾莎喊叫,却是为了让感官迟钝,使它们无法去注视、去倾听。在她体内发出的喊叫,是为了表达她那幼稚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要消除一切矛盾,消除肉体和灵魂的两重性,甚或消除时间。 自学者和学生的区别,不在于知识的广度,而在于生命力和自信心的差异。 一个不断要求“出人头地”的人,应该料到总有一天会感到发晕。发晕是怎么回事?是害怕摔下去?发晕并非害怕摔下来,而是我们身下那片空虚里发出的声音,它在引诱我们,迷惑我们;是往下跳的渴望,我们往往为之而后怕,拼命去抗拒这种渴望。 在这一刻,不管对谁,他是从不用手碰一下的。即使对特蕾莎,他也常用同样的口吻:“把衣服脱了!”有时声音很轻,甚至是低语,但仍然是一声命令,而这总是令她激动不已,只想听命于他。 她被软弱所吸引,如同被眩晕感所吸引。她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她感到自己软弱。 特蕾莎想,为了这只狗也必须坚持住,因为它比她还要软弱,也许比杜布切克、比她那被抛弃的祖国还要软弱。 一个人生活在异国,就像在空中行走,脚下没有任何保护,而在自己的国家,不管什么人,都有祖国这张保护网,一切都颇具人情味,因为,在祖国,有自己的家人、同事、朋友,可以用童年时就熟悉的语言毫不费力地让人理解。在布拉格,她依靠托马斯,的确如此,但那只是在心里。在这里,她的一切都得依靠他。如果他把她抛弃了,她在这里会怎样? 难道她必须在生怕失去他的恐惧中度过一生? 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因为他强大,而她却是软弱的。 正因为弱才应该知道要强,才应该在强者也弱得不能伤害弱者的时刻离开。 眩晕是沉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去抗争,反而自暴自弃。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他俩面对面,站在雪原中央,冻得瑟瑟发抖。接着,他们靠在了一起,就像一对还没有亲吻过的情侣。 “一切都好吗?”他问。 “是的。” “你去过报社了?” “我打了电话。” “怎么样?” “没什么。我在等着。” “等什么?” 她没有回答。她不能对他说,她一直在等他。 她看见自己,双腿裸露,一条薄薄的三角裤下边透现出私部。内衣突显出她女性的诱人曲线,而那顶男式毡帽否定了她,凌辱了她,使她变得滑稽可笑。托马斯在她身旁,衣冠楚楚,由此可知,他们所看到的,本质上不是戏弄,而是侮辱。 然而,她并没有反抗这种侮辱,反而以撩拨挑逗的骄傲姿态对它加以炫耀,仿佛她心甘情愿让人当众施暴一般,最终,她再也忍耐不住,将托马斯扑倒。 身为女人,并不是萨比娜选择的生存境界。既然不是选择的结果,便算不上功绩也算不上失败。面对一种强加给我们的状态,萨比娜想,就必须找到一种相适应的态度。在她看来,对生来是女人这一事实进行反抗,与以之为荣耀一样,是荒唐的。 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迹。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 如果当初你为了B而背叛了A,如今又背叛了B 时,并不意味着要与A 重归于好。 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 活着意味着观看。视觉受双重边界所限:让人什么也看不见的强光与完全彻底的黑暗。她对任何极端主义的憎恶,或许产生于此。极端标志着生命的终极之界,极端主义的激情,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艺术上的,都是一种改头换面的对死的渴望。 但在进入萨比娜身体的那一瞬,他还是闭上了双眼。吞噬着他的极度快感企求的是黑暗。那黑暗是彻底的,绝对的,没有形象也没有幻影,无穷无尽,无边无际。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在的无限。(是的,凡寻求无限者,只需闭上双眼!) 就在快感在他全身蔓延开来的那一刻,弗兰茨在无边的黑暗中渐渐展开,融化,化作了无限。 但是,人在内在的黑暗中变得越大,他的外在形象就越小。一个紧闭双眼的男人,只是一个毁弃了的自我,看起来让人心生厌恶。因此萨比娜不愿看着他,也闭上了眼睛。但这种黑暗对她来说并不意味着无限,而仅仅是对她所见的东西的拒绝,是对所见之物的否定,是拒绝去看。 当初背叛父亲,她脚下展开的人生就如同一条漫长的背叛之路,每一次新的背叛,既像一桩罪恶又似一场胜利,时刻在诱惑着她。她不愿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决不! 但是自我陶醉很快被惶恐不安所替代:有朝一日这条路会走到尽头!总有一天要结束背叛!永远终结,一了百了! 她真恨不得像天底下最普通不过的女人,对他说:别放开我,把我留在你身边,让我做你的奴隶,使劲呀!但是这些话,她不能也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当他松开怀抱时,她只是说了一句:“跟你在一起,多开心啊! ”她天生内向,不可能再多说一个字。 弗兰茨认为限于书本之间的生活是不现实的。他渴望真实的生活,渴望与同他并肩行进的男女接触,渴望听到他们的呼喊。他没有觉悟到,他以为不现实的( 图书馆里离群的工作),其实是他的现实生活,而被他视作现实的游行不过只是一场戏,一支舞,一个节日,或者换句话说:一个梦。 在欧洲,美总是带有刻意的特点,总是先有惟美的构想或长久的计划,比如一座哥特式大教堂或一座文艺复兴式的城市,得按计划,花几个漫长的世纪才能建成。纽约的美则完全来自于另一种源头。这是一种非刻意的美。它无需经过人的预先谋划,就像钟乳石溶洞一样自然天成。有些形态,本身很丑,未经任何筹划,可碰巧处在一个看似不可思议的环境中,突然之间便散发出一种魔力般的诗意来。非刻意的美。还可以说是错误的美。美从世界上彻底消失之前,还会存在片刻,却是因错而生。错误的美,是美的历史末期。 天生就会把自己所经历的黑说成白,这份天赋说明她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值得尊敬。 她宣告萨比娜的首饰丑,是为了显示她认为自己有资格对萨比娜说她的首饰丑引自 摘。长椅上,只有几个老人,他们不怕当局。他们怕的,只是夕阳。 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只有当迫害者误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 弗兰茨是很强壮,但他的力量仅仅是对外的。面对与他共同生活的人,跟他所爱的人在一起,他却很软弱。弗兰茨的软弱叫善良。弗兰茨从不向萨比娜发号施令。他绝不会像托马斯以前那样,命令她将镜子平放在地,然后赤身裸体在上面爬来爬去。并不是他不好色,而是他没有支配力。有些事得靠暴力才能办成。比如,没有暴力,性爱是不可想象的。 她若是碰上一个要对她发号施令的男人会怎样?一个想控制她的男人? 她能忍受多久?五分钟都不行!由此得出结论,没有一个男人适合她,强弱皆不行。她问:“那你为什么不偶尔用用你的力量对付我呢?” “因为爱就是放弃力量。”弗兰茨温柔地回答。 萨比娜明白了两件事:其一,这句话很动听而且是真心话;其二,说了这句话,弗兰茨在情欲里便威风不再。 活在真实里,是什么意思?否定式的定义很简单:不说谎,不欺骗,不隐瞒。 要活在真实中,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除非与世隔绝。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 萨比娜瞧不起那些披露个人全部私密,乃至朋友私密的文学作品。失去私密的人失去了一切,而心甘情愿放弃私密的人则是怪物。 所以萨比娜并不因需要隐藏自己的爱情而感到痛苦。相反,这正是她能活在“真实”里的惟一方式。 弗兰茨肯定地认为,一切谎言的根源来自于私人生活领域与社会生活的分界:私底下是一个人,公众场合又是另一个人。依弗兰茨看来,“活在真实里”便要消除私人生活和公众之间的阻隔。他情愿生活在一间“玻璃房”里,没有任何秘密,对所有的目光敞开。 爱情一旦公之于众会变得沉重,成为负担。 从浴室出来,她摁下了开关。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做。弗兰茨本该留心她这一举动。他并没注意到,因为光线对于他无关紧要,我们知道,做爱时他总是闭着眼睛。正是由于他紧闭的双眼萨比娜才将灯熄灭。她不愿看见,即便只是一秒,那垂下的眼帘。如俗语所说,眼睛是心灵之窗。弗兰茨的身体伏在她身上扭动,双眼紧闭,在她看来,这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他像是一只尚未睁眼的幼崽,因为饥渴而发出阵阵可怜的嗷叫。肌肉强健的弗兰茨做爱时就像一只吃奶的巨大幼犬。确实如此,他嘴里还含着她的一只乳头,如同吮奶一样!下半身的弗兰茨是个成年男子,而上半身则是个吮乳的婴儿,那么她是在跟一个婴儿上床,一想到这,她觉得厌恶到了极点。不,她再也不愿看到他无望地在她身上挣扎,再也不愿像母狗喂幼崽一样送上自己的乳房。 今天是最后一次,无可挽回的最后一次! 当然,她明白,自己的决定极不公平。弗兰茨是她所遇见的男人中最优秀的。他聪明,懂她的画。他善良,正直,英俊。但她心里愈清楚,愈想去践踏他的聪明、善良,践踏他那脆弱的强健。这一夜,她以胜过往日的激情与他做爱,因为想到是最后一次而万分激动。她与他缠绵着,而心早已到了遥远的别处。她再度听见远方吹响叛逆的金号角,清楚自己无力抗拒那号声的召唤。她眼前仿佛展开了一片更为广阔的自由天地,那天地之广大令她兴奋。她疯狂而粗野地与弗兰茨做爱,好像从未曾有过那样。 弗兰茨在她身上唏嘘,他肯定明白了一切:晚餐时,萨比娜默不作声,也没跟他说对他的决定是怎么想的。可是现在,她回应了他。她在向他显示她的欢悦、激情、允诺和与他共度一生的渴望。他感觉自己像是骑士,驰骋在一片极其美妙的空白里,没有配偶,没有子女,没有家庭,被赫拉克勒斯巨人之帚清扫一空的绝对空A,他将以爱情来把它填满。 他们彼此以对方为坐骑,奔向他们所向往的远方。他们都沉醉在令自己获得解放的背叛之中,弗兰茨骑着萨比娜背叛了他的妻子,而萨比娜骑着弗兰茨背叛了弗兰茨。 萨比娜的人在不在根本不像他所以为的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她在他的生命当中留下的那道灿烂而神奇的印迹,无人可以夺走。何况在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之前,她已将赫拉克勒斯巨人之帚交到他手中,而他也已用之将一切厌恶的东西通通从自己的生活中清扫了出去。这不期的幸福,这美好的生活,这由新生和自由带来的欢乐,是她给他留下的礼物。 而且,他一向偏爱虚幻胜于现实。如同他喜欢身处游行队伍之中(我已经说过,那些游行不过是一场戏,一个梦) 。而不爱站在讲台后给学生授课,因此,比起同萨比娜周游世界,比起战战兢兢一步步索求她的爱情,与幻化为无形女神的她相守更加幸福。她赐给他的,是突然而至的男子汉的自由,为此,她给他罩上了魅力的光环。他变得对女人颇具吸引力。 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直至此时,背叛的时刻都令她激动不已,使她一想到眼前铺展一条崭新的道路,又是一次叛逆的冒险,便满心欢喜。可一旦旅程结束,又会怎样? 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 萨比娜感觉自己周围一片虚空。 这虚空是否就是一切背叛的终极? 直至此时,她显然仍未明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追求的终极永远是朦胧的。期盼嫁人的年轻女子期盼的是她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追逐荣誉的年轻人根本不识荣誉为何物。赋予我们的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萨比娜也不清楚隐藏在自己叛逆的欲望背后的究竟是什么目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目的就是这个吗? 这座公墓就是个石化的名利场。公墓里的众生根本没在死后变得清醒起来,反倒比生前更为痴颠。他们在铭碑上夸耀着自己的显赫。这儿安息的不是父亲、兄弟、儿子或祖母,而是名流、政要和头衔及荣誉加身的人物,哪怕只是个小职员,也要在此摆出他的身份、级别、社会地位——即他的尊严——供人瞻仰。 如果坟墓被一块石板封住,亡者将永远不得出来。可是,不管怎样,死人都不会从墓穴中出来! 那么,他是躺在一层粘土之下还是一块石板之下,结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结果有所不同:假如坟墓用一块石板封住,也就是不愿让亡者还魂。那沉重的石板对他说:待在这儿别动! 对于一个永不知停息的女人来说,一想到要被永远禁锢,不再能行走,那是无法忍受的。 她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消失,不留一丝痕迹。他与她在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却没有遗存任何触摸得到的证据。因此,他更乐意对她保持忠诚。 当他和年轻的女友待在房间时,有时她会从书本中抬起头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他:“你在想什么? ” 弗兰茨坐在扶手椅中,双眼朝着天花板。不论他怎么回答,他想的肯定是萨比娜。 每次他在某本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女学生总是他的第一位读者,并很想与他探讨。可他呢,他想知道的,是萨比娜对文章会作何评价。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萨比娜,而且是以让她高兴的方式去做。 这种毫无恶意的不忠,正适合弗兰茨,既然他决不能伤害他那位戴眼镜的女学生。 他继续崇拜着萨比娜,但那更像是一种宗教,而不是爱情。 此外,在这一宗教里他获得了一种信义,即他年轻的情人是由萨比娜赐予他的。他的尘世之爱与超凡之爱和谐而完美。如果说超凡之爱中必然有着极多难以解释和不可理解之处,那么,他的尘世之爱则建立在真正的相互理解之上。 如果她可以设计自己的身体,她想要那种不起眼的、精致的乳头,在乳房的圆拱上微微突出,其颜色与皮肤其他部分几近一体。可她那深红色的大靶心,令她觉得像是乡村画家应饥不择食者的要求画出来的淫画。 真正严肃的问题,是孩子能提出来的问题。只有最天真的问题才真正是严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没有答案的问题是一道令你无路可走的障碍。换言之,正是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标志着人类可能性的局限,划出我们存在的疆界。 什么叫做调情? 可以说调情是一种暗示有进一步性接触可能的行为,但又不担保这种可能性一定能够兑现。换言之,调情是没有保证的性交承诺。 她知道自己成了他的负担:她把事情都看得太认真,把一切都搞成了悲剧,她无法明白肉体之爱的轻松和不把肉体之爱当回事带来的乐趣。她真想学会轻松!她真希望有人教她别这么不合时宜了! 她太急于承诺,却没有足够明显地表示其承诺并不承担着什么。换言之,所有人都觉得她轻佻得出奇。可当男人要求她兑现看来十拿九稳的承诺时,却突然遭到反抗,他们只好对自己解释说,这个特蕾莎又残酷又有心计。 说出“不,这不是我的意愿”是很简单的,但是托马斯对她那么有信心,她无法让他失望。要是回家的话,她要找什么理由?于是她说:“是的。当然是,这是我自己的意愿。” 他紧紧压着她,把手放到她的一只乳房上。奇怪:这一接触立刻使她摆脱了不安。 似乎通过这一接触,工程师揭示了她的身体,她终于意识到,赌注,不是她的灵魂,而仅仅是她的身体。这身体背叛了她,她把它赶得远远的,任其列入其他身体之中。 他解开她上衣的一颗纽扣,等着她自己解下去。面对这番期待,她没有顺从。她把自己的身体赶得远远的,她不想为它负一点责任。她既不脱衣服,也不反抗。她的灵魂想以此表明,在根本不赞成正在发生的事情的同时,她选择保持中立。他脱去她的衣服,在这个过程中,她几乎是木然的。他亲她,她的嘴唇没有回应。 接着,她突然发现,她的下身已经湿润,她感到吃惊。她觉得,正是因为她不愿意,她才越加兴奋。她的灵魂已经暗暗同意正在进行着的一切,不过她也知道,要延长这种强烈的兴奋,她即使同意也要保持沉默。如果她高声表示认可,如果她同意心甘情愿地参加这场爱之戏,兴奋将会消失。因为刺激灵魂的,正是身体对她意愿的不由自主的叛逆,正是其对这一叛逆的参与。 他褪掉她的内裤,现在,她完全赤裸了。灵魂看见身体裸露在陌生人的怀抱之中,这幕情景她觉得难以置信,就好像在近旁凝视火星似的。 在这令人难以置信的情景下,她的身体第一次不再平庸;第一次,她看着它被迷醉;她的身体的奇特性与不可模仿的独特性渐渐凸现。它并非是所有身体当中最平凡的一个,而是最奇特的一个。 特蕾莎抬起眼睛,看见了他的脸,这时,她想起她从未同意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灵魂已经刻下印记的身体,投入一个她不认识并且她也不想认识的人的怀抱。顿时,心中涌起一股恨意,令人昏眩。她在唇间集起一口唾沫,要啐陌生人的脸。他俩互相贪婪地注视着。他察觉到她的怒气,加快了动作。特蕾莎远远地感到快感来临,开始叫喊:“不,不,不。”她抵抗着正在临近的快感,而因为她的抵抗,被抑制的快感大量渗入她的整个身体,没有任何的出口可以逃逸。快感在她的身体里蔓延,犹如注入静脉的一剂吗啡。她在男人的怀抱中挣扎着,乱捶乱打,朝他的脸上啐唾沫。 她想再到房间里和那个男人在一起,想听到他的声音,他的呼唤。如果他用一种温柔而认真的声音跟她说话,她的灵魂就会鼓起勇气,再一次逸于身体之外。她会开始哭泣。她会紧紧抱住他,就像她在梦中抱住栗树的粗壮树干。她待在门厅里,竭力克制住在他面前痛哭的强大欲望。如果她克制不住,她知道,将会发生她不愿意发生的事。她会陷入爱情。 从乌鸦的孤单中,她看到了自己命运的影子,反复对自己说:除了托马斯,我在这个世界上别无他人。 与工程师的小插曲是否已经让她明白,风流韵事与爱情毫不相干?是否明白风流之轻松,了无重负? 如今她是不是比较心静了? 根本不是。 一个画面纠缠着她:她刚刚从厕所出来,她的身体立在门厅里,一丝不挂,被抛弃在那儿。她的灵魂,受了惊吓,在身体深处颤抖。这一刻,只要那个男人在房间里头朝她的灵魂说一句话,她就会放声大哭,扑进他的怀里。她想象着托马斯的一个女友处于她的位置,站在厕所前的门厅里,而托马斯处于工程师的位置,呆在房间里。他只要对那年轻女子说一个字,仅仅一个字,那女人就会哭泣着抱住他。 爱情诞生的时刻就像这样:女人无法抗拒呼唤她受了惊吓的灵魂的声音,男人无法抗拒灵魂专注于他声音的女人。在爱情的陷阱面前,托马斯从来不是安全的,特蕾莎只能每时每刻为他.担惊受怕。她能有什么武器呢?只有忠贞。她的忠贞,她从一开始,从第一天就给了他,仿佛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给他。他们的爱情是一座不对称的奇特建筑:它建立在托马斯对特蕾莎之忠贞的绝对信念上,就像一座庞大的宫殿仅基于惟一的一根圆柱子。 在他们交往的头一年,特蕾莎做爱时总要叫喊。这叫喊,我已经说过,力图蒙蔽、堵塞一切感官。后来,她叫喊得少些了,但是她的灵魂一直被爱情蒙蔽着,看不见任何东西。当她跟工程师睡觉时,因为没有爱情,她的灵魂终于又恢复了视力。 她并不想看到陌生人的下体。她想看到那下体近旁她自己的阴部。她不喜欢别人的身体。她喜欢自己的身体,喜欢自己的身体突然被暴露在外,越贴近、越陌生就越兴奋的身体。 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未来。在时间的轨道上,人们想象有一条线,超脱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引自 摘。一个人一旦选择投身政界,必然十分乐意把公众视作自己的判官,并一相情愿而又天真地认为可以以此获得人心。而民众要是抱有敌对情绪,那反而会刺激他们更加投入,要求自己做得更好。 要是能有什么方法把人分成不同类别的话,那么最佳的分类尺度莫过于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将人们引入不同的职业并终身从事。 外科又将医生这一职业的深刻内心需要发挥到了极限,让人类几乎触到神性。要是用木棍对着某人的脑袋一阵猛击,那人会立刻倒下并永远停止呼吸。不过呢,即使没有这事儿发生,他也迟早会停止呼吸。所以杀人不过是稍稍提前完成了上帝将亲自动手完成的事。也许可以假设上帝对杀人早有所料,但对外科则不然。上帝亲手创造了人体,又在其外小心地包上一层皮肤,再封好,不让人类的肉眼看到其内部,但他万万没料到,外科医生竟然敢把手伸进这人体的内部。 他在所有女性身上找寻什么? 她们身上什么在吸引他?肉体之爱难道不是同一过程的无限重复? 绝非如此。总有百分之几是难以想象的。看到一个穿戴整齐的女人,他显然能多多少少想象出她裸体的模样,但是在大致的意念和精确的现实之间,还存在一个无法想象的小小空白,正是这一空白令他不得安宁。 然而,对于难以想象部分的追寻不会因为肉体的袒露而结束,它将走得更远:她脱衣服的时候是什么表情?跟他做爱时,她会说些什么?她的叹息是什么声调? 高潮来临那一刻,她的脸会怎样扭曲? “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我们能够想象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之处。个别的“我”,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估不了,需要在他者身上揭示它,发掘它,征服它。 他迷恋的不是女人,而是每个女人身上无法想象的部分,换句话说,就是使一个女人有别于他者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之处。 只有在性上,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才显珍贵,因为不是公开就能了解的,而需要去征服。还在半个世纪以前,这种征服需要更多的时间(几个星期,有时甚至是几个月!)。被征服对象的价值与征服她们的时间成正比。甚至在今天,尽管征服的时间大大缩短,性仍旧像一个保险箱,女性之“我”的所有奥秘都藏在里头。所以,促使托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乐(感观享受像是额外所得的一笔奖赏) ,而是征服世界的这一欲念(用解剖刀划开世界这横陈的躯体)。 追逐众多女性的男人很容易被归为两类。一类人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找他们自己的梦,他们对于女性的主观意念。另一类人则被欲念所驱使,想占有客观女性世界的无尽的多样性。 前者的迷恋是浪漫型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他们自己,是他们的理想。他们总是不断地失望,因为,正如我们所知,理想从来都是不可能找到的。失望把他们从一个女人推向另一个女人,赋予他们的善变一种感伤的藉口,因此,许多多愁善感的女人为他们顽强的纠缠所感动。 后者的迷恋是放荡型的迷恋,女人在其中看不到丝毫感人之处:由于男人没有在女性身上寄托一个主观的理想,他们对所有女人都感兴趣,没有谁会令他们失望。的确,就是这从不失望本身带有某种可耻的成分。在世人眼中,放浪之徒的迷恋是不可宽恕的(因为从不为失望而补赎)。 由于浪漫型的情场老手总是追求同一类型女子,人们甚至觉察不到他们又换了情人;朋友们看不出这些女子之间的区别,总是用一个名字来称呼所有情人,从而不断地引起误会。 对于有过的风流韵事,他的回忆只记录下性征服这条崎岖而狭窄的道路:第一声挑逗,第一次触摸,他告诉她与她告诉他的第一件淫事,以及所有那些他慢慢强迫对方接受、直至遭受拒绝的反常的小小性把戏。剩下的全部被他排斥(几乎以学究般的细心)在记忆之外。他甚至记不得第一次遇上这个或那个女人是在什么地方,因为相遇的一刻还发生在纯粹意义上的性征服之前。 年轻女子在讲述着暴风雨,脸上挂着梦幻般的微笑。他惊讶地看着她,几乎有些羞愧:她经历了某种美妙的东西,而他却没有和她一起经历。他们的记忆对那天夜里暴风雨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可从中看到爱与不爱的巨大区别。 不爱,并不意味着托马斯对那个年轻女人厚颜无耻,像人们说的那样,只把她看作性工具。相反,他像爱女友一般爱她,欣赏她的个性和智慧,只要她有需要,他随时会帮她。待她不好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记忆,他无能为力,是记忆将她从爱情区域排除出来。 大脑中有一个专门的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美丽的一切。 在暴风雨中,跟他在地毯上做爱的年轻女子并不比特蕾莎缺乏诗意。 她对他嘶喊:“闭上眼,搂紧我的髋,抱紧我!”她不能忍受托马斯做爱时睁着眼,以专注、探究的目光看她,她无法忍受他的身体稍稍抬起,在她的上方,而不贴紧她的肌肤。她不想让他研究她。她想领他进入狂喜的波涛,只有闭着眼睛才能潜入其中。她拒绝趴下身体,因为这种体位令他们的身体难于接触,而他就能从差不多五十厘米之外观察她。她厌恶这段距离,想和他融为一体。她盯着他,硬是跟他说自己没有得到享受,尽管地毯已被她的爱液浸透:“我寻求的不是快感,而是幸福。没有幸福的快感,那算不上快感。”换句话说,她敲打着他的诗化记忆之门。然而,门紧闭着。托马斯的诗化记忆中,没有她的位置。她的位置只在地毯上。 托马斯和其他女人的艳遇结束之处,恰恰正是他和特蕾莎的艳遇开始之端。与特蕾莎的艳遇并非源自促使他追逐女性的迫切欲望。他不想在特蕾莎身上揭示什么。在他眼里,她已经毫无遮掩了。在用想象的解剖刀划开世界这横陈之躯以前,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与她做了爱。在耗费心思揣摩她做爱时是什么模样以前,他就已经爱上了她。 性欲丝毫没有丧失,只需发挥力量的极限,就可以占有女人。这和他的性能力毫无关系,而是指他的体力。 他洗得那么仔细!为了不留下一丝陌生女人味道的痕迹,他细心地擦遍了手、脸和整个身体。在别的女人的浴室里,他从不用她们的香皂。他总带着他自己的马赛牌香皂。可他却忘了头发。不,头发,他从未想到过! 他记起了那个骑在他脸上,要他用脸和头顶跟她做爱的女人。此刻,他是多么厌恶那个女人!多蠢的主意!他知道没有办法否认,能做的只有傻笑,然后去浴室洗头。 一个男人在做梦时,总是处于勃起状态,不管做的是怎样的梦。 所有这一切与爱情有什么共同点吗?没有。如果兴奋是造物主用以取乐的一种机制,相反,爱情则是只属于我们的,我们凭借着它逃脱造物主的控制。爱情,就是我们的自由。 把爱情从愚蠢的性欲中解救出来的惟一方法,应该是用另一种方式来调节我们大脑里的时钟,让我们在看到燕子的时候兴奋。 他在她旁边坐下,和她说了些话,她也和他说了些话。她的身上透出一种娴静。她手部的动作舒缓柔软。他一生都在渴望这样恬静的姿势。他一生都在寻找的,就是这份女性的娴静。 柏拉图《会饮篇》中那个著名传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对我们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 斯大林儿子的生活并不容易。他父亲与一个女人生下他,种种迹象表明,后来他父亲又把这个女人枪杀了。所以一方面小斯大林是上帝之子(因其父被尊奉为上帝),另一方面,又被上帝打入地狱。周围的人都双重地惧怕他:一是他可以用手中的权利伤害他们(他毕竟是斯大林的儿子),二是可能恰恰是因与他的友谊(而成为斯大林责难儿子的替罪羊) 。 “看看他们!”他手一挥,画了一个圈,圈进了体育场、草坪和孩子们,一边说:“我说这就是幸福。” 这几个字,并不仅仅是参议员面对奔跑的孩子和生长的青草而发出的快乐的感慨,同时也是对一个来自共产主义国家的女人所表示的理解,因为参议员认定,在她的国家里草不长,孩子们也不奔跑的。 这位参议员怎么能知道孩子就意味幸福呢? 他能读懂孩子们的灵魂深处吗? 要是刚一摆脱他的视线,那三个孩子便扑向另一个孩子,动手揍他呢,该如何解释呢? 参议员做出这样的结论只有一个依据,那就是他自己的感觉。当心灵在说话,理智出来高声反对,是不恰当的。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 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的泪滴,第一滴眼泪说:瞧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真美啊! 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真美啊! 只有第二滴眼泪才使媚俗成其为媚俗。人类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 我们全都需要有人注视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目光类型,可以将我们分成四类。 第一类追求是公众的目光。德国歌手和美国女明星属此列,那位下巴又长又尖的记者亦如此。他已习惯了自己的读者,在俄国人查禁了他那家周刊之时,他有一种置身于稀薄了一百倍的空气中的感觉。对他而言,谁也替代不了那种不知名的目光,他感觉要窒息了。而后的某一天,他终于明白,有人寸步不离地在跟踪他,窃听他的电话,甚至在街上偷拍他的照片。蓦然问,不知名的目光无处不在地伴随着他,他重又可以呼吸了!他是幸福的!他用戏剧化的口吻质问藏在墙中的窃听器。他从警察中重新找回了失去的公众。 第二类是那种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人。那些不知疲倦地在组织鸡尾酒会和宴会的,就属此类。他们比第一类人更快活,因为第一类人若失去了公众,就会想象着自己生命殿堂的灯火全都熄灭了,而这种事在每个人身上迟早都会发生的。而第二类人却相反,他们最终总是能得到某种目光。玛丽一克洛德和她女儿就是这种人。 接下来是第三类,这类人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他们的境况与第一类人同样危险。一旦所爱的人闭上眼睛,其生命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特蕾莎和托马斯应归于此类。 最后是第四类,也是最少见的一类,他们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 这类人是梦想家。比如,弗兰茨就是。他来到柬埔寨边境,仅仅是因为萨比娜。汽车在泰国公路上颠簸,可他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托马斯的儿子也属于同一类。我就叫他西蒙吧。(能像他父亲一样,得到一个圣经中的名字,他准会高兴。 )他所期望的是父亲托马斯的目光。 惩罚一个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人,是野蛮的行径。 耶稣: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一直想着萨比娜,感到她投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在这种目光的注视下,他开始怀疑起自己,因为他不知道萨比娜真正的想法是什么。这一次,这种目光使他陷入混乱之中。她不是在嘲笑他吧? 她是不是觉得他对她的崇拜很愚蠢?她是不是想对他说,他也该像个大人一样行事了,既然她把自己的女友亲手交给了他,他该一心一意好好待她才是? 他这次出行,是为了使自己确信,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人们可以在弗兰茨的墓碑上读到这句话。这句碑文可以理解成一种宗教象征:尘世间生活的迷途之后,最终归于上帝的怀抱。 《创世纪》的开篇写道,上帝造人是为了让人统治鸟、鱼、牲畜。当然,《创世纪》是人写的,而不是一匹马写的。因此,并不能完全断定上帝是真的希望人类统治其他生物。更有可能是人类发明了上帝,以便使其篡夺来的对牛马的支配权合乎神圣法则。 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人类真正的道德测试(是最为彻底的测试,但它处于极深的层次,往往不为我们注意),是看他与那些受其支配的东西如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人类根本的失败,就是这方面造成的,其为“根本”,是因为其他的一切失误均由此而产生。 不知有多少次我无意中发觉自己把它当过去的事在回忆。为此我不知责备了自己多少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不想带照相机。 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特蕾莎对卡列宁无所求。她甚至不要求爱。 她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探讨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 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还有一点:特蕾莎接受了卡列宁当初的样子,她从未设法以自己的形象来改变它,她预先就已认可狗也有一个世界,所以不想把它占为己有,她也不想嫉妒卡列宁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另外,特蕾莎对狗的爱是自愿的爱,没有人强迫她。(特蕾莎又一次想到了母亲,感到十分后悔:如果母亲是村子里她不熟悉的一个女人,她那乐呵呵粗野的劲儿或许会引起她的好感吧!啊!要是她母亲是个陌生人就好了!从孩童时起,特蕾莎就一直为母亲占了她的五官,夺走了她的“我”而耻辱。最糟糕的事情是,“要爱你的父母!”这千年古训迫使她不得不接受被霸占的事实,把这种侵占行为称之为爱!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当它听见开门的声音,马上抬起头,看着特雷莎。特蕾莎无法承受这目光,她感到恐惧。它从未以这种眼神看过托马斯,只对特蕾莎这样,但眼光从未像今天这么急切。那不是绝望或忧伤的眼光。眼中流露出让人不能承受的、令人心悸的信任感。这是一种渴望问个明白的眼神。卡列宁用了整整一生等待特蕾莎的回答,此刻,它比以往还更为急切要特蕾莎明白,它一直都在等着她把真相告诉它,因为对它来说,所有来自于特蕾莎的都是真理。比如特蕾莎叫它“坐下!”或“躺倒!”,这些都是真理,卡列宁与之结为一体,并赋予其生活以某种意义。 她不断地轻声对它说话,而卡列宁也只是想着她。它并不害怕。它又舔了两下特蕾莎的脸。特蕾莎低声对它说:“别怕,别怕,到了那边,你就不用受苦了,你会梦见松鼠、野兔,还有母牛,还有梅菲斯突,别怕„„” 托马斯将针扎进静脉,推动针管。 卡列宁的脚微微颤抖了一下,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接着,突然停止了。特蕾莎跪在床前,脸紧贴着它的头。托马斯和特蕾莎又得去干活了,卡列宁躺在床上,躺在那条缀着紫花的白床单上。 特蕾莎的手感到床单湿乎乎的。她想,卡列宁来时给我们带来了一片水,走时又留下一片水。这湿乎乎的一片,是卡列宁的诀别方式,特蕾莎为手下的这份感觉而感到幸福。 恐惧是一种撞击,是彻底失去理智的一瞬间。恐惧没有一丝美的痕迹。看见的,只是所期待的未知事件的一束强光。忧虑则相反,它意味着我们是有所知的。 我始终钦佩有宗教信仰的人。我以前觉得他们都具有我所缺乏的奇特、超凡的感受禀赋。有点像是通灵者。可是从我儿子的例子来看,我现在发现,成为一名教徒其实是很简单的。当一个人处于困境中,一些天主教徒便去关心他,他一下子就发现了信仰。也许他是出于感激而决定入教的。人类的决定往往草率得可怕。 使命?特蕾莎,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引自 摘
。
> 呆的所有笔记(62篇)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