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页 第二章 国家特性/国民身份及其他
- 章节名:第二章 国家特性/国民身份及其他
- 页码:第28页
“公民“对”种族“的二分法将文化与归属性因素混同起来,可是这二者是大不一样的。霍雷斯卡伦在提出美国种族理论时指出,不论移居美国的人怎样改变他自己,”他仍然改变不了他的祖父“,因此种族身份是相对固定不变的。种族之间通婚能使情况改变,但更加重要的是血统与文化之间的区别。一个人改变不了自己的祖先和皮肤颜色,但能够改变自己的文化。人们能从一种宗教皈依另一宗教,学习新的语言,接受新的价值观和信念,认同新的标志符号,让自己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新的一代人的文化往往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前辈。有时整个社会的文化都会明显改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和之后,德国人和日本人都主要根据种族和归属性因素界定其国民身份/国家特性。然而战争的失败引起了他们文化的一个中心因素的变化。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富于军国主义精神的国家,战后却变成了富于和平主义精神的国家。种族身份/特性变不了,文化身份/特性却是可变的。因此,这二者必须明确加以区分。 引自 第二章 国家特性/国民身份及其他
99人阅读
锦端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
第28页 第二章 国家特性/国民身份及其他
-
第43页 第三章 美国特性的组成部分
因此,”美国信念“从美国独立战争以来一直是美国特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恰如罗杰斯史密斯所...
> 查看全部2篇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