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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李银河性学心得
有一位女性主义妓女写了一篇论述自己经验的文章,文中写道:我是个妓女一每一个女人的职业,。她说,作为妓女要面临抢劫、暴力、强奸甚至谋杀,为什么我干了12年呢?第一,以性换钱使妓女有了一种控制权,这种感觉不仅是指控制这一交易行为本身,而且是指控制她自己的身体和生活。通过与男性的讨价还价,商定的价格是双方认为最合适的,妓女并没有贱卖自己。他对她没有其他感觉,只是性宣泄而已,因此妓女用不着发誓忠实于任何人。第二,认为妓女出卖了身体是错误的,他并没有把她带回家,把她转卖掉,或者把她扔进垃圾堆。妓女在行为前、行为中 和行为后全都掌握着自己的身体的所有权。她最多不过是出租了身体而不是出卖。她们是以协商好的价格提供性服务。相比之下,与男性谈恋爱的女性比卖淫更容易被强迫,被强奸,还没有报酬。妓女要了报酬,所以不是强奸。强奸不是性,是男性对女性的控制。第三,男性权力控制每个女人,以致她认为,所有的女人都和她一样是妓女。在银行和在饭店工作的女性都和她一样是妓女。她出租身体作性服务,其他女人出租她们点钱 和打扫房间的能力,办公室里的女人要用外貌取悦男人,还要被性骚扰。 引自第102页
> 就还挺好的的所有笔记(12篇)
关于卖淫问题有一场著名的论,论双方都是女性主义者。由于论第双方都采取了冷静而关怀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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