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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蒙古人对五喀尔喀的称谓应该是“山南五鄂托克喀尔喀”(öber-in tabün otoγ qalq-a)。蒙古人所谓öber(山南)、aru(山后),是指大兴安岭南和北,原本是纯粹的地理概念。在满文《清太祖武皇帝实录》作monggo gurun-i sunja tatan-i halha,蒙古文作monol-untabun otoγ-un qalq-a(蒙古五部喀尔咯),对应的汉文为早期《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的“蒙古国跨儿跨五卫”或康熙、乾隆时期《清太祖高皇帝实录》里的“蒙古五部喀尔喀”。因此,现在通用的“内喀尔喀五部”的称呼是非历史的、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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