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omniaUdon对《扫起落叶好过冬》的笔记(5)

InsomniaUdon
InsomniaUdon (一成不变的风景 循规蹈矩的人们)

读过 扫起落叶好过冬

扫起落叶好过冬
  • 书名: 扫起落叶好过冬
  • 作者: 林达
  • 页数: 468
  •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出版年: 2006-10
  • 普利策:一百年前的故事
    提起新闻业,大概没有人不知道普利策其人。想起普利策的故事,我总是会有一些和新闻业相关的七七八八的感想。 普利策是一个典型的新闻人,或者说是一个天生的冒险者。很多风险投资者都具备他这样的性格。我相信这样的人从精神构造上就和常人不一样。他们天生的就在内心涌动着超常的冒险欲望、异乎寻常地追求一个奇异人生。普利策也是如此,他从小就像一只飞蛾,渴望扑向一团炽烈光亮,哪怕明知这光亮就是一团火,一头撞上去就会瞬间焚毁,他也会死活不顾地一定要撞上去。 这可不是什么文学比喻,这是普利策人生出场一开始就亮出来的选择。虽然青春期的少年或多或少会有类似冲动,所谓不管“干什么”,总要“干点什么”。所以,顺便说句题外话,这也是判断一个政治家是否正派的标准:正派的政治家会坚决始终面对成年人说话。而不正派的政治家煽动民众时往往会先从青春期的孩子入手。普利策1847年出生在匈牙利,他和正常的青春期孩子还是不同,少年普利策早早独立。而且刚一独立,他就在固执地寻找一个炮火连天的战场。至于这仗为什么要打、打的是谁,他根本不在乎。 于是,普利策先是要求加入奥地利军队,后来又要求加入即将开赴墨西哥战场的法军,然后渡海要求参加英军,以便前往英国殖民地印度。可是,这些军队都一一拒绝了这个送上门来的“炮灰”——他太不像一块当兵的料了。少年普利策身高一米九,却瘦弱得像根竹竿,还是个近视眼。 终于到了1863年,适逢美国南北战争进行到最尴尬的时刻。战争的规模、伤亡和拖延的时间,都远远超过了林肯总统的预期和民众能够忍耐的程度,联邦一方的北军一向采用的志愿募兵已经行不通,初试抽签征兵,就在纽约引起大暴乱。于是联邦政府转而向欧洲高价招收雇佣兵。一批寻找雇佣兵的二道贩子,被抽成的利益吸引应运而生。他们立即扑向欧洲,在大街小巷乱窜,猎取任何一个愿意步上遥远的美国战场的对象。1864年底,一个美国兵贩子和十七岁的普利策相遇,双方一拍即合。 聪明过人的普利策,在旅途中就摸清了来龙去脉。在接近美国的时候,他跳入冰冷的海水,抢在兵贩子之前赶到纽约,领走了那笔可观的雇佣兵费用。幸而这个几近疯狂的少年,没有就此战死在这场对他来说毫不相干的战争中。不到一年,战争结束,在这块完全陌生的新大陆上,谋个饭碗成为普利策的当务之急。真巧,不甘平庸的普利策遇到新闻界。他先进入德语的侨民报纸,随着英语长进,又逐步转到英语报纸。这真是天赐良机,那是和平时期他能够找到的最具刺激性的行当了。 在那个年代的美国,新闻界是另一个厮杀声不断的战场,大量具有普利策性格的人投身其中。他们要在激烈竞争中,找出最具刺激性的轰动新闻——这不单是商业利益和报纸的销量在驱动,还因为这就是这个行业本身的职业属性。记者们一个个跟侦探一样在刺探和抢夺新闻,大报主编们水平的高低,是天天随着报纸的出版而揭晓的,新闻界很自然地就集合起一批中流砥柱。普利策是从一线记者干起的。他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是个拉也拉不住的工作狂。 普利策加入这一行正是时候,那时美国新闻业在蓬蓬勃勃发展,却还没有规范。因此,读他的故事也真像是在读一部美国新闻史。 新闻业不是人们刻意制造出来的,它来自人对本能需求的满足。它像一颗埋在非常适合生长的土壤里的种子,一旦发芽,就会迅速生长起来。人们组成社会,自然要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报纸在英语里就叫“新闻纸”,是完全鲜活、真实的社会动态。报纸一旦不能反映社会真实,一旦被外力扭曲,它就失去生命和灵魂了。 美国报纸一开始是有强烈的政治倾向性的。这种倾向倒还不是来自政府的控制,而是来自竞争中的两党政治的需要。最初的美国政治基本上还是精英政治,而报纸也因印刷技术上的原因,价格奇贵,无法普及,活像是精英们的论坛。随着印刷技术的突破,报纸从精英层走向大众。南北战争中,人们对战争新闻的需求,也对新闻业猛推了一把。很快,新闻独成一业,红红火火,上到达官贵人,下到市井小民,谁也离不开报纸了。普利策恰在这个时候,参加了进去。 随着政治党派的自然产生,报纸也跟着有了强烈的党派性,有此党的声音,也有彼党的声音,吵得不亦乐乎。有时,一个党派的新闻还只肯给自己一派的报纸。 瘦弱的普利策做记者却是拼命三郎,虽然是共和党报纸的记者,他却什么新闻都积极争取。有一次,他破门而入,竟把阻挡他进入民主党会场的看门人打翻在地,成功写出了民主党秘密会议的新闻报道。 假如说,美国这块土地是一群天使居住的地方,那么它的故事带来的经验就一文不值。两百多年来,这里是一个“联合国”。世界各地有各种问题的人,在这里聚到了一起。当时移民来美国的人,多半在家乡的状态和少年普利策一样潦倒,不少人的性格是和普利策一样敢于闯荡甚至铤而走险。虽然并非每个人都有普利策的好运气,可是在兜里没钱,却都要吃饭这一点是没有区别的。因此,假如说美国历史上的大城市,曾是一个犯罪率高、黑帮盛行、盗贼满地、骗子投机无处不在的地方,实在是一点也不叫人奇怪。移民们把世界各地的黑暗,都扯下一片,随身带了来。而警察体系的成长速度,常常跟不上天天在港口一大船一大船下来的移民增长速度。 社会的黑暗面,也自然会进入政治上层。幸而,依据宪法美国始终保障了自然发展的新闻界。当时,一个好记者的招牌首先是正直、反腐败。所以冲锋陷阵工作、生死不顾的一流记者普利策很快出名。更稀奇的是,年方二十一岁的普利策竟然因此当选为密苏里州参议员。大概只有美国这样人人都是移民、不讲资历的国家,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在1870年1月上任的时候,他离法定的参议员年龄还差了整整四岁。他自己当然心里有数,可是仍一声不吭,走进议会大厅就在里面坐下来。居然也没有人提起他的“非法年龄”。记者和议员的双重身份,更使普利策始终站在揭露反对腐败行为的最前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说新闻业是个战场,一点不算是夸大。精神病院的黑幕、政党和财团的金钱交易、保险公司的欺诈、警方的残忍行为等等,无一不在报纸的揭露和抨击之中。有一次,普利策揭露了一个承包商的黑幕,那个像拳击运动员一样身材的承包商,当众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论打架,细长身材的普利策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据说,在激怒之中,他回去提了一把枪来,半路告诉别人说:“要出新闻了!”最后,他们先是扭成一团,后来又有枪响,双方都受了伤。究竟发生了什么,两人的说词不同,谁也搞不清楚。幸好没有出人命,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此后人人知道,普利策走到哪里,口袋里都会揣着一把枪。 新闻业站在揭露腐败的前沿,其实并不需要做任何刻意安排,不需要报社老板做动员,因为那应该是新闻业的本性。只要不加以干扰,新闻业自然就是这个样子。普利策那种把新闻当作生命,甚至有些夸大的战斗性,都是优秀记者的基本特点。只要任其自然发展,这个行当就会自然地聚集起这样一批人来,以暴露社会阴暗面、发掘腐蚀社会的违法行为为目标。因为在这里面,优秀的新闻人能找到自己的人生使命感,也因为他们知道读者在那里等着,这是他们存在的意义。人们常常把记者叫做无冕之王。因为惟有记者六亲不认,天底下正在发生的一切故事,都是他们在负责追踪的“新闻”。区区平民,只要当上记者,皇上也在他的监察之下。 美国新闻业的自由经济特性,给普利策这样出类拔萃的新闻人,提供了可观的发展机会。为了留住报纸的灵魂人物,他工作的《邮报》老板,决定给年方二十五岁的普利策以报纸的一部分股权,这使得普利策很快成为一个富人。他后来卖掉自己的股份,在三十一岁的时候,买下了自己的报纸。 1878年,普利策的手里掌握了一份他自己的报纸。一开始,他对新闻业就颇有自己的反省。在报纸党派性还很强的时代,他提出自己的报纸要“为民众服务,不为任何政党牟利”,报纸“不是政府的支持者,而是批评者”。身为共和党人,他宣称自己的报纸不是“共和党的喉舌”,而是要“说出事实”、“要摒弃民众偏见和党派偏见”。 这让我想起后来的《华盛顿邮报》创办人尤金•迈尔,他在买下自己的报纸的时候,也发表了他经过反省后确立的办报原则: 报纸的第一使命,是报道尽可能接近事实真相;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报纸要如绅士一样正派; 报纸要对读者和普通民众负责,而不是对报社老板的私利负责;为了公众利益,报社要准备为坚持真实报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报纸将不与任何特殊利益结盟,在报道公共事务和公众人物的时候,要公平、自由和健全。 这番原则的公布是在1935年3月5日,表明尤金•迈尔要走独立、中性的道路。可是直到那个时候,很多人都还在怀疑,尤金•迈尔本人是一个具有强烈党派倾向的共和党人,怎么可能办出一份独立的报纸来。可见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报纸的党派性还是很普遍的。而普利策提出类似原则,是在尤金•迈尔的整整五十七年前。 新闻业的社会监督功能,使它似乎顶着一个金色冠冕,让人觉得它就是领受了神圣使命来到人间,就是一个天然正确的社会角色。可是,身在“此山中”的普利策,深知并不那么简单。新闻业也是一个由人组成、由人在运作的系统。它也在聚集和反映出人的弱点。 不单单像普利策这样的新闻从业者是有弱点的,也不单商业运作会对这些弱点推波助澜。就本质上来说,新闻业本身就是建立在人的弱点上的,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老话,叫做“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人都有好奇、猎奇的心理,人的创造性就来源于此。可是,当这种好奇心失去分寸、大众心理集合膨胀,也会带来令人吃惊的负面后果。 人最难了解和面对的,大概就是自己了。任何一个新闻人都知道,越是地震、海啸、火山爆发这样的灾难,也就具有越大的“新闻性”。然而,“新闻轰炸”几天之后,人们的心理会迅速疲劳,再连续报道,民众就不会再感兴趣。因为它不再是“具有新闻性”的“新闻”。面对悲惨的事件,人们确实具备、也总是愿意相信自己的同情心和关怀他人的意愿,可是人们往往不愿意面对的是:每个人的良知都有局限。人有优点和弱点,善和恶,那是一枚钱币的两面,新闻业是传达善恶兼备之人性的最典型的地方。假如没有这点认识,新闻业很难有彻底的反省。 新闻从业人员很容易失去必要的界限,在狂热事业心的驱动下,他们可能过度利用大众心理中的弱点,使得新闻业的弱点和大众的弱点叠加起来,令新闻业走向歧途。走过头的报纸,就叫作一张“不负责任”的报纸。而什么是报纸的社会责任,以什么方式具体履行它的社会责任,这是整个新闻界在发展中逐渐反省的问题。普利策、尤金•迈尔式的思考,正是美国新闻界的良知,在商业大潮中的逐步觉醒。 那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因为市场在推动,政治风云漫卷,与同行对手又在激烈竞争。尽管普利策开始思考报纸的责任,许多问题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他的报纸此后还是曾被政党利用,成为他们的喉舌。虽然在事后,他痛悔不已。 在普利策的时代,报界的商业竞争也都出现过抄新闻和伪造新闻的小动作。探得一条重要新闻,要花大力气,还要花钱。尤其当时的交通通讯还很不发达,要报道国际新闻,实在很吃力。而“制造新闻”却很难查证。普利策的《快邮报》新闻曾经常被其他报纸抄袭,弄得他很恼火,结果他设了一个圈套,刊登了一个阿富汗反英暴动的所谓电报新闻稿。经常抄袭他们的《圣路易斯星报》也发表同样文章。普利策马上发表声明,这是自己故意伪造、用来打击抄袭者的假新闻。《星报》名誉严重受损,不久就倒闭了。 可是普利策自己的报纸也不能免俗。1895年,普利策当时已经成为报业巨头,他手下的《世界报》和另一个报业巨头赫斯特的《日报》,进入白热化竞争,双方的编辑简直像肉搏一样拼上了。这时,双方都有抄袭对方的情况。结果,《日报》抢先设计了一个圈套,刊登了一篇完全虚假的伪造报道,情节特别感人。这样的游戏其实很危险,假如对方并不上钩,还可能揭露你伪造新闻。但普利策的编辑果然上当,改头换面剽窃了这个新闻故事,还捏造了自己为开发古巴新闻派出的专船。紧张地等候着鱼儿上钩的《日报》报社里,编辑们一片欢声雷动,马上公开他们的假新闻计策,猛烈攻击《世界报》的诚信。普利策只好自吞苦果。最令人气结的是,《日报》 编辑在伪造的时候,还有意把新闻故事主角的名字起作“我们剽窃新闻”这句话的谐音。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普利策和赫斯特竞争的高潮,也是美国报业发展的高潮。当美国和西班牙的美洲殖民地之间形势紧张,这两家大报几乎是身不由己地、为了报纸的“新闻效果”而开始煽动民众。这时,美国军舰“缅因号”,突然在属于西班牙殖民地的古巴哈瓦那港口爆炸。竞争中的普利策和赫斯特,为了比赛新闻的“耸动”,在报上推出种种煽动性的猜测,甚至两个报纸都发表了伪造的“缅因号”舰长给海军部长的电报,称爆炸“并非事故”。双方的报纸发行量都因此猛升和暴涨。美国民众果然被激怒,民众的情绪又反过来推动报纸、甚至推动国会宣战。 我想,普利策和他的手下编辑并非战争狂人,可是他们曾是新闻狂人。这个行业竞争激烈,还挑战着体力、智力、快速反应能力、判断力等等,这是具有拼杀刺激的行业。美国新闻业很自然就集合起一批如普利策这样能力超强、在精神状态上热情过度、正义感过强,甚至精神处于临界状态的人。他们在推动着新闻巨轮,巨轮也在推动着他们,越滚越快。到了一定的地步,他们已经完全身不由己。他们既主动地穷追猛打社会的黑暗腐败,也被动地被新闻的社会轰动效应推动而飞速旋转。他们为正义奋不顾身,而虚荣和幻觉有时又把他们推向非正义。有时候,他们自己也分辨不清:当他们开始怀疑自己,他们也一定在竭力说服自己相信,自己只是在百分百地维护职业荣誉。人性的两面,都被这个特殊的行业,骤然放大了。 疯狂的天性,巨大的压力、佐以自身矛盾的冲突,足以令人错乱。最典型是普利策的《世界晚报》的执行主 编,他深深陷入自己炒起来的新闻界战争热潮,不能自拔。一天傍晚,报纸已经送去印刷厂,他突然冲上楼大喊,战争!战争!我们必须出一份号外!接下来,他颇为冷静地交代了号外的安排,巨大的“战争”二字横跨了整个头版。事后,同事们才发现他已经精神失常,再赶紧派人冲到街头,从报贩手里赶紧抢回那些“战争宣言”。 普利策手下的主编、编辑和一线记者们,可以数出一大把是以程度不同的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结束职业生涯的,包括他的也成为报业名人的弟弟。19世纪后期美国新闻界的急剧发展和膨胀,其速度足以冲昏任何正常的头脑。何况当时选择加入这个行当的人,多少有着异乎常人的激情。 普利策在三十九岁就爆发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他的眼睛此后逐步失明。普利策变得无法接受噪音。哪怕是轻微的、常人根本感觉不到的声音,他也完全不能忍受。难以否认的是,那一片混乱,却是新闻界自然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片混乱之中,仍然有头脑清醒的新闻人。当时的《晚邮报》主编古德金,严厉谴责普利策和赫斯特都在“严重歪曲事实,蓄意捏造故事,煽动民众”。《世界报》的疯狂,维持了四个月。四个月后普利策清醒过来。可是,已经晚了。如古德金所预言的那样,这两大报纸在美西战争中的表现,作为“美国新闻史上最无耻的行为”被记录下来。 三十九岁以后的普利策,有二十二年是在远距离控制他的《世界报》。有很多年,他只能住在一艘隔音包裹严密的游艇上,飘荡在海上,以远离尘世无时不在的噪音,眼前一片黑暗。他的精神状态是不稳定的,好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巨富。他的财富能够减轻他的痛苦。他能够有能力支付和保障一个非常特殊的生活状态,以高薪聘用最好的秘书班子。他对轻微的噪音都不能忍受,却很喜欢听音乐。于是,永远有人在随时准备为他演奏。他依然思维敏捷、有一副最佳新闻老板的头脑。《世界报》由他的主编们在具体运作,他只顾掌控大方向。每天早上,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他的秘书给他读新闻:他的报纸的新闻、别的报纸的新闻。在最关键的时刻,他从来没有离开“他的战场”。他没有生活,他只有报纸。 普利策本人就是一个矛盾体。他真诚地出于正义感、出于对穷人的同情,猛烈地抨击富人的奢侈生活。可是,报纸的商业运作,也很早就使普利策成了一个极富裕的报界大亨。从本质上,他其实和许多的富人一样,在做着善事,也在过着奢侈的生活,也经常挥霍无度。他通过自己报纸的运作,在为社会寻求公义,关心着那些他所不认识的社会大众们,却常常并不那么关心自己的孩子和亲人,对手下的人经常粗暴无礼。社会批判和社会关怀,变得悲壮和抽象,成为一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崇高理想”,而不完全是人性善良的自然延伸。矛盾本身体现着真实的人性和人生。假如诚实地面对自己,几乎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是如此。人们只是更愿意表现、甚至夸张地展示自己的某一面,而不由自主地在忽略回避自己人性中的另一面罢了。所谓人性,不论善恶,只是人的属性,本不为奇。 新闻业恰是一个最典型地表达人性矛盾与冲突的行业。它在凸显伸张社会正义的同时,并不能自然避免它的种种缺陷。它的虚荣和夸张、它过度的猎奇、它受大众弱点的操纵。这就是新闻业的个性。看待新闻业,就像看待人一样。你不能企求人成为天使,你也不能期待把新闻业彻底改造成为温文尔雅的天使行业。事实证明,任何一个社会试图扼杀新闻业先天的追猎本性,都是危险的,都会因此失去了社会自然产生和发展出来的自净功能。 在普利策接受《世界报》七年半的时候,搬进纽约新的报社大楼。《世界报》当时骄傲地在报上列举了他们的成就,其中包括:揭露了精神病院的黑幕使之得到改进;促使改善了宾夕法尼亚州矿工的工作条件;促使纽约州不再按照一项中世纪法律而关押欠债者;揭露一名共和党参议员操纵总统竞选;击败了大公司老板提出的取消星期六休息半天的法律提案;揭露希尔顿将慈善院改建为大旅馆的过程;揭露贝尔通信公司的欺诈;迫使纽约市敲诈勒索的典狱长被解雇;揭露阻止了路易斯安那州一家彩票公司一千万美元的欺诈;使得一个只被富人使用的花园向公众开放;赞助和组织读者捐款,设立为穷人服务的免费医疗所,等等。普利策提出对婴儿牛奶品质严格管理、促进牛奶达到穷人也能接受的低价,在他努力了二十年后,美国才意识到这是政府的责任,才成立了食品药物管理局。普利策经营他的《世界报》长达二十八年,这样的努力从来也没有停止过。 普利策作为一个杰出的新闻人,他和他的报纸,始终在揭露社会阴暗、政府黑幕,在奸商、政府官员、政府公职人员的劣迹后面紧追不舍。自己却不但安然无恙,还在迅速发展壮大。1908年,普利策已经六十一岁,他的主编怀疑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政府在操作巴 拿马运河开发的时候,有贪渎行为,于是在报纸上提出质疑。结果,尽管《世界报》的这一行动,普利策事先并不知情,但他本人和他手下的总编和一名编辑,还是被盛怒之下的罗斯福总统起诉诽谤罪,告上法庭。由于这个案子,开始了整个新闻界对巴拿马运河操作的调查,种种疑点在暴露出来。 这项起诉持续了将近两年,直到罗斯福总统下台,新上任的总统塔夫特仍然坚持继续这一起诉。在《世界报》主编发出这一质疑的时候,手头只有蛛丝马迹而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因此,当时普利策和他周围的人,都不知道最后法院是否会判他有罪。这时的普利策,已经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大家相信,根据他的健康状况,只要是一进监狱,他毫无疑问会马上死去。普利策内心其实也很紧张,可是,循着他的办报理念,他又坚持要求他的《世界报》继续对当任的塔夫特总统的政府作出犀利的批评。 这个案子最后成为整个美国新闻界与政府的对抗。因为对新闻界来说,假如一张报纸批评政府,政府就可以动用国家力量来起诉报纸,如果定了“诽谤罪”的话,报纸以后还怎么生存?最后法院宣判普利策无罪。普利策松了一口气,总算他不必死在大牢里了。可是,他高兴没有多久,就有消息传来,刚刚在非洲打猎杀了狮子的西奥多•罗斯福,卷土重来。罗斯福咽不下这口气,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1911年的新年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决,驳回了西奥多•罗斯福的上诉,这场官司终于落下帷幕。 普利策自己并不满意。他认为,由于关键文件被销毁,巴拿马运河操作一案的内幕最终没有完全揭开。普利策认为,假如案情揭开,还能够证明自己的报纸报道 属实,根本不存在诽谤问题。可是,对整个美国新闻界来说,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认为不论报道是否属实,罗斯福起诉的依据的基本推测就是错的,就是说,不能认为这样质疑的报道,就是“损害了美国的尊严”。这种思维方式,使得这个案子对新闻界的意义尤为重要。 十个月后,六十四岁的普利策去世了,茫茫大海上,他孤独的游艇缓缓降下半旗。 普利策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对新闻业是有反省的,他或许是从自己的负面教训中意识到,没有自我反省意识的新闻业也是危险的。远在他去世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建议美国成立一所新闻学院。1904年5月,普利策在为《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撰写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我们的共和国将与媒体共存亡。维护社会公德,需要拥有训练有素、是非分明、有勇气为正义献身的智能型报人,以及有能力、公正、具有民众精神的媒体。否则,民众、政府会变得虚伪而可笑。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或蛊惑民心的媒体,最终会制造出一样卑劣的民众。塑造共和国未来的力量,掌握在未来的新闻记者手中。” 普利策在遗嘱中,将两百万美元捐赠给哥伦比亚大学,用以建立一所新闻学院。其中五十万设立今天闻名世界的普利策新闻奖。普利策说,他认为新闻业应该进步和得到提高,他说“这是一个崇高的职业,一个因其对人民心灵和道德产生影响的、无比重要的职业。我希望能够协助吸引正直能干的年轻人加入这个行列,同时也帮助那些已经从业的人们,让他们能得到最高水准的道德和智力培训。”在普利策眼中,新闻业是一个需要不断 认真研究的学问,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反省的严肃行业。 从传播本身来说,在普利策的时代,还没有经过卫星瞬间传送的广播电视这样强有力的媒体。从社会环境来说,也没有今天这样的局势。今天的媒体假如要煽动民众的话,具有岂止当年的普利策们千百倍的调动力。新闻正在日日面临新的课题。 今天的美国民众在更多依靠一个自由开放的新闻系统,来抵御媒体可能的煽动。他们尽量从不同来源获取信息,以判断新闻报道的真伪,而成熟的行业竞争和淘汰,是新闻业质量的保证。每一个大大小小的报纸,都是一个独立的分支,它们相互之间达到一个制约和平衡。来自外部的监督,不是政府而是读者。读者每人手里有一份选择的权利,假如你的报纸消息经常是虚假的,民众就弃你而去,买别人的报纸去了。 1917年,普利策新闻奖第一次颁发。也就在那一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这个新国家由种种理想化的观念出发,试图由国家力量改造新闻出版业,只有被认为是“好的思想、好的言论、好的新闻”才发表。从实践来看,这样的新闻业却是死气沉沉,失去了新闻出版业的灵魂。而社会也失去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新闻业被强势操纵,也就同时放大了它可能的煽动能力。新闻业有它天生的弱点,假如由强力来掌控的话,其结果只能是两种弱点的叠加。 写到这里,我惊讶地发现,今天恰好是普利策去世的日子。他在1911年10月29日去世,那是整整九十四年之前。他的经验教训已经是一百年前的故事了。 承认人有弱点,而且承认人的弱点不可能完全消除,这看上去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可是,这样的立论起点,给西方文化对制度建立之必要,提供了最早的警醒和持续不断的努力,也把个人和社会,放在一个不断反省的氛围中。新闻业只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普利策以自己磕磕绊绊的新闻生涯,在提醒人们这个简单的道理。
    引自 普利策:一百年前的故事
    2013-08-07 20:38:03 回应
  • 合众国诉布朗案
    布朗是旧金山码头的一个老码头工人,几十年来一直是一个公开的积极的共产党员。1959年、1960年和1961年,他连续三年被选为国际码头工人和仓库工人联盟在当地组织的执行局成员。 美国联邦政府从三十年代起有一系列重要立法涉及工会和劳资关系。1959年的劳动管理报告和公开法,其中的504条款规定,共产党员如果有意识地担任工会干部,是违法的。国会在通过这一方案的时候,其出发点是要让美国经济免受当时美共公开号召的政治性罢工的打击。根据这一法案,虽然共产党组织是合法的,工会组织也是合法的,但是共产党员有意识地担任工会干部却是非法的。 布朗是一个共产党员,他自觉地有意识地担任了工会的干部,所以1961年5月26日,他被指控违反了上述法律。在法庭上,检察官没有指控布朗犯下了任何具体的非法活动,也没有证明布朗曾经号召或组织过政治罢工。也就是说,他什么也没有做。他只不过是当了共产党员,还同时当了工会干部。陪审团根据上述法律第504条款判他有罪。联邦第九巡回法区上诉法庭推翻了这一判决,认为504条款违反了宪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此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1965年6月7日,首席大法官沃伦亲自代表最高法院宣布裁决:504条款形成一个褫夺公权之法案,所以是违宪的。也许是考虑到公众对褫夺公权之法案并不熟悉;也许是最高法院认为,此案涉及的美国宪法中禁止褫夺公 权之法案的条款非同小可;也许是大法官们认为重申三权分立、限制国会的权限、维护制度的健康至关紧要;也许仅仅是沃伦大法官此时有了发思古之幽情,总之,沃伦大法官的这个判决词写得洋洋洒洒,就像一位文质彬彬的大学教授在课堂上给新生上课,谈古论今,引经据典,精彩之极。 在复述了案情以后,沃伦大法官引用了宪法条款,然后开始讲解英国历史中褫夺公权之法案的来龙去脉。他指出,为什么美国宪法要禁止褫夺公权之法案,不是出于狭窄的技术性的考虑,而是要保证分权的体制,要防止立法分支行使司法权限,或者简单地说,要防止立法议会来给具体个人之具体行为判定罪与非罪。 他像一个历史课的老师一样,谈起了美国人妇孺皆知的常识:美国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他解释,这样的分权结构显然不是为了促进政府的办事效率,而恰恰相反,它是宁可牺牲效率而为了防止专制。因为,如果政府权力被分割,被分散,如果一项政策必须经过国会立法通过,由行政实施,由司法监督,那么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能够为所欲为,政府权力就难以被滥用。他引用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狄逊的话:所有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都集中在同样的手里,不管这是一个人的手,还是一些人的手,还是很多人的手,不管是通过继承,通过自我指定,还是通过选举,这样的权力都可以说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专制了。 他解释说,政府官员的某些职位,或者社会上的某些工作,是可以提出资格要求或条件限制的。这种要求和条件,是针对人的能力和行为的。可是,用共产党员或任何政治组织成员这个头衔来限制工会官员的资格,并且认定只要是他们担任工会官员,就是一项罪行,这种限制,沃伦大法官宣布,最高法院不能同意。他强调:“在我们的传统下,信仰是个人的事情。” 可是,关键还不在这里。关键在于,立法机构通过一项法令就宣布某一类人是有罪的,而不是经过法庭审判来判定个人的罪名,这样来使用立法程序中的多数原则,是非常危险的。“若不经审判就已定罪,那么没人是真正安全的。”他指出,宪法中禁止褫夺公权之法案的条款,除了强调了政府三大分支的分权以外,还反映了建国者们的一个信念:对罪与非罪,不能由民众代表组成的国会判定,而必须由法官们组成的法庭判定,这只能是法庭司法程序的事情。他针对国会作出这样的评论:每个人都必须承认,立法机构由于其人数众多,由于其组织形式,由于其成员紧密地依赖于人民,使得他们特别容易为民众呼声所左右,故而立法机构不适宜带着冷静、谨慎和不偏不倚来判断一项刑事指控,特别是那种民众情绪非常激动的案件。 由此可见,504条款被指为违宪,不是错在它针对共产党,不是错在它反映了冷战时期麦卡锡主义后的右翼保守意识形态,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它不检讨这些具体的东西,504条款错在它违反了程序正义,它是立法议会行使司法职能,它是不经司法审判就认定一些人有罪。也就是说,504条款的违宪性质,和它针对的组织是一个什么组织无关。即使这儿确实有一个坏人,即使这个坏人确实对国家和人民非常危险,由议会通过立法来宣布定罪,仍然是违宪的。为此而通过的法案是违宪的,是非法的法案,非法之法不可是法。 读到这儿,不禁要感慨我们曾经的思路——当我们看到社会上的问题的时候,或者我们自以为我们看到了社会问题的时候,我们往往匆忙地制作一个概念,一顶帽子。我们判断这顶帽子是恶,是罪,我们越来越深信不疑。然后我们就用这顶帽子去衡量具体的个人,凡是能塞进这顶帽子的,就都是恶,都是罪。这种没有程序约束的帽子有自我扩大的动力,几乎总是会超额完成任务。其结果是,我们看到了层出不穷的冤狱。我们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平反”。 这就是我们所经历过的类似“褫夺公权之法案”的东西。我们没有事先禁绝它们的产生,事后当我们纠正错误的时候,我们只停留在当初判断失误的层次上,而没有看到问题在结构和程序上。也许我们以为,程序只是一个形式,追求程序之限制只是不解渴的白费工夫,我们的最终目标还是要实质性的正义。而上面讲过的故事则刚好相反,它们表达的是,所谓实质正义倒是有可能是虚幻的,人们能够做的,不过是恪守程序的限制而已。 美国宪法中的“不得立法”条款,特别是禁止褫夺公权之法案,反映了美国的宪法领袖们对政治过程的一种批判心态。通常,人们在谈及宪政的时候,总是集中在立法的政治过程上。人们以为,议会的成功就是民主的成功。生活在美国,人们都知道,美国政治制度的成功,一多半是司法的成功。把司法过程和政治过程隔绝,立法机构不得违背程序和规则立法,违背程序的立法是非法之法,非法之法不是法。
    引自 合众国诉布朗案
    2013-08-07 20:41:41 回应
  • 公民读本
    公民教育是一个一直在谈的话题,许多中国学者都意识到,建立公民社会,要从公民教育做起,要写出高质量的《公民读本》来。由此就想起来,要看看美国孩子在学校里读的《公民读本》是什么样的。美国很多学校有公民教育课程,《公民读本》的教材很多,一般是学者写了,各地学校的老师从中选挑。因为大原则基本相同,所以课本也就大同小异。我随意挑了一本看看,那是密歇根大学的教育学教授写的。 从大的划分来说,这本教材分六个部分:1.你;2.地方和州政府;3.国家政府;4.促使政府有效;5.政府的服务;6.自由企业体系。 前言里引了一个伟大哲学家的话:“了解你自己”。课本认为,你要做个好公民,先要了解你自己。这一部分,一共谈了四章。从第一章,“你——一个人”开始,谈“一个健康的人”、“你和你的个性”、“和他人相处”,直到“做个好公民”。第二章是“你——一个学生”,谈“学习能力的不同”、“改善你的学习”、“清醒的思考”。第三章是“你——一个家庭成员”,谈的是“家庭是不同的”、“家庭的问题”、“做一个好的家庭成员”。第四章才是“你——一个公民”,谈“你生活中的政府”、“政府存在的理由”。 《公民读本》如此开端的原因,在开篇第一段话中就告诉了孩子们:国家“建立在这样的一个理念之上,就是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它的政府制度、经济体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建立在这样一个理念之上。”你作为一个人,是最重要的,所以,在这个制度下,你必须能“自由买卖和拥有,你自己决定做什么”。而政府只是为你服务的机构:“当政府是你的仆人,你是自由的;当政府成为你的主人,你就像一个奴隶那样,不再重要了。”课本还告诉孩子,由于“个人是最重要的”,政府就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生意人,生意人就不能欺骗顾客,工会才必须要代表它每个成员的利益。因为“个人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下面,课本举出各个不同总统的有关言论,这些总统认同百姓“个人”比他的政府更重要。 课本同时让孩子们认识自己,尊重他人,不是惟我独尊。作为个人,人都是有不同弱点的,而自己的弱点是需要认识和改善的。一个好的公民是有民主性格的。课本对民主性格的总结,我觉得简直就是中国人的老话,翻译成中文很准确的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你不愿意被伤害吧?那么你不要伤害他人。因此,课本教育孩子,必须学会控制自己,“一个好公民是一个善于调节自己的人”、“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善于思考的人”,在以上前提下,才应该是“一个能够行动的人”。 一个好的公民是忠于自己国家的,这意味着你对国家是持建设的、而不是毁坏的态度。假如政府做错事,你严厉批评政府,那是希望它改善,这就是建设性态度。假如你明明发现国家在走向错误的道路,你却还是说,走得好走得好。那是一种毁坏的态度。作为一个准公民的学生,《公民读本》告诉你,学科“分数对于精神活动的衡量,是非常有限的”,好分数只在测定“学校的成就”,而不是在测定你“人生的成就”。“智商是在改变的”,而“智力是不同能力的组合”。作为准公民,要学会“清醒的思考”。课本认为,能够清醒思考,是做个好公民最基本的品质之一。假如不能清醒思考,给你民主权利,你照样可能被政客操纵和利用。 那么如何才能清醒地思考呢? 首先是,“你的思考必须在事实的基础上”。所以,非常简单的前提是,你有权利知晓全部事实。作为一个为公民社会服务的政府,就必须让信息自由流动,让公民们能够得到全部事实。没有这个前提的社会,就很难有合格的公民。课本还建议学生,不仅知晓事实,还要“不断认识最新发现的事实”,知晓事实之后,一个清醒的思考者“要能够解决问题”。 课本向孩子们指出了最容易陷入的“思路不清”的误区。首先是不能有理想化倾向的“愿望思考”,例如,不能在心里希望一个理想社会实现,就认定它一定能实现。还有,要避免“情绪化的思维”,课本告诉孩子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偏见的。我们都有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事情,可是我们不要让它影响我们的清醒思考”,否则,难免走极端。而那些走极端的思路,“对个人和国家都会造成最大伤害”。课本还告诉孩子们,不要轻易下结论,思考要从事实出发,就是说“不要从观念出发”,不要从理想出发。 课本还对这些孩子,未来的丈夫和妻子、父亲和母亲们说:做个好的家庭成员,是做个好公民的基础。课本告诉孩子们,有各种不同的家庭,家庭是有种种问题的,解决家庭中的问题是多么的不容易,而幸福取决于你的生活方式、取决于你对家庭成员的关心和爱。虽然课本不能解决孩子们未来将面临的复杂生活,可是它给了你思想准备,让你懂得,重视“家庭价值”是一个好公民的基本条件。在关心国家、社会、他人之前,先要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家人。 然后,课本才对孩子们推出“自治”的概念。自治建立在公民具有民主性格的基础上,霸道的管理不是民主的自治。在家里,有家庭管理的问题,在学校,有学校管理的问题。课本鼓励孩子,你们可以从小尝试,学会组成各种社团,长大可以组织工会,在“人民定规则”之前,每一个个人,要认识和改善自己,敢于承担责任、学会平等地和他人相处。 《公民读本》在告诉“你”,要改造社会吗?先从把自己改造成一个好公民做起。而最后,你会发现,这样的公民准备,又是在使“你”和他人的生活都变得更容易。它和最初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以人为本,人的幸福,是最重要的。所以《公民读本》第一课,谈的就是“你”。
    引自 公民读本
    2013-08-07 20:48:13 回应
  • 《野火集》的启示
    龙应台在海外旅居十年后,回到台湾,一边当教授,一边一篇篇地写她的《野火集》。她从小生活在台湾,去国一程将近十年,而初次回去定居,她却变得“容易生气”,一切以前感觉理所当然的事情,出乎意外地变得难以接受。确实,两个不同源头的文明,若选择在一个个人身上冲撞,发生的事情就可能叫做悲剧。但是,龙应台把它化为了一种积极的力量。 这个世界很大,而信息的开放,使得和国际接轨变得容易,对外部世界逐渐知己知彼后,就会自然作出调整,面对外部世界,不再感到紧张。这是很关键的一步。曾经有过的过度自卑和自尊,是源于对世界的陌生。因此可以相信,当年《野火集》中让人感觉惊讶的一些话题,已经在今天成为常识常情。可是,我也相信,龙应台话题背后的东西,人们仍然需要了解。这就是龙应台今天仍不过时的原因之一。 今天台湾的政治制度和社会规范,是移植于异质文化。一些概念,虽然是大家耳熟能详、张口就来的名词,在讨论中频频地运用,可是这并不是说,大家在讲的就一定是同一回事。在这些名词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认知差异。所以,在争论的时候,有时就是鸡讲鸡的,鸭讲鸭的,似乎在使用同样的语言和名词,实际上讲的却不是一回事。 先是概念就来自外来文化。当它用“汉字”来表达时,这些“字”携带着它本来已有的灵魂,又输入一些外来的血液,以一个新的面貌,开始自我表述。然后,在我们脑子里形成固定印象,形成新一轮的概念。它们和原来的本意,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就如同现代政治的政党概念,进入东方文化时,常常携带着我们原有的同生共死、忠诚不贰的团体组织感,但在概念的原生地,却是随意切换的个人观点选择,而它的基础,是崇尚个人取向的文化价值系统。那种散漫和疏离,和中华文化中传统的家族、小团体的紧密联系完全不同。异质文化中那些离散的个人,又由于西方文化中宗教的影响、结合从市民走向公民的传统,形成了具有公民责任、公民权利、公德心、自我反省、自我约束的社会细胞结构。如此走向一个法治的社会,乍看上去,一盘散沙各行其是,实际上却是有章有法。 上世纪八十年代,台湾的集权制度已经穷途末路。一个学者理解和指出制度的不合理,已经不需要很高的智慧。可是,要预警制度变更之后社会适应的难点,却并不容易。政治家们,包括学者们,也立即面临一个学习过程:如何塑造自己作为普通公民的平常心,平衡自己的公民权利和责任;如何拒斥权力诱惑,作为一个公民平等地进入社会生活。《野火集》的出版在台湾社会质变的前夜引起震动,龙应台的批判性成为令人印象深刻的现象,人们也因此可能忽略隐隐在下支撑它的基础。 龙应台的特别之处在于,她不仅直接抨击制度,而且更多的是把批评直指社会的非公民化、即公民社会特质的缺失,直指包括每一个个人在内的公民意识之淡薄。她批评台湾教育的核心,是指出教育没有在为公民社会做出准备。龙应台根据自己对世界和台湾的了解,一定知道,在台湾的集权制度瓦解之后,一个移植的制度会立即面对公民社会的单薄基础,面临根系深入的障碍。龙应台从一开始就选择站在一个孤立的位置。不仅批评政府,更多的是尖锐刺向每一个人的内心:你有没有为一个公民社会做好准备,你自己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假如不是,先改变你自己。面对中华文化圈,龙应台不避讳她的思想资源的异质文化源头;面对民众,她紧追不舍地指出每一个人的弱点和未尽的公民责任。 而龙应台的尖锐又并不走向居高临下。她也是和你一样的一个公民。这种分寸感对一个传播火种的知识分子,常常很难拿捏。从中华文化圈里出来,很多人能够做到文字优美、内容正确、逻辑严密,可是,也许是我们习惯了这一文化中“士”的特殊位置,即使理解平等的意义,对自己的定位定调往往还是会“开低走高”。做社会批判时,会忘记自己也是社会的一员。批判的烈度越大,自我的位置就不断上升,不能持之以恒地维护和读者对话的平等。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历来缺少平等的概念,我们自己的“低调”往往只是理智的产物,而不是本能的反应。相比二十年前,同属中华文化圈里的知识分子,都有了更大的舞台来表现自己。可是,要留下不但能够震撼当时,更能让人长久回味、影响深远的文字,就不仅需要扎实的文字功底、思想的力度,还需要许多其他的东西。阅读龙应台,我常常想到:刺破平静水面的锐利冰峰也许只露出一角,可是你总是可以在水面之下,找到沉沉稳稳的一个山座。
    引自 《野火集》的启示

    这本书最后几篇随笔 关于龙应台先生的 野火集 和 演讲 写的真好。

    2013-08-07 20:51:34 回应
  • 听一次演讲后的随想
    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一次演讲。她演讲的题目是:文人参政的感想。 首先想到的竟是,时间过得真快。龙应台是我喜欢的作家,陆陆续续地买过一堆她的书。后来就见报纸上轰轰烈烈地报道她出任文化局长的消息。之后,报上的风浪渐渐归于平静。作为读者,她好像就从视线中远去了。现在,重新见到一个作为作家的龙应台,当面听到她讲述自己的当官经历,才注意到她的这次身份转换,其实有整整三年半时间。的确,比我感觉的要长久得多。我原来以己度人,料想她不过是“玩票”,“玩”个一年半载也就走人了。没有想到,她是个远为认真的人,走的时候心里还有很多遗憾。她说得实在:其实许多事情还刚开了头,却没有做完。 龙应台讲到自己当初走进了一个悖论。她给知识分子的定义,是在体制外持独立批判立场的人。而她作为著名知识分子,却走进体制“当官”了。她对自己的理解是,在她走进去的一刻,她就必须暂时放弃了自己“知识分子”的立场,在这个时间段里成为一个完全的“官员”。虽然她也讲到,自己其实对于官僚体系是如何陌生,对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是多么估计不足。但是,她就是这样彻底地走进去了——一去三年半。 龙应台文人参政的经验之所以有意思,是因为她虽然在进入官场的同时,就暂时放弃了文人的身份和批判立场,但是她却依然是带着文人的理想和观照、带着她文人的观察力和思考习惯,进入这个操作构架的。而这个操作构架,又是一个没有尝试过的实践。一方面,她在尽自己的力量,一砖一瓦地搭建着她热爱的家乡文化事业,另一方面,她也在考量着这个制度的运作。 在一种制度还没有实行的时候,我们很自然地会把它抽象化和理想化。我们会无暇去探讨这个制度具体运作的艰难和困惑,尤其是这样从外来文化移植而来的制度;我们会觉得这一切困难都还是遥远的事情,甚至觉得如此细究是败自己兴头。但是这种抽象化和理想化,也很容易走向简单化,使得人们期望过高,在真的面对制度运作的复杂性时手足无措,甚至因过度失望而走向它的反面。 因此能够有一个目光敏锐的作家,先深入一个制度的运作中心,又出来谈谈自己的感想,实在是个难得的机会。那么,龙应台看到了什么?她最大的体会是:台湾从原来的专制制度中获得解脱后,原有的历史文化惯性会依然禁锢人们的心灵,使达到目的成为一个艰难的漫漫长途。 我自己是深受触动的。不仅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文化根基,还因为我们都经历过几乎从纯文化讨论向着制度建设讨论的转化。我们和一些朋友们曾经有感于国人的讨论一度都在“形而上”上兜圈子,却很少有人顾及制度层面的“形而中”,因此,才试着介绍制度的发源地在制度层面的建设和思考。在最后触及到了制度渐进的根源时,才又反过来看到,这种制度思维的产生,与来自不同文化的人和不同的思维习惯是分不开的。在这个异质的文化中,表面上时时能够感受到的是本能一般的对自身的自讽自嘲,而不是对他人的苛求;这种文化性格来源自一种深层的有敬畏、能自省的精神。而这种精神和与之如影随形的对他人的尊重,以及成为民族性格的幽默能力,才产生和较为顺利地维护了这样一种宽容的、让和自己不一样的少数人也有生存空间的制度。而今天,龙应台正是在一个和我们类同的文化中,以具体操作的切身体会,在对其进行印证。 龙应台告诉我们一些有趣的故事。例如,在她上任后不久,就遇到一个台北市“议员”的长辈去世。她惊诧地发现,在台湾遇到这样的情况,市长必须带着手下的三十来个行政长官,也包括她龙应台这样的文化局长,去“议员”家集体吊唁鞠躬。对于长期生活在海外的龙应台,这当然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事情的原由,竟也是出于“民主制度”。因为三权分立,市行政分支要提出什么提案,去完成一件实事,就必须得到议会的通过,才能够立法成为法案,行政分支才有合法的执行权。因此,行政分支最怕的就是议会的否决和作梗。所以,“顺理成章”地就推出了行政分支竭力讨好议员的事情。在台湾,传统文化的礼仪保存得尚属完好。婚丧为人生家庭之大事,社会贤达前来致礼实乃人之常情。这既表现了非常正面的、维持社会常识常情的一面,又由于其畸变的含义,成为制度运作中一个病态奇观。 正由于龙应台曾经是一个作家,她虽因进入体制而暂时放弃了批评的笔,却没有丢弃一个作家的灵魂,野火此刻依然燃烧,却是在自己心里。所以,在别的官员觉得无可选择的时候,她却停下来,觉得这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想,假如龙应台今天还是一个居于遥远海外的作家,她只需挥笔批判即可。可是她那时不仅是站在体制内、还同时站在父老乡亲们的土地上。她要面对的不仅是含糊其辞表达的陋习,还有重重绵绵、无以言表的世故人情。所以,并不是如在道理上做是非曲直判断那么容易的事情。 结果呢,龙应台还是缘于作家的理念,选择了不去。她说,她选择不去,就坚持到底,以后不论是哪个“议员”的类似场合,她都不去。那么再下面的结果呢?龙应台说,她觉得自己因此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例如,“议员”曾经特地调阅了龙应台全部电话的通话号码记录,以查询她是否“以权谋私”。却不仅没有查出问题,还发现龙应台在到任一开始,就交出几个电话号码,关照秘书,这是她的亲友,凡是打往这几个号码的电话,都由她私人付费。也就是说,龙应台觉得,她坚持了自己的理念,就必须更廉洁、更经得起代表民众的立法分支的监督。 听到这里,我也想到,市议员调查龙应台的电话记录,可以说那是龙应台拒绝顺应市行政官员们讨好议员的旧习,因而招来苛求;但也可以说,那是议员在正常行使监督权。只要事情是在他们的正常职责范围,你往往无法责难他们的动机。因此,我也想到,其他的行政官员们仅仅是不愿意承受对个人廉洁要求的额外压力,还是更怕工作中遇到“说不出道不明”的刁难?正如龙应台那天讲到,为了举办“台湾国际诗歌节”,她必须走访一个又一个市“议员”的办公室,一遍遍地向他们说明她的构想的理由,甚至可能还要向一些“议员”说明“什么是诗歌”,“什么是诗歌节”,“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举办诗歌节”,因为,没有议会的批准,天大的好事,她也办不成。所以,那天听着演讲,我其实很想问一个问题:由于议员对行政分支的工作支持,是有一个上下限的幅度的。只要在这个幅度之内,纵有新闻监督在,都往往奈何不了一些出于私心却冠冕堂皇的阻挠。那么,假如你知道,在当时当地的议员水平下,你特立独行的后果,不仅是个人要承担压力,而且是你建设城市文化构架的理想要因而受挫。也就是说,你支付的将是损害公众利益的代价。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会坚持你的“不随俗”吗?你还有这个信心,相信自己不随俗是道德上正确的吗? 我知道,这是一个几乎两难的问题。在民主社会,这样的难题却也是经常出现的。这其实是“民主制度”经常在支付的代价。民主制度甚至通常是低效的,因为监督程序本身,就是在消损效率。那么,假如一个社会的国民和精英是素质低下的,假如一个社会是缺乏敬业精神和严谨的职业道德传统的,假如一个社会是习惯于明争暗斗而缺少宽容共存、携手共进的风尚的,假如一个社会的民众是不习惯谦卑自省、也从无敬畏之心的,它所走的道路,就还要艰难得多。因为制度的演进,是和人的演进同步的,制度只是这块土壤自然长成的树木。而在一块正试着要移栽他方树木的土地上,还有改良土壤的工作要做。这种改良,要从孩子们读的童话书做起,从每一个人自己做起。否则,野火易起,活民主之树难矣。 那么,曾经在操作困境中挣扎过来的龙应台,是否就对信念发生动摇了呢?她的一席话让我深为感动。龙应台说,人们经常批评和嘲笑台湾的“议会”里出现的打架、拉头发、丢瓶子。可是,她自己出生在1952年,在她出生的那一年,台湾的报纸上隔三差五地就会出现这样的消息,“今天有三名(或者五名)匪谍伏法”。她曾亲历台湾的专制岁月,看到自己的朋友无端失踪,再过二十年出来,却已经精神失常。因此她认为,无论怎样打架,都比暴政要强。 龙应台还谈到,她从一个作家,突然变成一个文化长官。手里的“权”常常是以“钱”的形式出现的。捏着手里的钱,看到一个卖菜的老太太,她都会想,我手里的钱还有这位老太太的一份税金。假如我不认真考察就建立项目,假如我建立的项目是错的,那么,我决定盖的音乐厅,就可能只是在那里养蚊子,又如何对得起民众交到自己手里的辛苦钱。除了对于钱的谨慎,龙应台也在试着建立一些制度,让企业捐款者和文化项目之间产生契约关系,尽可能使得她曾经介入的地方文化事业,能逐步脱离个人的人情关系,能够持之以恒地走下去。 龙应台对于“权”的这种惶恐,甚至延续到今天。在她离开“体制”,重返独立作家身份的今天,她说自己仍然会有这样的疑问,手中的“笔”是否就比“权”更轻飘?在你写出什么的时候,你甚至都不知道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假如用笔不当,也可能带来你所看不到的伤害。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龙应台觉得自己要比以前更慎重地对待自己写下的文字。会引出这样的反省,也许是龙应台在“当官”前,所没有想到的吧。 我不由地想到,对龙应台来说,也许坚持一个“知识分子”的位置,更容易保有高风亮节之形象。而她进入体制“当官”,竟是因为看到细细节节的文化建设工作也要有人做。如此一脚踏进“体制”,要支付多少心力,才能获取一点一滴的进展,只有她自己能够体会了。我自己以前很少这样深切地想过,作为一个体制外的文人批评者,其实有更容易更轻松的一面,所以也许就并没有理由因此轻薄许许多多在体制内的、从事建设性工作的、推动着渐进改革的人们。他们大多是没有名气的,甚至是被误解的。然而,假如没有他们在一片需要改良的土地上默默耕耘,而只有燃野火者,那么当春天来临,也未见得就能够快快长出健康丰润的树苗来。
    引自 听一次演讲后的随想
    2013-08-07 20:52:45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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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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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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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脚与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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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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