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试读:宗教强制的问题


第二部 罗马人与罗马天主教徒 第6章 基督教世界主义: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 宗教强制的问题 至此为止,奥古斯丁理路连贯。上帝建立国家,为了使本来罪孽深重的人生尚可忍受。国家是暂时的,就如时间本身,不会持续永久,其功能则永远不在于规定人生目的何在。福音说话之后,人间任何建制都不能决定人生目的何在,国家不能,教会也不能。教会能做的,是以权威的立场,就得救的途径发言。依基督之意,他的教会很明显不只是躲风避雨之地而已。入教不能保证得救,但教外决无得救可言。在此意义之下,教会是独一无二的现世建制,也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建制。教会,由主教、教士、会众构成,发布谕令,就礼拜仪式与教义发表权威声明的教会,只是真正的教会的苍白复本,这一点奥古斯丁没有疑问,就如他也不怀疑,在某种终极神秘的意义上,这教会与上帝之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可以确定的是,尘世国家,无论其统治者多么有德,终究不脱为上帝之国的俗劣变造。尘世国家无论何其努力,都带着肉欲的污染。尘世国家再好,好不到抹去这污渍,教会则再坏,坏不了永生的应许。 在实践上,奥古斯丁这样的图式赋予教会与国家非常广大的权力。这一点必须提出来强调,否则不察之下,会以为奥古斯丁对尘世国家的看法里有一种伦理多元主义。可以说,国家的存在只是为了为一种社会秩序提供基础,但并不碰触人在此秩序中应该追求什么目的的问题。国家可以做的,最多是在彼此敌对的群体为了人生目的应该何在的问题争吵过剧而严重危及公共安定时,出面要他们相安无事。以现代用语来说,奥古斯丁似乎说国家应该关心的是行为(behaviour),而非行动(action),是外在的一致,而非内在的信服。这是一个可以成立的观点,问题是有个非常尴尬的事实:奥古斯丁赞成以政府力量实行宗教强制。 这样,事情就严重了。奥古斯丁没有将国家一笔勾销,但也没有分毫抬举。国家存在,是为了做一件不上台盘的工作,也就是使罪孽深重的人类的世界至少可能有个社会秩序。一切国家,包括罗马帝国,都只是带罪的警察,又资源不足,如何可望胜任?国家来来去去,包括罗马帝国。上帝时时会让一个国家存在,聊胜于无,但是,要是以为国家的短暂生命与真正要紧的大事拉得上任何关系,就大错特错了。上帝并不希望尘世生活彻底毫无秩序,因此国家所能提供的安定虽是临时性的,其中仍有神意在。政府的权威深植于肉欲之中,政治动机,甚至促使官长尽心负责的那些动机,都是可疑的。一个行政长官视察地方,看见地方安宁,管理良好,心中得意,就可能犯了骄傲之罪。而这正是奥古斯丁期望能将走错路的多纳图派带回教内的国家。 请记住,奥古斯丁曾经相信罗马帝国负有神授使命,亦即作为神的代理人,负责带来真正的“基督教时代”。相信这一点,就可以连带相信帝国应该发挥其一切可用的力量来完成这件神命任务。国家如果承上帝之命,要将异教徒与异端带进教会,为了善尽其事,为什么不能使用国家常用的利器,即刑罚及人对刑罚的恐惧?宗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差异,古人向无清楚的认识,他们当然也还不知道可用“良心的权利”,在法律要求公民奉行宗教之事的时候,作为摒挡。宗教强制被视为问题重重,是后来的事。所有古代国家都有为宗教理由而行强制的准备,而且特别是为了宗教理由。使一个人反抗众神的那种骄傲,往往是他也将成为其他人类一大麻烦的征兆。奥古斯丁早期与他大多数教士同仁一致认为国家有义务强制人民奉行基督教,因此他们可以说是符合一个悠久的传统,唯一的差异是如今基督教与国家站在不同一边。奥古斯丁这个立场的窒碍之处,是他否认狄奥多西宗教当权派的神授使命正统,也就是他将帝国的功能降级,引申亦即把一切世俗权威的功能降级。国家与“太初”毫无关涉,也与基督徒应该期望的最后四件事毫无关涉。基督徒应该期望最后这四件事,其余一切无关紧要。除了基督徒个人应该关心这四件事,另外唯一有资格关心的是教会。奥古斯丁本来可以循此理路,一以贯之主张如果宗教争端没有危及公共安定,帝国官长即不应干预宗教事务。然而奥古斯丁选择不反对传统。奥古斯丁将天国之城与尘世之城分开,然后又将两者连接于宗教强制之中。 奥古斯丁有自我矛盾之嫌,他自己比谁都清楚,与他敌对的多纳图派也立即逼问。属灵的基督教如何可以靠世俗权力助势?“强迫他们进来”教会,其实是正统自承失败。对这些十分明白的异议,奥古斯丁的回答很陈腐:我们强制他们,是为他们自己好。一旦接受了这一点,则先强制,后找理据,就再容易不过。父道意象简单好用:父亲纠正子女,是出于爱。上帝责罚以色列子民,“因为”他们是他的选民,故而他的责罚是他的爱的进一步证明。有什么事情比看紧一个民族不要偏离正道更富爱心吗?父亲——念成“主教与教士”——由政府权威协助,宗教强制就成为日常教牧职责的一部分。主教与教士,就像普天之下的好父亲,就像上帝自己,使用强制是最后不得已的手段:先说之以理,以身作则,最后才用强迫。对于滥用强制的问题,奥古斯丁仍然援引父道来应付。一开始就以强制代说理,无疑是误用强制,但这最多只构成单单一个滥用权威的例子。一个父亲虐待其子女,并不足据以尽废父道,犹如一个统治者苛虐其臣民,并不足据以主张尽废统治权。 传记资料有明显的证据,显示奥古斯丁走上强制,并非十分情愿。但是,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点是,奥古斯丁是着眼于强制显然有效,而采取这种立场。根据奥古斯丁自己的意思,非洲到处是信教半不由衷的多纳图派及半真半假的基督徒,帝国的地方官长对他们加以威胁,才推动他们真心向教,他们是心存感激的。自由主义宗师穆勒也同意奥古斯丁之见:宗教强制要成功,唯一要件是持之以恒。 我们必须指出,奥古斯丁的强制论是他那时代的共识。宗教强制令我们脊梁发凉,部分原因在于我们已习惯于某种程度的政教分离,或者,至少而论,教会与国家如今已经使用,而且应该使用不同的方法来确保其成员忠诚不渝及行为良好。这一点,我们都是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信徒,韦伯认为:国家为了自卫与维持法律,应该垄断暴力,其余社会建制,例如教会,必须在“法律内部”行事,也就是说,只可以透过说服来行事。我们有时忘了,我们必须同时采取自由主义将社会与国家分开的观点,才可能采取国家对暴力有垄断使用权的现代观点。政治理论大多不是自由主义,而且大多数政治理论否认自由主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所作区分可以成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区分一旦被否认,除了国家可以之外,原则上其他社会机构就没有理由不能使用暴力来治管其成员。 此外,国家可以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教会为什么不能有样学样?人属于某个国家,其实很少是自己选择的。如果用一张单子,列举某些人为什么成为某些国家的成员的理由,这单子无论如何开法,有意的选择都会排在底下。国家的做法,是疆界之内,人皆为我所有,教会为什么不能照样?毕竟,奥古斯丁的宗教承诺一定给人复活的希望,比国家的能耐强多了。朝不保夕的尘世平安,比起永生的平安,何足道哉。 奥古斯丁是善于直指根本的激进派,在宗教强制这件事上,他的政治思考却未彻根本。他在上帝之城与魔鬼之城两者之间所做的识别,引导我们预期他在政教之间也将有类似的区别。为奥古斯丁辩护的人会说,指望奥古斯丁支持“政教分离”,是时代倒错。比较严肃的说法是,奥古斯丁不可能将政教二分,因为他对双城的基本思考不容他作此二分。奥古斯丁最根本的社会洞识,认为人构成的各种群体占有相同的社会空间,它们相互重叠程度极高,永远不可能彼此清楚区分。我们真正能够知道的,只是我们各个归属于不同的管辖,所以,关于政治上的问题,唯一适当的提法是,你归于其中一方管辖,对你所受于另一方的管辖有何影响。至于问:“我是不是永恒之城即上帝之城的成员?”这问题在人间并无答案。据此说之意,人生在世,对此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宜乎不知所以。谁被选进入上帝之城,保持神秘,而且必须保持神秘。如何能不如此?天机如果泄露,当然会造成社会生活的大灾难。人人皆知谁获选谁未获选,获选者再过美德的生活即了无意义,反正已经得救,已知注定下地狱者如果能作理性思考,则将变本加厉,盖窃钩亦诛,窃国亦诛,何不窃国而诛。社会生活如欲可以忍受,有赖于对最后的结局无知,而上帝将结局保持神秘,也许正是上帝之善的一种表现。一切权威,父权、世俗与教会权威,目的都在于使人在假定如何如何便能得救的半知不知情况下,好好生活。 斯言颇失河汉。为什么要服从国家法律或社会规范?此说推不出非常令人信服的理由。一切有约束力的规范与价值都是依上帝之命来到世上的,人类社会建制命令人做的事,可能也是上帝命令人做的事,但人类建制并不因此而不再是临时之物。异教国家之类建制,从前自我膨胀而自称是良好生活所需价值观的来源,现在必须尽去威风,恢复其本来面目。奥古斯丁如此说明服从的理由,碰上许久之后霍布斯(Thomas Hobbes)也碰到但毫无规避的问题:“我”何必服从法律?我可以想出很好的理由说我的邻居为什么应该服从法律,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看得出来,如果我的所有邻居都服从法律而我自己并不服从,对我最为有利。奥古斯丁对尘世国家的看法,最后似乎就会导致这么一种立场。尘世国家使自私的人类彼此保持最起码但随时不保的相安无事。国家事实上告诉我,我和别人都是自私的,而国家告诉我这一点,只是在证实《圣经》已经说过的话。非基督徒无论有多少非法与反社会的行为,当然都为非作歹有理,下地狱或得救的人也反正怎么都没有什么不同。我们之中最好的人也带着原罪的污点,因此国家亦然。这就造成国家所下命令的道德权威至少都是可疑的。面对这个难题,奥古斯丁只引《圣经》保罗之言为解:凡当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以国家为美德的学校,并且以国家为演出这些美德的最佳舞台的古代观念, 至奥古斯丁主义出而明确告终。他的见事角度有相当多曾经是斯多葛主义与伊壁鸠鲁主义的一部分,但后两者主要是逆境哲学,对于公职生活仍然可能是最好、最满足的生活这一点是存而不论的。奥古斯丁主义出,古代的政治理念进一步变成全无可能,因为旧有异教意义所说的“好时光”已不再可以设想。从此以后,将事情想通(并且充分祷告)的好人对国家尽量敬而远之,要是 避无可避,则施其明智,方便行事,以主教职能调剂尘世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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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史
作者: (英) 约翰·麦克里兰
原作名: A History of Western Political Thought
isbn: 7508646118
书名: 西方政治思想史
页数: 848
译者: 彭淮栋
定价: 118.00元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出版年: 2014-8
装帧: 平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