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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论,《献帝起居注》很可能终结于“建安二十一年二月壬申,书绝。立春宽缓诏书不复行”这一条。以和合宙序的功能被终止和替代为标志,汉皇帝向天下臣民发布诏书的制度性权力也被夺了。此后在汉魏禅代的历史过程中,仍可看到若干汉帝诏的记录。这是为了以“禅让”模式完成王朝更替而特意设置的功能,也是为汉皇帝权力所保留的最后使命,与上述结论并不矛盾。《献帝起居注》的撰述于此同步结束,意味着这一历史书写也被视为汉皇帝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以终结。毋庸赘言,《献帝起注》的终结者,正是即将完成“去臣化”进程的曹氏一方。(P21)引自 三、记事的起止范围如果不是将“汉魏革命”理解为单纯的王权更替,而是视为儒学意识形态主导下皇帝权力结构的更新与再造,那么这一进程应在献帝即位之后就已经开始启动了。建安十年(205)后荀彧主导下《起居注》的创制和撰述,既是这一进程的组成部分,又书写了这一进程,倾注了清流士人这一新兴精英群体关于皇帝权力结构的理念与期待。若不惜曲解“史诗”一词的原意,以之称呼处于上升阶段的历史主体所从事的“历史书写”,《献帝起居注》可以说又具备了“史诗”的一面。在研究汉魏之际的历史演进时,是值得重视的材料。(P41)引自 五、结语: 哀歌与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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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荀悦《汉纪序》,是书成于建安五年(200)。荀悦卒于建安十四年(209)。不过颖川荀氏在魏晋时期一直都保持了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双重精英身份。虽然我们并不了解哪些人参与了《献帝传》的撰写,也难以确认《献帝传》在撰写时是否受到了《汉纪》的影响,但二者确实共享了类似的文本结构,即以编年体为基本体例同时插叙人物小传的复合结构。这一结构亦为袁宏《后汉纪》所继承。在这意义上,《献帝传》可以说是名“传”而实“纪”,与前节所述《献帝纪》的名“纪”而实“传”恰好相反。(P65)
可以看到,《献帝传》所书写的整个禅代过程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参与各方以言辞和行动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了一个对汉魏交替正当性的构建过程。这一方面说明在汉魏之际,这一方案必然经过了精心设计,也有其内在的理念逻辑支持;另一方面则说明《献帝传》的政治立场与曹魏王朝的官方立场保持了高度一致。事实上,在禅代过程中出现和使用过的这些文书,在曹魏王朝应是作为官方文书档案来进行保存的。而《献帝传》以如此方式来书写这一过程,既说明撰者有条件接触到这些材料,也说明撰者是以内在于曹魏王朝的政治立场在《献帝传》中展示这些材料的。换言之,曹魏王朝本身很可能就是《献帝传》的撰写主体。只有这一主体才既有动机,又有能力以如此方式来书写汉魏禅代过程。(P69)引自 二、《献帝传》考论因此,前述东晋时期流行的以“三国”“鼎立”之类措辞指称汉末西晋之间的历史,可以肯定是滥觞于西晋洛阳时代,而无需等到后来的典午南渡。甚至可以认为在建安后期曹氏王权与荀彧等清流人士围绕汉魏交替进程爆发的政治分歧中已然埋下了伏笔。由此方能理解,何以在西晋灭吴完成南北统一之后,孙吴时代以敌国立场写下的诸多传闻之辞反而获得了更大的流通舞台,逐渐进入主流视野。如前述《曹瞒传》与谢承《后汉书》所见的“伏后之死”叙述,就首先在两晋之际的张璠《汉记》中获得了传承,继而现身于袁宏《后汉纪》和范晔《后汉书》,完成了从“传闻”到“正史”的华丽转身。诸多自建安时代以来为曹魏王权所压制近于消声的历史书写,也由此获得了苏醒的机会,为史家所重视与记录。裴松之注的出现,本书第一章所述范晔《后汉书》对《献帝起居注》中与曹魏皇帝权力起源无甚干系的礼仪与制度方面内容的承袭与强调,皆可纳入这一历史脉络。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曹魏王权的正当性经历了相反的“颠倒”之旅,最终定格于“汉贼”的历史像。(P86)引自 三、余论: 颠倒之旅 72第三章 范晔《后汉书》冯良事迹成立小论 87一、范晔《后汉书》中的冯良事迹与赵晔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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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冯良事迹与逢萌事迹最初虽然可能出之于郡国上计材料,却同被收入国史《东观汉记》;范丹早年事迹来自于家乡耆旧所言,但蔡邕将之写入碑铭,显然也受到了从县、郡、州到太尉各级官府长官及“诸儒”的一致认可。这显示地方士人对于县吏身份的拒绝,以及与之相反相成的对于儒生身份的追求,在东汉时期已经是一种受到精英阶层推崇和宣扬的意识形态。这是伴随着地方上儒学教育的普及与知识阶层的形成而出现的新历史现象。对于汉代传统的地方属吏而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对文书的处理能力和对相关律令的熟悉与把握。在地方官僚系统中的升迁,也主要是从最底层的卑微小吏做起,以“积功劳”的方式步步进行的。但这样的仕进和生活方式,对于东汉时期的士人来说,却变得越来越不可接受了。书写在国史和碑铭上的冯良、逢萌和范丹事迹,实际上既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不同表现,也通过这些书写和宣扬加速了这一进程。(P96)引自 二、东汉时代的“不为县吏”群像需要指出的是,赵晔虽然被谢承作为孙吴精英的地方先驱而书写,但弥漫其间的是魏晋时期新意识形态的整体进展,并不仅限于江东一隅。或者反过来说,孙吴精英为其地方先驱所书写的历史形象,正是按照汉魏间登上历史舞台并把握政治主导权的士人精英的主流理念而量身定做的。在汉代尚显模糊的“士、吏之别”,魏晋时期以制度化的方式急速推进,表现在察举制、九品中正制、选官论清浊等各个方面。政治上的建设进程显然也促进了士人精英对于新身份的自我认定。(P101)引自 三、赵晔事迹与孙吴精英的地方书写以上通过讨论范晔《后汉书》中冯良事迹的成立过程,呈现了中国古代史学作品中文本传承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在以往诸如史实/叙述、作者/作品等视角中并不能得到完全把握。在此笔者尝试用因袭、歧变与反哺这一组关键词来进行概括。所谓“因袭”,是指文本在传承中大体保持原貌。在语境不发生大的改变的前提下,这种形式最为常见,甚至是古人的一种常识。以至于在作品中直接抄录袭用而不特意标明出处的情形所在多有。但这种因袭根据作者和作品的不同情形,往往伴随着“歧变”,即出现不见于前一文本的新细节。新细节可能是作者因特殊的关怀有意为之:但也有很多带有相当的随意性,如本文所述谢承《后汉书》书写赵晔事迹,基本沿袭了《东观汉记》的冯良事迹,同时又发展了“奉檄迎督邮”的新细节。歧变在文本传承中的地位是不稳定的,归于消亡者众,但根据文本传承的层累机缘,也有反而成为被因袭对象的可能性,是为“反哺”。赵晔事迹中歧变出的“奉檄迎督邮”,到了范晔《后汉书》中又被整合进冯良事迹行文,正是一个典型表现。面对古代史料中的具体文本,若能够对其所蕴含的因袭、歧变与反哺的层累过程有一定意识,无疑有助于我们更为准确地把握其中所蕴含的历史信息。(P109)引自 五、结语
2021-04-04 15: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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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论尹湾汉简的相关情形可以说明,在汉代的文书行政传统之下,各个官署之内本即存在着两类性质不同的档案材料,一类侧重于职官设置的叙述与统计,一类则侧重于记录具体个人的迁转经历。而由尹湾汉简中的行政文书与上计制度的密切关系可以推测,前述传世史料中所见两种不同性格的“官簿”,或即由文书行政传统下的这两大“文书群”脉络层累编织而成。与其将这些“官簿”视为某一特定史料,莫如理解为对一个性质多元的“文书群”的泛指更为合适。(P140)
《隋书经籍志》将“列众职之事,记在位之次”归纳为《汉书・百官公卿表》的主要特征,与《汉书・叙传》的表述完全对应的。而且将这种撰述形式与经典古制联系在一起,应该也存在于《汉书・百官公卿表》作者的意识之内。在《汉书》这样的“前代史”之外,作为东汉王朝“国史”的《东观汉记》之中亦设有《百官公卿表》,显示了这官制撰述形式在东汉王朝意识形态中的结构性地位。当然“百官公卿表”的形成当依赖于前述汉代文书行政传统下两大“文书群”脉络的层累编织,但当其作为一种具有特定形式、内容与性质的完整文本在“国史”中成立后,应该即已突破了“文书行政”层面,而成为东汉一朝“官制撰述”的标准像,发挥着不可忽视的意识形态功能。(P141)
综合了职官设置说明与个人迁转经历的“百官公卿表”式作品乃是东汉后期官制撰述的主流传统。(P142)
我们可以将这一动向的特质归纳为:将“官制”从“律令”中剥离出来,参照《周礼》进行编总与分布,使其作为一种“礼仪”而成立。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动向所表达的关注方向并非“官制”如何运作,而是“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即期待通过这一形式的撰述,充分发挥出“官制”的“展示”功能。(P145)
《续汉书・百官志》并非完全不着意于汉制沿革。但它创造性地以区分“正文”与“注文”这样层次分明的复合结构,更为明确地贯彻了上述官制撰述的意识形态功能。前者“大书”以叙述职官设置模拟《周礼》,后者“细字”以叙述沿革兼容汉制。当然,注文部分的作用并不仅止于兼容汉制。如前文所反复强调的,沿革之外,职掌是《百官志》注文叙述的另一大主题。据前引司马彪所述“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成《百官志》”之言,或许以注文形式叙述职掌,对于《百官志》的成立而言,其重要性更要超过对于汉制沿革的记录。这当然也是因为其所意欲模拟的“经典”《周礼》本身,即是由职官设置与职掌说明两大部分所构成的。(P146)
可以认为,《续汉书・百官志》文本形式所附着的强烈意识形态性格,与魏晋时期密集的制度创革活动之间形成了一种“共谋”关系。陈寅恪早已指出过西晋国家的儒家特质。笔者亦认为汉末魏晋之际的官制改革,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制度转变,而应归入东汉后期以来士人群体在儒学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再造新型皇帝权力结构的历史进程之中。以《续汉书・百官志》为代表,以经典模拟的形式进行官制撰述的时代潮流,无疑也当视为这一进程中的重要一环。(P147)引自 四、汉晋间官制撰述谱系中的《续汉书·百官志》
2021-04-06 16: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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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寿二年(前1)九月至十二月在汉、新、汉的历史循环中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段。其时哀帝新崩,王莽在王元后的支持下刚刚除了佞幸董贤的势力,选立平帝即位,自己以大司马辅政。成帝绥和改制以来的制度成果,从此年五月开始即陆续恢复,当时哀帝尚在世。王莽重返政治舞台的这几个月,大体还是以恢复继承成哀时期“复古改制”的成果为主,政治上也尚未显露过多的野心。而次年伊始新年号“元始”启用后,尽管仍当汉世,但以王莽就任“安汉公”为标志,其个人权力地位逐渐超越一般人臣。制度上尽管仍在“复古改制”的延长线上,但以设立新“四辅”为标志,也走上了一条更为激进化的改制路线。新莽王朝的皇帝权力起源之路,即成就于这两个方面的相辅相成,也由此定了新王朝的基调
那么,在新莽倾覆、汉室复兴成为时代主流的时候,所谓“恢复汉制”,究竟是以此前哪个时代的具体制度为蓝本,就不仅仅是一个制度选择的问题,也与历史评价息息相关。换言之,这种制度选择,也构成了一种特殊类型的“历史书写”。若王隆确实以元寿二年九月至十二月的汉制为蓝本来撰述定位“小学”的《汉官篇》,则意味着他大体还是以成哀时代的复古改制成果为正当,而将王莽的元始辅政时代和新莽王朝时代一并否定。这代表了当时的一种历史评价,或许也是窦融阵营主流舆论的反映。而刘秀政权在建武初年恢复以郊祀制度为代表的“汉制”时,“采元始中故事”,则是另一种历史评价和制度选择的体现。王隆《汉官篇》在东汉长期湮没无闻,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影响。(P200)引自 四、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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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建康政权这种使用某一族称来指代特定政权的书法呢?《劝伐河北书》上引段落显示,“羌平”与“五胡代数齐世”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这是值得重视的思考方向。换言之,可以认为类似以“鲜卑”书南燕、以“羌”书后秦,都是在使用“五胡”观念来进行历史书写。这一观念不仅仅是对永嘉之乱后华北百余年纷乱历史的认识总结,同时也带有一定的谶言性质。即预言“五胡”的时代即将结,北方将迎来新秩序。站在建康精英的立场来说,这自然意味着己方恢复汉晋天下的期待。(P221)
之所以作出五胡气数将尽的乐观判断,正是缘于他们看到了前秦崩溃后整个华北所陷入的巨大混乱,并进而生发了恢复汉晋天下的期待。之后义熙年间刘裕两次北伐的胜利进一步増进了这种期待。《劝伐河北书》所谓“自羌平之后,天下亦谓虏当俱灭”,并非谢灵运的个人玄想,“天下”云云,正是晋宋之际建康精英舆论中乐观情绪的直白反映。即使恢复汉晋天下在其后的历史中未能成为现实,“五胡”观念仍然作为一种“政治正确”在南朝时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应用。
对于晋宋之际先后在华北崛起的北魏与赫连夏,建康精英并未给予同于“五胡”王朝的书法待遇,而是以“虏”这一低贱名号称之。这其中一方面可以看到上述“五胡”观念的影响,即不愿承认这两种新勢力可如“五胡”一般成大气候的心态;另一方面,却也未尝不是基于对华北局勢的历史观察而进行的刻意区分。前文曾引《南齐书·魏传》称赫连勃勃为“塞外虏”,其实这一称呼同样适用于北魏。建立北魏与赫连夏的拓跋部和铁弗部,都是在西晋塞外的代北漠南之地完成政治体发育的。而“五胡”王朝的核心族群却是在汉晋时期已内迁的入塞部族,其作为政治体的发育完成于王朝内部的郡县地带,并不能以“塞外虏”视之。与此相应,“五胡”王朝立国后均以中原腹地为中心展开统治;而北魏与赫连夏在各自实现了对河北平原和关中平原的军事征服后,统治重心却仍然置于代北(平城)与朔方(统万城)这样的农牧交错地带。建康精英使用“五胡”与“西虏”“索虏”的不同书法,应是对此有敏感认识。而这一区别却在北魏完成华北统一尤其是迁都洛阳后所进行的“历史书写”中被消解与替代了。赫连夏与“五胡”王朝一起成为了“十六国"之一,北魏自己反而成为了直承西晋“金行”的华夏正统。(P222)引自 第七章 “西虏”与“东虏”: 谢灵运《劝伐河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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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并不必然对应“匈奴、羯、鲜卑、氐、羌”五个族别。以上假说中,只涉及了“胡”(狭义用法,泛指匈奴系人群)、鮮卑、氐、羌四个族别。但由此“四族”建立的王朝则是五个(南燕可视为后燕政权的延续)。如前文所论,建康精英使用的“五胡”称谓,往往与“僭袭”“次序”“递袭”“代起”等措辞连用,指称的是在华北依次而起的诸“胡人”王朝。可见“五胡”之“五”,对应的是王朝代数,而非族别之数。但五个“胡人”王朝背后对应的则是汉晋以降活跃于华北的四大非汉人群。金行失驭,神州陆沉,而后赵灭于前燕,前燕灭于前秦,前秦为慕容后燕与姚秦夹攻而亡,慕容后燕与姚秦最后为东晋刘裕所灭。“五胡次序”之说,意指永嘉以降的百年间“胡”(狭义用法,泛指匈奴系人群)、鮮卑、氏、羌四大非汉人群在华北依次兴起又归于灭亡,终究会成为新王者崛起并重返中原、一统天下驱除,适足说明“五胡”称谓与晋宋之际建康精英之政治意识的互为表里。(P251)引自 四、“五胡”称谓所指考
2021-04-16 15: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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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周知,曹丕的“魏王”身份继任于其父曹操。建安十八年(213),在基本平定关中地区、完成华北大部统一后,汉献帝以冀州之河东等十郡册封曹操为魏公;十年(216),进爵为魏王。曹操在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死去时,虽然并未登基称帝,但身份其实已经不是纯粹的“汉臣”。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他在生前所享受到的种种“不臣”待遇一一如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设天子旌旗、冕十有二旒、驾六马,更为重要的是,封建魏国这一行动本身可以说就是以“禅让”的王权更替为终极目标的。就这一角度而言,讨论曹操是否想做皇帝是没有意义的伪问题。(P281)
与“不臣而君”相比,“自臣而君”模式事实上对君与臣两个方面的政治伦理都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臣对于旧王权的正当性和相应的臣子身份不能再够简单地直接否定,而是需要在“功臣”的角色扮演中寻觅新王权起源的契机。而对于这样的功臣,“君”也不能够继续垄断对天下的领有权,需要以无私让渡的方式来给予酬劳。“禅让”是王权更替的仪式,贯彻其中的则是君臣之间对于新君臣关系的默契理解。史载禅让完成之后,魏文帝曹丕曾经对群臣说:“舜、禹之事,吾知之矣。”以往多将此言解作是对“禅让剧”的一种反讽。从以上分析来看,或许曹丕表达的是对这种新君臣关系的某种领悟和肯定。(P283)
“从泰始为断”,意味着魏、晋禅让正式完成之后的泰始元年被设定为西晋王朝的“君之始年”。那么,此前的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所谓“三祖”的身份,也必定非“君”,而仍然是“臣”。如陆机《<晋书>限断议》所提示的,“‘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不]如‘传’”。西晋“三祖”为曹魏之臣,这固然是一个历史事实、因为他们与曹操一样,实际上没有即位称帝。但是在西晋成立后所撰国史本纪的书写中仍然坚持采用曹魏年号纪年,意味着对于新王权的君臣而言,作为创业之主的三祖需要呈现为曹王朝之“功臣”的形象。換言之,旧王权之“功臣”是新王权获致正当性的必要条件。(P287)
可以说魏晋时代形成的“开国群雄传结构,以沈约《宋书》为分水岭,被有意清除掉了。考虑到《梁书》《北齐书》等皆成于唐初,可以推测这种新结构的历史书写至少延续到了7世纪上半叶,并很可能決定了唐前期国史中对于隋末群雄的书写方式。今本《旧唐书》中赫然在列的“隋末群雄传”,未必是唐前期国史的原貌。(P288)
可以看到,从刘宋后期开始,尽管“禅让”作为一种制度资源仍然维持了相当长久的生命力(魏晋王权所创制的许多制度传统都有类似命运),但国史书写从“禅让后起元”清晰转变为“禅让前起元”,则说明在南北朝统治精英关于新旧王权交替的理念中,原来的“功臣身份对创业之主不再构成强有力的约束,“创业”这一暴力成就本身即足以开启新王权起源的意识形态契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于汉代传统的回归,只是由于“禅让”传统的强大影响,新王权的暴力并未如两汉王权那样直接导向旧王权自身。前述“开国群雄传”在南北朝的历史书写中终归于消失,与王权起源理念所发生的这一反动进程应该也是分不开的。(P290)引自 附录二“禅让”与魏晋王权的历史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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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把这本小书献给我的父亲。他身上朴素的左翼情怀和对革命年代价值观的眷恋,多年来在不时引发父子激辩的同时,也在提醒我现实世界中历史书写无比真实的存在感。近年父亲渐入老境,似乎少了和我辩论的兴致,但对某些所谓时代主流论的不妥协姿态依旧。我的研究常执着于在意识形态的变迁中追索不同时代、人群与历史书写的纠缠,大概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因父之名”吧。(P318)引自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