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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 基督教概论
启蒙时代以来,“信仰”这个词逐渐地具有了“低级形式的知识”之类的含义。信仰被理解为“偏颇的知识”,其特征是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其基础或者是没有证据,或者是证据不充分因而不足以完全证明其信念。所以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信仰就是一种信念,其根据在主观上是充分的,在客观上是不充分的。因此,信仰被看作是对一种信念坚定的委身,而可以获得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这种信念。 尽管这种对信仰的理解在许多方面是合理的,但对于基督教神学则是极其不恰当的。基督教传统认为,信仰同时具有认识论和救赎论两个层面的意义。就是说,信仰既关系到事物(特别是关于上帝的事)是如何被认识的,也关系到救恩是如何得到的。例如,如果把信仰理解为“超出可获得证据的一种信念”,那么,连路德的因信称义这一基本信条都无法理解。([英]麦格拉斯《基督教概论》P159-P160)引自 信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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