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页 第十章 文学和思想
味良
读过 文学理论(新修订版)
一、文学与思想之关系。 (一)文学中的思想研究。 1.通常人们把文学看作是哲学的一种形式,是包裹在形式中的“思想”,通过对文学的分析目的是要获得中心思想。虽然今天大多数学者都已经厌倦了这种过分的思索和推理,但是把文学作品当成哲学论文来处理的议论仍旧存在着。 2.与之相反的意见是完全否定文学与哲学的任何关系。在一篇名为《哲学和诗歌》的演讲里,厄博斯非常直率地表达了这个观点:“诗歌中的思想往往是陈腐的、虚假的,没有一个16岁以上的人会仅仅为了诗歌所讲的意思去读诗。” 3.如果我们对许多以哲理著称的诗歌做点分析,就常常会发现亲内容不外是讲人皆有死或者是命运无常之类的老生常谈。 (二)思想分析的弊端。 1.把艺术品贬低成一种教条的陈述,或者进一步,把艺术品分割肢解,断章取义,对于理解秦内在的统一性是一种灾难:这就分解了艺术品的结构,强加给他一些陌生的价值标准。 2.艺术有其独立性,其表现形式与内荣以及思想等内容是统一在作品中的强行的,以思想来对艺术品进行阐释与解读,非常容易混淆艺术的价值。 二、文学史、思想史与哲学史。 文学可以看作是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一种记录,因为文学史与人类的理智是是平行的,并反映了理智是不论是清晰的陈述还是间接的暗喻,都往往表明一个诗人忠于某种哲学或者表明。她对某种著名的哲学有直接的认识,至少说明他了解该哲学的一般观点。 他们三者的关系是:首先,早期文史哲不分;其次,哲学可借文学化的方式表达;三,哲学对文学的影响。 (一)思想史研究。 1.思想史与哲学史的区别:思想史的方法和哲学史的方法在两个方面有区别。洛夫乔伊把哲学史的研究对象仅仅限定为大思想家,而把他自己的“思想史”的研究范围扩大到小思想家和诗人,因为他认为诗人是从思想家延伸出来的。他还进一步论述了这两种方法的不同,即哲学史研究的大体思想体系,而思想史研究单元的思想,也就是把哲学家的体系分解成了小的单元,研究其个别的题目。 2.思想史研究的不足:“思想史”的方法只是研究一般思想史的特定的方法,并把文学仅仅用作研究思想史的记录和图解 3.思想史研究的价值: (1)思想史的方法一定仍受到文学研究者的欢迎,这不仅仅是因为深入理解哲学史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从间接的方面理解文学,还因为洛夫乔伊的方法对于大多数思想史佳过分的理智主义是一个反动。 (2)他的方法还有一个最引人注目的特色,那就是他十分明确的打破了文学与历史研究中民族与语言的界限。 (3)思想史研究的出发点是思想的流变,例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东亚文化圈的不同,国家在文学上的许多相似性,可进行综合研究 (二)作为美学思想的文学思想研究。 文学批评史如果只讲其本身的问题,而不论及同时代的创作,简直就可以说是美学思想史的一部分。 【引申】结合前文所述,韦勒克实际上将对文学的思想的研究划分成了两个方面:首先是对文学的内容思想的研究,即通过文学与社会、思想、民族精神等外部内容的研究,阐释文学的思想价值;其次则是对文学形式的研究,主要是阐述文学的美学审美价值,因而这一部分研究也就更接近于哲学中的美学部分。 【引申完】 (三)文学中的“真理”与思想。 1.我们可以看出英国文学是反映了哲学史的。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中充溢着文艺复兴的柏拉图主义:斯宾塞写了四首赞美诗,描写从物质升华为天上的美,这种新柏拉图式的哲学精神,在《仙后》中解决“无常”与“自然”的争执时,他显然站在永恒的、不变的秩序方面。 2.德莱顿也写了哲理诗,这些诗详述了当时神学界与政治界各自的论争,无疑表明他熟悉信仰主义、现代科学、怀疑主义和自然神论 3.韦勒克认为:文学所反映的真理与社会上的其他战力从内容上别无二致。 (四)文学与哲学的边界。 1.有的作家有非常高的自我意识,甚至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他们本身就是思辨哲学家。他们写的诗可以称作“哲理诗”,我们仍然要提出这样的问题: (1)难道一首诗中的哲理越多,这首诗就越好吗? (2)难道可以根据诗歌所吸取的哲学价值的大小来判断它的优劣吗? (3)或者可以根据他在自己所吸收的哲学中表达的观点的深度来判断它的价值吗? (4)难道可以根据哲学创建的标准,或者根据他修正传统思想的程度去判断诗歌吗? 【引申】如何理解文学与哲学的关系?如何理解文学思想性与哲学性之间的差异? 1.文学与哲学均是在同一社会背景下的精神生产,婴儿二者具有一些相通之处,是以二者能够相互影响。 2.文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哲学思想提供一个表达渠道,许多哲学作品也以文学的形式出现。 3.文学与哲学的旨归不同,文学思想最终以感性的形式呈现,而哲学思想这一理性的形式呈现。 【引申完】 2.难道这种哲学标准就是文学批评的准则吗?所有这一切的评判的标准无疑都是误解造成的,都是由于混淆了哲学与艺术的功能,误解了思想进入文学的真正方式而造成的。 解释:在韦勒克看来,文学中固然需要思想,或者说思想能提升文学的价值与深度,但哲学思想的深浅高低不应该成为批判文学价值高低的标准,因为文学的核心不在于表达哲学思想。与此同时,思想进入文学的方式也与哲学有根本不同。总而言之,哲学标准不等于文学标准。 3.温格尔: (1)温格尔(运用狄尔泰的思想)曾十分明确的为一种尽管以前没有系统探讨过,但长期使用过的方法辩护,他提出,文学不是把哲学知识转换一下形式塞进意向和诗行中,而是要表达一种对生活的一般态度。诗人通常非系统地回答的问题,也是哲学的问题,但诗得回答方式随时代与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2)温格尔随意地将这些问题分了类 A.命运问题、宗教问题、自然问题。 B.温格尔把另一组问题称为人的问题。包括人的概念、人与死亡的关系、人关于爱的观念。 C.最后还有一组是社会、家庭、国家问题。 当下的文学思想研究仍是从对上述基本问题的回答入手的。 4.作为“通俗哲学家”的作家。 按照世人P·锡德尼的话来说,诗人只不过是解释这些问题的“通俗哲学家”,而另外一些问题则算不上哲学与思想问题,反倒应该属于情感与情绪史的范畴。有时思想问题与感情问题则纠缠在一起,人对自然的态度就既受宇宙观与宗教思想的影响,又直接受美学思考文学惯例的影响,甚至可能受观察方式的生理变化的影响。 (五)感情史与文学研究。 感情史研究归根结底是注重非理性因素在文学研究中的作用。 【引申】如何理解文学研究、哲学史研究?以及感情史研究? 1.思想史研究–背景;哲学史研究–理性;感情史研究–非理性。 2.不同的研究指向的是文学的不同侧面。思想史研究实际上更为注重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哲学史研究更为注重文学的理性价值;而感情史研究则注重的是情感展现的形式问题。 【引申完】 三、世界观与作家分类。对哲学与情感的统称——世界观 (一)世界观是一个广泛采用的术语,它包括哲学思想与感情态度两方面。在这一研究中最富盛名的是狄尔泰,他在作为一个文学史家的实践中经常强调思想与经验的不同,他发现思想始终有三种主要的类型: 1.实证主义;这类哲学家以物质来解释精神。比如巴尔扎克与司汤达。这一类型与理智占优势的心理相联系。 2.客观唯心主义;这类哲学家把现实看作是一种永恒的真实的表现,不承认存在于价值之间的冲突。比如歌德。这一类型与感情占优势的心理相联系。 3.二元唯心主义,或称“自由唯心主义”。这类哲学家认为精神与自然是相对独立的。比如席勒。这一类型与意志占优势的心理相联系 (二)人们对这些思考产生了相当大的兴趣,在德国出现了上述理论的许多变种。这些理论也被运用到文学史中。例如,瓦尔泽尔就看到在19世纪德国文学中,或者说19世纪欧洲文学中有一个进化过程,这个过程从第二类行开始,通过第一类型逐渐演变为意识到世界的现象性的印象主义,最后到第三种类型的代表及以表现主义为代表的主观、二元唯心,主义瓦尔泽尔的论述不仅说明这种演变是存在的,而且说明这种演变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联系、符合逻辑的。 四、精神史研究。 精神史可以广泛地用作理智史的一个替补术语,也就是洛夫乔伊所谓的思想史。在德文中,“精神史”通常被理解成一种更特殊的意义,它假定每个时代都有其“时代精神”,目的是要“从一个时代不同的客观现状中重建时代精神,从这一时代的宗教直到它的衣装服饰。我们从客观事物的后面寻找整体性的东西,用这种时代精神去解释所有的事实。 (一)精神史研究的前提。 精神史假定人的文化和其他一切活动都是非常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艺术和科学之间是完全平行的。 (二)精神史研究的方法。 这一方法大体来说是一种类比的方法: 1.负类比:倾向于强调某一特定时代事件或作品的各种差异,而忘记他们的各种相似。 2.正类比:倾向于强调某一特定时代事件或作品的各种相似,而忘记了他们的各种差异。 3.实际上是我们在研究文学时依据研究目的的不同所来取得的不同策略,如有研究作家的共性则正类比多一些,个性则负类比多一些。 4.一个例子: (1)迈斯纳的《英国巴洛克文学中的精神学基础》把材料十分整齐的归入对立的范畴内。通过这种普遍的类比,迈斯纳得出了十分得意的结论:巴洛克时代在各个方面表现了冲突、矛盾和紧张的状态。 (2)像他们的同道那样,迈纳斯从未提出过这样一个明显而带根本性的问题:是否也可以在几乎所有的其他时代找到与此相同的对立情形? (三)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 1.考夫那些大部头的著作把所有的一切都简化为正题“理性主义”与反题“非理性主义”的对立以及二者的合题,即“浪漫主义”。在考夫的著作中,理性主义迅速获得了一种形式上的意义,即“古典主义”,而非理性主义则获得了狂飙运动那种松散的形式意义,德国的浪漫主义则被迫成为他们的合题。 2.在某些德国作家那里,这些思想意识的类型要么与种族类型紧密相连,要么就渐渐划入种族类型中。 (四)精神史研究的错误所在。 1.假定一个时代、一个种族、一件艺术品是一个完全的整体,则是大可怀疑的。艺术间的平行论只有在许多条件下才可以成立。哲学与诗之间的平行论甚至会招来更多疑问。 2.德国浪漫主义运动的研究多半是在费特西、谢林等职业哲学家的哲学思想指引下进行的,而研究者又是弗里德里希·莱格尔和诺瓦利斯这些归属难于划定的作家,他们的作品既无重大意义,又没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德国浪漫主义运动中最伟大的诗人或戏剧家或小说家,与当时哲学的关系往往是十分淡薄的。 (五)哲学与文学的真正关系。 1.哲学与文学间的紧密关系常常是不可信的,强调其关系紧密的论点往往被夸大了,因为这些论点是建立在对文学思想宗旨以及纲领的研究上的,而这些必然是从现存的美学公式借来的思想、宗旨和纲领只能和艺术家的实践维持一种遥远的关系。 2.当然,对哲学与文学间关系紧密的怀疑并非要否定他们之间存在的诸多联系,甚至某种程度的相似。这些联系与相似由于一个时代的共同社会背景给予他们的共同影响而获得了加强。 3.哲学往往是由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培育倡导的,这个阶层在社会联系与出生方面可能与诗歌的作者很不相同。哲学比起文学来与教会和学院有更多的一致性。 (六)从哲学与文学的关系看时代精神。 1.当“时代精神”变成一个神话式的整体,变成一个绝对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模糊不清、难以理解的问题的指针时,用这种精神来解释文学的变化就显得漏洞百出了。德国的“精神史”通常仅仅在下述两方面获得了成功: (1)把批评标准从一种系列移植入文化活动的整体中。 (2)用含混不清的对立的术语诸如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或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之类来解释时代及其文学作品的特征。 2.“时代精神”的概念也常常给西方文明连续性的概念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各个时代的特征被想象的太分明,太突出了,以致失去了连续性;这些时代所展现的革命被想象的太激进了,这就会忽略人性,人类文明与艺术中那些基本的、不变的东西。在施本格勒的著作中,我们看到了许多封闭的文化圈子,这些圈子的发展遵循着绝对的自然规律:它们处在自我封闭但神秘平行的状态,古代被认为没有延续发展至中世纪,西方文学发展的连续性被完全忽略了,或者遗忘了。 3.我们只相信一般“精神史”提供的答案尚未成熟,也不可能臻于完美,因为它过分的依靠对照与类比的方法,对风格与思想形式之间拉锯式的交替变化假设毫无批判,错误的相信人类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完整的综合体。 五、文学所思考的问题。 文学研究者不必去思索像历史的哲学和文明最终成为一体之类的大问题,而应该把注意力转向尚未解决或尚未展开充分讨论的具体问题:思想实际上是怎样进入文学的?质言之,只有当这些思想不再是通常意义和概念上的思想,而成为象征,甚至神话时,才会出现文学作品中的思想问题 【引申】如何理解研究文学与思想关系的核心是阐释“思想在实际上是怎样进入文学的”? 1.这一观点并不否认思想对于文学的价值。 2.在肯定思想价值的前提下,更为注重思想的表达形式,而思想表达形式的高低实际上就是文学艺术水平高低的表现。 【引申完】 六、思想与文学关系的最终阐释。 哲学或者说思想意识的内容,在恰当的语境里似乎可以提高作品的艺术价值,因为它进一步证实了几种重要的艺术价值,即作品的复杂性与连贯性。理论上的见解可以增加艺术家认识的深度和范围,但未必一定是如此,假如艺术家采纳的思想太多而没有被吸收的话,那就会成为他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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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页 第十二章 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
在我们能够对文学作品的不同层次做出分析之前,我们必须先提出一个极为困难的认识论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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