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页 第二节 国家民兵制度的历史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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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一词本来的含义是地区军事指挥部,其兵员定额是固定的。……隶属于这种指挥部的是世代受文书约束的军事,他们另立户籍,与平民有别,其社会地位明显低于普通百姓。这种部队是私人军事侍从(部曲和家兵)的官方变型。…… …… ……应当理解,府兵制这一早期形式的创立并不是为了提供适应地方需要和由地方控制的军队,而是为了给一支由中央控制的军队提供地方基础,这支军队要能响应朝廷的军事需要。…… 细微和北周的军事制度不仅意味着中央集权,而且也意味着军事编制的扩大。…… ……在隋和唐的统治下,府兵制达于成熟,……第一,它受中央控制:置基于地方的小部队在京城的卫戍部队中轮值,也可以由中央军事指挥部调令远征。第二,它保留了世袭的军事村社同由其输送成员的作战军事部队之间的行政区分。……公元590年,皇帝诏令,自今以后所有军事家庭都要在田地上定居,并受文职长官管辖。…… …… ……把兵役和农业生产联系起来,是国家能够将军队给养的财政负担直接转移到农民肩上的条件。 对于一般民兵制度具有理论重要性的府兵制,其行政特点是战斗部队和后方勤务部队之间的区分。战斗部队(由现役军人组成)完全是为了军事目的而存在;它只有在民兵充当军人时才统率他们。相比之下,后方勤务部队是地方控制的战斗编组,其主要功能是作为向战斗部队输送民兵和这些民兵服役期满归来后的集中登记处。就府兵制而言,后方勤务部队包括哪些对兵役负有提供男丁的正式义务的农业家庭。…… …… 府兵制中广泛分散的后方勤务部队和受中央控制的作战部队的分离,在中国政体的历史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影响了从明到清时期军事制度的发展。在唐代,它使军事力量和平民经济的一体化成为可能;即使在较晚时期,当这种一体化或是不成功或是被完全放弃的时候,驻军的区域性分散也使部队给养问题简化了。在政治上,这一制度旨在剥夺地方指挥官的主动权和独立性,同时使京城的高级军事官员依存于遥远而广泛分散的军队的小部队,这些小部队只有经过周密的例行手续和政府最高机构的命令,才能集结成为大额兵团。
流星飞绊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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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 第一节 近代史的时限
……但是,我们这里要考察的仍然是,在19世纪不寻常的环境中,在中国社会日益军事化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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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第二节 国家民兵制度的历史重要性
雷海宗确信,中国的积弱不是近代时期所遭灾祸的结果,而是源于可以上溯到近古的特性的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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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 第二节 国家民兵制度的历史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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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页 第二节 国家民兵制度的历史重要性
……贯穿于整个帝国时期的历史中的一种民兵类型是军事农业移民(屯田)。……农业移民区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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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页 第二节 国家民兵制度的历史重要性
……从军事体制的观点考虑,畜牧、游牧或半游牧社会的一个特点是,高水平的军事化和生产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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