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的观念
当我们试作数的定义时,以上两点说明对于三方面都有关系。第一,数本身形成一个无穷集合,所以不能由列举来定义。第二有给定的项数的集合本身可能也形成一个无穷的集合。例如我们推测在这个世界上有无穷多的三个一组,也就是说,所有的三个组又形成一个无穷的集合,如若不然,世界上事物的总数将是有穷的,这虽可能,事实上似乎未必如此。第三,我们希望有一种定义数的方法,使无穷数也成为可能,要这样,我们就必须能够说出个无穷集合的项数,而这样一个集合必须由内涵来定义,或者说由一个性质来定义,这性质是它的所有分子所共有的,并且只为这些分子所共有。 引自 第二章 数的定义 “数”的确是个很基本的概念,可以说是构成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毕达哥拉斯曾说数是万物本源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给出的项和组成的集合,是一种很基本的关系,显然举例来作数的定义时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效率,必须依靠内涵(或性质)来定义,这是数的核心,并且扩大并深入一步说,很多思想的概念都是需要依靠一种性质的标识来认识它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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