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页 第三编 第三编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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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杀的社会因素
每个社会群体确实有一种自杀的集体倾向,这种倾向是群体所固有的,个人的倾向由此而来,而不是集体倾向来自个人倾向。
复兴就是社会生活的复兴,社会生活好像沉淀在某些事物中并且潜伏很久以后又突然重新活跃起来,而且改变那些没有参与形成这种社会生活的人的思想道德倾向。
在构成民族大群体的所有个人的意识中,对于任何个人的意识来说,集体意识几乎都是外在的,因为每个个人的意识都只包含其中的一小部分。
集体的心理状态产生于群体的本性并存在于群体之中,然后影响个人本身并在个人身上以一种新的形式形成一种完全内在的存在。
典型的道德无不是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和一定程度的反常在不同的社会中按不同比例的组合。因为社会生活既意味着个人有 一定的个性,又意味着个人准备放弃这种个性
只有那些人人都有的个性才能起作用。因为那些纯属个人的或只有少数人才有的个性都淹没在大量的其他个性中;而且由于这些个性彼此不同,所以在形成集体现象的过程中互相中和、互相抵销。因此,只有人类的普遍特点才能产生某种影响……只有社会环境才能决定自杀人数的变化,因为只有社会环境才是可变的。
第二章自杀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自杀受到谴责,因为它违背对我们的全部道德所寄托的人生的崇拜。
第三章 实际的结论
教育只是社会的映象和反映。
宗教只有在不允许人们自由思考的情况下 才能减少自杀的倾向……人类的思想史就是自由思考的进步史。因此,要想制止一种充分证明是不可抗拒的潮流,这就太幼稚了……宗教……再也不能对意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我们只有在被社会化的情况下才能预防利己主义的自杀,但是宗教只有在剥夺了我们的自由研究权的情况下才能使我们社会化。
小熊玩具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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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
序 有人说,如果发现了迄今为止尚不知道的规 律,或者至少是新的事实改变了提出问题的方法,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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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页 第二编 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
第一章 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的方法 第二章 利己主义的自杀 新教的自杀倾向必定与推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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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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