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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圈外人通常为之焦虑的那些观念,即美和表现的观念,艺术家却很少谈起。当然情况也不是一直如此,但是过去已有好多世纪是这样,现在也还是这样。部分原因在于:艺术家往往腼腆怕羞,说“美”这类大话觉得不好意思。如果谈到“表现他们的感情”,以及使用类似的讲法,就会觉得自命不凡。他们把这些看作理所当然的东西,而且已经看出讨论起来没有益处。这是一个因素,似乎还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然而还有另一个因素。据我看,在艺术家日常为之发愁的事情当中,那些观念远远不像圈外人猜想的这么举足轻重。艺术家设计画面、画速写或者考虑他的画是否已经完工时,困扰他的事情难以用语言表达。他也许要说他发愁的是画得“合适”(right)与否。于是,我们必须首先理解他用“合适”这个谦抑的小字眼寓意何在,才能开始理解艺术家的实际追求。 我认为,我们只有借助于自己的体验,才能理解这一点。当然我们完全不是艺术家,可能从来也没有尝试画一幅画,也许连这种想法也没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所面临的问题跟艺术家生涯中存在的那些问题毫无相似之处。事实上,即使我使用的方式极为简陋,也很想证明难得有什么人会跟这类问题毫不沾边。在搭配一束花时,要搀杂、调换颜色,这里添一些,那里去一点儿,凡是做过这种事的人,都会有一种斟酌形状和颜色的奇妙感受,但又无法准确地讲述自己在追求什么样的和谐。我们只是觉得这里加上一点红色就能使花束焕然改观,或者觉得那片蓝色本身还不错,可是跟其他颜色不“协调”,而偶然来上一簇绿叶,似乎它又显得“合适”起来。“不要再动它了”,我们喊道,“现在十全十美了。”我承认,并不是人人都这么仔细地摆弄花束,但是几乎人人都有力求“合适”的事情。那种事情也许仅仅是要给某一件衣服配上一条合适的带子;或者不过是为某种搭配是否合适而费心,譬如考虑盘子里的布丁和奶油的比例调配得是否合适,然而,无论它们多么微不足道,我们都会觉得增一分或者减一分就要破坏平衡,其中只有一种关系才是理所当然的。 一个人为鲜花、为衣服或者为食物这样费心推敲,我们会说他琐碎不堪,因为我们可能觉得那些事情不值得这么操心。但是,有些在日常生活中也许是坏习惯因而常常遭到压制或掩盖的事情,在艺术世界里却恢复了应有的地位。在事关协调形状或者调配颜色时,艺术家永远要极端地“琐碎”,或者更恰当地说,要极端地挑剔。他有可能看出我们简直无法察觉的色调和质地的差异。而且,他的工作比我们日常生活体验的事情要远为复杂。他所要平衡的绝不止两三种颜色、外形或味道。他的画布上大概有几百种色调和形状必须加以平衡,直到看起来“合适”为止。一块绿色可能突然显得黄了一些,因为它离一块强烈的蓝色太近——他可能觉得一切都被破坏了,画面上出现了一个刺耳的音符。他必须从头再来。他可能为此苦恼不堪,也可能苦思冥想彻夜不眠,或者整天伫立在画前,想办法在这里那里添上一笔颜色而后又把它抹去,尽管你我也许未曾察觉二者之间有什么差异。然而,一旦他获得成功,我们就都觉得他达到的境界已经非常合适,无法更动了——那是我们这个很不完美的世界中的一个完美的典范。 以拉斐尔的圣母像名作之一《草地上的圣母》(The Virgin in the Meadow)(图17)为例。毫无疑问,它是美丽动人的;画面中的人物画得令人赞叹不已,圣母俯视着两个孩子,她的表情使人难以忘怀。但是,如果看一看拉斐尔为这幅画所作的那些速写稿(图18),我们就开始省悟原来这还不是他最费心力的地方,在他心目中,这些地方当然要这样画。他之所以反复尝试着追求的是人物之间的合适的平衡和使整个画面达到极端和谐境地的合适的关系。在左角的速写稿中,他想让圣婴一面回头仰望着他的母亲,一面走开。他试画了母亲头部的几个不同姿势,以便跟圣婴的活动相呼应。然后,他决定让圣婴转个方向,仰望着母亲。他又试验另一种方式,这一次加上了小圣约翰,但是让圣婴的脸转向画外,而不去看他。后来他又作了另一次尝试,并且显然急躁起来,用好几个不同的姿势试画圣婴的头部,在他的速写簿中这样的画页有好几张,他反复探索怎样平衡这三个人物最好。但是,如果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再看最后的定稿,就会发现他最终确实把这幅画画得合适了。在画面上物物各得其所,而拉斐尔通过努力探索最终获得的姿态与和谐显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气,几乎未曾引起我们的重视。而恰恰是这种和谐使圣母更加美丽,使孩子们更加可爱。 观察一位艺术家如此努力地追求合适的平衡是件引人入胜的事。但是,如果我们要问他为什么要这样画、那样改,他也许无法回答。他并不墨守任何成规,只是摸索道路前进。在某些时期,确实有一些艺术家或批评家曾经想方设法总结他们的艺术法则;然而关于那些法则,事实总是证明,低手庸才试图循规蹈矩却一无所获,而艺术大师离经叛道却能获得一种前所末闻的新的和谐。伟大的英国画家乔舒亚•雷诺兹爵士在皇家美术学院(Royal Academy)向学生们讲演时说,蓝色不应该画在前景,应该留给远处的背景,留给地平线上飘渺消逝的山丘。据说他的对手庚斯勃罗当时就想证明这些学院规则往往都是无稽之谈。他画出名作《蓝衣少年》(Blue Boy),画中的少年身穿蓝衣在暖褐色背景的衬托下,赫然挺立在画面前景的中央。 事实上根本不可能规定这种规则,因为一个人永远不能预先知道艺术家可能要达到什么效果。艺术家甚至有可能需要一个尖锐刺耳的音符,如果他正好觉得那样做合适的话。因为没有任何规则能告诉我们一幅画或一个雕像什么时候才算合适,大抵也就不可能用语言来准确地解释为什么我们会认为它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件作品跟其他任何作品都不分上下,也不意味着人们不能讨论趣味问题。即使没有其他益处,进行这种讨论毕竟还能促使我们去看作品,而我们越看就越能发现以前忽视的地方。我们的能力就会逐渐增长,逐渐感受到历代艺术家所追求的那种和谐。我们对那些和谐感受越深,就越能欣赏它们,这一点毕竟是不容忽略的。古老的格言说,趣味问题讲不清。这样说也许不错,然而却不能抹煞趣味可以培养这个事实。这又是一个人人都有体验的问题,大家都能在平凡的事情中加以验证。对于不常喝茶的人,一种混合茶跟另一种混合茶相比,喝起来也许完全一样。但是,如果他们有闲情逸致、有机会去品味那些可能存在的细微差异,就有可能成为地道的“鉴赏家”,就能准确地辨别出他们所喜爱的那一品种和那一混合,而且他们的知识丰富起来,也必然有助于他们品尝和享受最精美的混合茶。 当然,艺术趣味跟饮食趣味相比,不知要复杂多少倍。它还不仅仅是发现各种细微风味的问题,而是更严肃、更重要的问题。那些艺术大师毕竟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艺术作品,备尝艰辛,呕心沥血,他们至少有权要求我们设法弄清他们所追求的东西是什么。 人们对艺术的认识永无止境,总有新的东西尚待发现。面对伟大的艺术作品,似乎每看一次便呈现一种面貌,它们似乎跟活生生的人一样莫测高深,难以预言。那是它自己的一个动人心弦的世界,有它自己的独特法则和它自己的奇遇异闻。任何人都不应该认为自己已经了解了它的一切,因为谁也没有臻于此境。也许最重要的是:我们想欣赏那些作品,就必须具有一颗赤子之心,敏于捕捉每一个暗示,感受每一种内在的和谐,特别是要排除冗长的浮华辞令和现成套语的干扰。由于一知半解而引起自命不凡,那就远远不如对艺术一无所知。误入歧途的危险确实存在。例如有这样的人,他们听到我在本章中试图阐述的一些简单论点,知道有些伟大的艺术作品丝毫看不出明显的表现之美和正确的素描技法,于是就陶醉于这点知识当中,竟至故作姿态,只喜欢画得既不美又不正确的作品。他们总是害怕一旦承认自己喜欢那种似乎过于明显地悦目或动人的作品,就会被人认为是无知之辈。于是他们冒充行家,失去了真正的艺术享受,而把自己内心感觉有些厌恶的东西也说成是“妙趣横生”。我不想对这一类误解承担责任。我宁愿人家完全不相信我的话,也不想让人家这样不加批评地盲从。 引自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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