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页 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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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一般说来,行事不公正就是有意地伤害人。…… …… ……不公正待遇则不是出于自身,而是另一个行事不公正的人。…… …… ……做了不公事情的是分配者,而往往不是多得者。…… 有些人认为自己须对所做的不公正事情负责,所以做公证的事也甚容易。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如与邻妇同房、殴打伙伴、行贿是容易的,应由自己负责。然而形成做这类事情的习性却是不容易的,不能由自己负责。…… …… 公正存在于那些总是与善同在的人们中,他们所有的有些过多,有些过少。有一些人,对他们来说善事无论如何也是不会过多的,对众神也许就是这样。有一些人,对他们任何一点善都是毫无益处的,…… ……公平是种优于公正的公平,虽然它优于公正,但并不是另一个不同的种,公平和公正实际上是一回事情,虽然公平更有力些,但两者都是好事情。问题的困难在于,公平虽然就是公正,但并不是法律上的公正,而是对法律的纠正。……全部法律都是普遍的,然而在某种场合下,之说一些普遍的道理,不能称为正确。……过错并不在法律之中,也不再立法者中,而在事物的本性之中,行为的质料就是错误的直接根源,就是对法律所规定的原则出现了例外。……所以公平就是公正,它之优于公正,并不是一般的公正,而是由于普遍而带了缺点的公正。纠正法律普遍性所带来的缺点,正是公平的本性。这是因为法律不能适应一切事物,对于有些事情是不能绳之以法的。……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其准则也不确定。…… 什么是公平这里就说清楚了,它就是公正,而且优于某种公正。从而,什么是公平的人也无须多说,他就是经过选择而做那些公正的事情的人。……一个公平人的品质就是公平,这只是公正,而不是另一种品质。 …… ……人似乎能对自己不公正,因为有些部分违背着自己的意愿而忍受着,这仿佛是主宰者和被主宰者的相互关系,对他们也有某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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