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页 卷二榮辱篇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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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鬭者,必自以為是而以人為非也。己誠是也,人誠非也,則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以君子與小人相賊害也。憂以忘其身,內以忘其親,上以忘其君,豈不過甚矣哉!是人也,所謂“狐父之戈钃牛矢”也。將以為智邪?則愚莫大焉。將以為利邪?則害莫大焉。將以為榮邪?則辱莫大焉。人之有鬭,何哉?我欲屬之狂惑疾病邪,則不可,聖王又誅之。我欲屬之鳥鼠禽獸邪,則不可,其形體又人,而好惡多同。人之有鬭,何哉?我甚醜之!…… 引自 卷二榮辱篇第四 所謂“我欲屬之狂惑疾病邪,則不可,聖王又誅之”的意思是聖王不殺腦子有問題的人、而法律卻規定私下械鬥者誅。人間爲什麽會互相殘殺呢(←黑塞了)?據孫卿說是因為每個人都太自以為是的緣故。然而孫卿又說、以為自分是君子、他人是小人的人又怎麼會屑於和他人爭吵呢?——孫卿之後兩千年、這種事情卻遠未滅絕。大抵人自以為君子者、實際上對於自己“君子”這個身份的認同也是有限的吧。而“君子”這個稱號對他們來說亦不過設定而已。鬭者破律、自以為君子者亂名。《王制》載孔子之語、“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者、殺。”是“聖王誅之”、不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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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页 卷一修身篇第二
行而拱翼,非漬淖也;行而俯項,非擊戾也;偶視而先俯,非恐懼也。然夫士欲獨修其身,不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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