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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可能使用原始或史前无辜来作为完美的象征,理由是人的独特性就在于他的自由和自我超越。因此,无论社会多原始,孩提时代的发展多不充分,人的历史状态都不可能没有自由而存在和谐。……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没有任何原始社会里生命与生命之间的关系是一片和谐而毫无摩擦,像蚂蚁群体那样。……我们知道,一方面原始社会是因天然的群居冲动和同血缘而凝聚在一起的,而且在这些原始群体中,个体从来没有从原始的群体意识中彻底解放出来。……但另一方面,我们所知道的原始社会都采用各种策略来取得动物群体靠本性达到的团结统一。政治手段有时为其社会提供凝聚力。原始习俗把个体严格地束缚在群体中,禁止个体违背既定的规范,这种严格就表明原始群体对无政府状态的恐惧。原始社会结构里没有成员的自由,不是因为个体缺少自由意识,而恰恰是因为他的确有这种意识。只是群体还没有足够的想象力,能不加镇压而宽宏大量地对待这种自由。这表明就是在最原始的社会中相互的友爱关系也不可能是完全“天真”的相互关系。只要自由精神抬头想破坏自然的和谐,社会就力图为了保存团结统一而镇压自由。所以,在原始社会的凝聚力中有暴政的成分。还有,原始社会与其他群体的交往起初很少。当相互关系发展起来之后,就表现为冲突的关系。于是,原始社会生活的天真状态体现了暴政的压制生命和人与人之间的无政府冲突的两重邪恶。 只要有历史就有自由;而只要有自由就会有罪孽。然而,原始社会的互惠性却是人与人相爱关系的不确切的象征。……这种不确切的象征在分析小孩的天真幼稚时就变得很明显了。小孩进入人世时并没有充分的自我意识。他的意识只存在于原始的家族意识中。随着小孩的自我意识的发展,他看到了类似原始社会的自给自足的那种自我中心。但随着小孩把自己与他人联系起来,他便产生控制他人的冲动,产生嫉妒,而这些正暴露了他正在发展的自由。伴随自由的还有焦虑,以及试图消除焦虑的徒劳的努力。所以,小孩从来就不是完全天真无罪的,可他的那种天真基本能够作为所有的人生都应该效仿的善的榜样。小孩的这种天真具有的准象征意味使基督教思想中对儿童天性的象征意义表现的矛盾态度有了一定程度的理由。耶稣就一直用儿童的善的象征来作为天国里完美的标准。但是,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正统神学家却认为儿童同样卷入了罪孽的腐败,因此也需要拯救。 用史前无罪说来界定历史规范,就是承认人的历史存在的部分规范可见于自然状态下生命与生命的和谐关系中。最终用超越历史的牺牲之爱来界定历史规范,就是承认人的自由高于他的历史存在,没有这自由就不可能有历史的创造性。人在历史中的实际成就……被对生命的暴力以及无政府主义的相互冲突所败坏。因此历史上没有纯粹的伦理规范,历史也没有可能逐渐使自己纯化从而达到那规范的标准。由此,那“本质性的”、作为规范的人,只能是“上帝化身的人”,他的自我牺牲之爱追求并维护着神圣的永恒的爱,追求并维护着生命与生命之间的终极和谐。 引自第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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