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群体·社会(两种功能主义)
忽如远行客
在读 费孝通文集(全十六卷)
对社会的两种看法:
(1)把社会看成比生物群体高一层次的实体 布朗/涂尔干
(2)把社会看成是人的群体的生活手段 马林诺斯基
马林诺斯基的功能主义:function,强调为了达到目的(满足需要)所起到的作用,所有文化都是人为了满足其需要而产生的手段——
布朗的功能主义:function,数学中的函数,强调把社会看作比生物群体高一层次的实体,强调社会系统中各个部分如何满足系统的需要,不考虑个体的生物需要。
费老以《生育制度》为例说明其如何受布朗/涂尔干的功能主义影响,强调社会作为一实体,各部分满足整个系统的需要,而不是满足生物基础的需要:
费老从文革的经验来反思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社会确实是超于个人的实体,但个人也有其能动性,可以作为“社会的对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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