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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极简中国书法史
梁启超说,中国人的“写字”有四美:线的美,光的美,力的美,表现个性的美。这是他把“写字”列为“美术”的理由。我在想:古人习练书法,最初的目的不是因为它是艺术,更多的是出于实用的需要。之后那些德高望重甚至位高权重的人写的文字被追捧,书法才增加了艺术的性质。引自 书法这门艺术
> 心一的所有笔记(9篇)
法度是书法艺术的第一道门槛 看来书法的基本美感还是来源于法度,笔顺、笔法、结构、最后才是...
汉字的演变仍然是出于书写简便的需要。所以田蕴章老师讲:书法首先是书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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