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心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笔记(5)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 书名: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 作者: 梅汝璈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 1988-6
  • 第320页
    又如,在同月十六日(即占领第四天),()集于华侨招待所的男女难民五千多人,亦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使随波逐流,借图灭迹。这五千多人当中,仅白增劳、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其中梁廷芳曾被邀出度远东国际法庭作证。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证言犹历历如绘地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曾经邀请过一个名叫伍长德的中国人出庭作证。伍长德是在大屠杀中身上被日军浇上了煤油而未被焚烧致死的唯一的一个幸存者,他那使人惊人动魄的证言同样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的印象。梁廷芳和伍长德的证言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很高的作证评价。
    引自第320页
    2014-04-20 10:01:51 回应
  • 第324页

    关于南京大屠杀中强奸事件。

    因此,远东国际法庭的认定是:“在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在南京市内发生了二万左右的强奸事件”;“全城内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 法庭的这个认定和数字估计完全是根据曾经向法庭提出过的那些确凿证据而慎重地作出的,绝对没有夸大的可能。其实,当时的实际情况还要比这坏得多。
    引自第324页
    2014-04-20 10:13:43 回应
  • 第325页

    关于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中军纪的讯问

    关于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中军纪的讯问
    2014-04-20 10:18:51 回应
  • 第312页
    远东国际法庭在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时还接受了一个极端重要的作证文件。它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打给德国外交部的一个秘密电报。这个电报是德国投降后盟军搜查德国外交部机密档案库时所发现的。法官同人都非常重视这个电报,给了它很高的作证评价,因为它是来自法西斯阵营内部;是与日本同盟的兄弟国家所提供的。电报在概括地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如麻以及强奸、放火、抢劫的普遍情况之后,其最终结语是:“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引自第312页
    2014-04-20 10:53:05 回应
  • 第313页

    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认定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上写道:“在日军占领最初的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它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精确地说来,由红 卍字会掩埋的是四万三千零七十一人,由崇善堂收埋的是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人,这些数字是由这两个团休的负责人各自根据该团体当时的记录和档案向远东法庭郑重提出的。) 远东国际法庭这个估计无疑地又是慎重、保守的。但是,注意到日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判决书中遂又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它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我们前面所举的三个事例之中,便有六万五千多具尸体被消灭了。(计在汉中门外被枪毙的被俘军警三千余人的尸体均被焚化;在中山码头被射杀死的平民五万七千四百余人的尸体亦均被焚化;在下关草鞋峡被密集扫射杀死的平民五万七千四百余人的尸体亦均被焚化。)其它无迹可寻,或发现稍迟、来不及向法庭提出证据的,亦必不在少数。说这一类被害者必在十万人以上,是非常保守的。中国方面常说被灭迹的牺牲者达十九万人,也决非故意夸大。(在对谷寿夫案的判决书便有这样的认定。) 此外,还须注意的是:远东国际法庭认定被杀者为“二十万人以上”不但未包括尸体被日军消灭了的大量被害者在内,而且这个数字仅仅是“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的被杀者的数字。这六个星期虽是日军的杀人高潮,但是在这六个星期以后,他们的杀人勾当并没有完全停止,只是大规模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减少了,而个别的、零星的或小规模的屠杀却仍在经常地进行着,这一类的被屠杀的数字并没有被包括在远东法庭所认定的那个数字之内。 把以上所举的种种因素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很肯定地估计:在日军占领时期,我南京无辜同胞被杀害的人数必定是在三十万至四十万之间,即三十五万左右。这个估计决非主观臆测,而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虽然谁也没有过也不可能有绝对精确的计算。同时,可以说,我们的这个估计同远东国际法庭的估计是丝毫没有矛盾或抵触之处的。
    引自第313页
    2014-04-20 10:54:09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