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隐身)对《美国宪政历程》的笔记(14)
maggie(隐身) (要多坚强才能承担真实的生活)
读过 美国宪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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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页 水门案
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 Steward 与议会制政府的总理相比,美国总统在国防和外交这两个重要权力领域中拥有巨大的宪法独立性.....由于缺乏宪法在其他领域中的制衡机制,对国防和外交领域的政策和权力的惟一有效的限制,只能来自开明的公民团体;只有具备必要信息和批判精神的公共舆论,才能保护民主政府的价值....尽管我认为政府行政部门关于秘密文件的观点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但我不能说文件的透露会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立刻和不可挽回的损失。 引自 水门案 -
第302页 水门案
大法官布兰戴斯Brandeis 1787年制宪会议奉行分权原则不是为了提高效率,而是要杜绝专权。 引自 水门案 宪政民主制的明显弱点,是极易泄密、相互扯皮和决策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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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页 水门案
沉默的大多数 ,尼克松:我制定的政策是为国家的利益服务,而不是为了满足大喊大叫的少数人。 伟大的同胞们!沉默的大多数!我请求你们的支持! 引自 水门案 1969年11月电视讲话后,民调支持率77%
竞选班底跑开了共和党传统的助选及其,自己筹建竞选班子。
如果尼克松总统将竞选连任的任务委托给共和党全国委员会,那就不会有水门事件。共和党的竹轩班子能够分辨,像水门潜艇这样的行动,已超出了政治的范围。可是,尼克松却把控制竞选的大权交给了自己的亲信。这班人除了是他的心腹之外,在政治和政府事务方面几乎毫无经验。 引自 水门案 -
第307页 水门案
Plumbers 管子工
Why not FBI\CIA ?
在美国宪政体制中,美国总统必须和其他部门分享权力。CIA&FBI 虽然原则上对总统负责、归总统领导,但国会和联邦法院也有权监督和限制这两个部门的权力。他们都必须按期向国会报告工作,回答国会质询,接受国会监督。
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国会严禁中央情报局尽心国家情报活动和干涉国内事务。而联邦调查局的行为必须遵循联邦法律的程序。 引自 水门案 FBI&CIA 的民主党亲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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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页 水门案
The White House Staff 白宫班子 自罗斯福总统时代正式建立并不断扩大权限。
由白宫办公厅、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经济顾问委员会、政策发展办公室等组成,其主要成员包括白宫办公厅主任、白宫新闻发言人、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国内事务助理、总统经济顾问以及其他各种冠以总统助理、特别助理、高级顾问及特别顾问头衔的总统私人助手。这些机构和人员皆由总统自行任命,接受总统直接领导,无需参议院同意和批准....总统幕僚大有取代内阁行政部门,成为总统决策和行政的主要工具之势。 引自 水门案 既非民主选举产生,又非经立法部门批准任命的无名助手,对美国外交和国内政策作出重要决策。 引自 水门案 -
第310页 水门案
在外交领域,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大权独揽,成为尼克松制定外交和军事战略的主要顾问,两人对外交策略的看法极为一致:超过意识形态,注重国家利益,迷信秘密外交,忽略民主程序。 引自 水门案 -
第320页 水门案
华盛顿邮报的时代 Bob Woodward Carl Bernstein. Deep Throat . Katharine Graham
新闻媒体虽然神通广大,但它的作用只是呼风唤雨、制造舆论。在水门事件中,如果没有联邦法院、国会水门案调查委员会和特别检察官各显神通,同时施加巨大压力 引自 水门案 极刑约翰 由于司法公正和新闻监督,没有任何一位法官愿意以“党棍”恶名在司法界遗臭万年。
在美国司法体制中,法官只是审判的司仪、裁判兼量刑官;但在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法官有权决定案犯的刑期,有权把刑法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或最小范围。
用重刑威胁同时将刑期之日尽量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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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页 水门案
美国国会听证会制度
国会听证会时美国宪政体制中权力制衡的重要机制,与因惯例而形成的国会调查权有直接关系,由国会的立法权中引申出来的。 引自 水门案 国会进行调查和听证,一般由已有或特设的国会专门委员会主持,在国会大约三分之一的众议员和一半左右的参议员具备律师或检察官背景,在听证会期间可以像法院一样发出强制性传票,无视传票的可以以藐视国会的罪名入狱,或提交法院处理。撒谎的证人,将会因伪证罪遭刑事起诉。国会调查权便成为立法部门监督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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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页 水门案
笛安的叛变与录音系统泄漏
作出保留白宫录音带的致命决策后,尼克松和特检、国会和联邦法院展开一场惊心动魄、影响深远的司法大战 引自 水门案 -
第331页 水门案
星期六之夜大屠杀
查封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强迫司法部长接触特检职务不成,宣布解除司法部长及副部长职务
美国政府官员为何会有如此坚强的原则性和良好的法治观念?这与美国宪政的制衡和监督机制有直接关系。美国政府行政部门的重要官员,虽由总统提名,但必须经过参议员审批。在审判过程中,参议员可以要求被提名的官员作出某种承诺,作为批准任命的前提条件。这样国会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行政官员的人事任免权。制度性的监督与保障 引自 水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