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豹一斑:明朝商业发展的因与果(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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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代商业的发展的最早认识,来源于中学课本上那一张妇女纺织的图,和“资本主义萌芽”六个字。虽然有学者指出资本主义的前提是资本在民间的大规模流动,且伴随着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产生,明朝这个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并不对,且这个萌芽的确在后面200年之内都没有开花结果,但无法否认的是,在明朝,中国的商业发展达到了一定的历史阶段,对封建社会文化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用作者的话说就是:“从初期井然有序的自给自足的乡村社会,转变为晚期一个堕落的城市商业社会”,(英文版序p(x))并且通过白银,同海外经济联系在了一起,推使这个庞大的帝国,一步步进入世界变化的漩涡。 后人只见风云变幻,时人自知四季冷暖。相对于一本宏观的明朝经济史,加拿大汉学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选择了更加趣味化的写作方式,将几位生平记载较为丰富的明朝官员,作为叙述的主要线索,从地方县志,商人手册,甚至墙砖后面铸造者的名字入手,通过明人的生活轨迹和对时代的思考,展现了“一部描述正在发生巨大商业变化的国度的文化史”。在叙事方式上,他借用了张涛在《歙县志》里的写作模式,依据商业的发展阶段,用冬,春,夏,秋来划分明朝的历史时期。 (以下是剧透,主要从促使商业发展的因,与商业发展结成的果两方面来重新构造这段历史,内有一些对原书的补充资料,就不标注来源了) 冬天伊始,明朝刚刚建立。百姓刚从大饥荒和战乱中稍稍稳定下来,留给洪武皇帝朱元璋的是一个“多绝户荒田”的国家。而为了维持社会稳定,洪武皇帝制定了相当严苛的政策来使得国家“静止不变”。物理上百姓必须定居在原籍,只有政府批准下才能迁徙;社会地位上匠人之子必为匠,士兵之子必为兵。 虽然洪武的确向往男耕女织的社会,且延续了汉王朝重农抑商的传统,禁止商人穿用丝绸,避免商人在公共场合显示财富,(《农政全书.卷四》谓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但大的方向上,他并未限制货物的流通,相反,他给予商人除了几种国家垄断商品(盐,茶等)之外物品的收购,转运和出售,只要他们平买平卖不哄抬价格,能够保持市场上物价稳定。 当战乱的影响过去,那些促使人们自发的进行商业活动的因素便显露出来。一个便于商业发展的因素是交通网络。明朝的驿站和交通网络甚为发达,能够承担起运输的任务,为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条件;而在明前期商人们正在营造的贸易网络上,市场是可见的节点,在网络密集处,分区明确的大型市场位于大城市中,这些城市经年累月积累起来的贸易优势甚至难以被政策左右。根据书中所说,洪武皇帝试图用加重赋税,强制移民,强制苏州富豪移民南京,发展南京的方式来试图使得苏州——洪武对手张士诚的基地,蒙古统治下士族地主势力的主要集聚中心——屈服并且降低经济地位(“洪武赶散”事件),但这不仅没有奏效,还进一步刺激了苏州的商业化。 常年出现在中华大地上的自然灾害也促使人们通过贸易手段解决粮食问题。在十年一旱三年涝的中国,粮食歉收会直接危及政权的稳定,明初洪武帝延续了官仓储粮的做法,来保证供应和抑制粮价上涨,但大多数地区的粮食储备并未做好,1432年南京刑部右侍郎曾抱怨由于储粮过少,苏州在危机面前可能不堪一击,但真的当事情发生时,苏州往往应付的不错,这或许应当归功于商人从粮价低廉地区运来粮食售卖。到了弘治皇帝时期,洪武的粮仓制衰落到了一定程度,根本无法应付饥荒,正如潘潢(一名官员)指出,应付饥荒的策略应该是扩大生产,而不是限制流通,过于重视储存粮食。等到人们的贸易抗灾系统也失灵,比如说十六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的饥荒的时候,那时粮仓彻底无粮,人们也无法支付昂贵价格的商业粮,为数不多可以进行的,估计只有人口贩卖(还是一种更加“道德败坏”的贸易)。 作者在书中,重点提到一个使得商业在明朝占据重要地位的原因,是中国最大的财主,地主和佃农关系的变化。土地总是被称作是传统封建的基石。明朝前期,有大量拥有土地的士绅阶级,他们同没有土地的佃农形成一种依附关系,即地主给他们提供土地或是生产工具,佃农为地主劳作,且双方地位在法律上处于不平等的状态(“大家有田不能耕,必租给佃农;佃农耕而不足食,定仰靠大家”),在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下诏规定:“佃户见田主不论齿序﹐并行以少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止行亲属礼。”这种不平等关系的其中之一的标准为佃农春节需要(额外)供给地主“冬生”,即一些粮食,家禽和燃料。但随着商业的发展和白银需求的增长,偶然的饥荒,沉重的徭役使得流民增加,佃农不再愿意依附地主,而更将其当作一种契约关系,除了租佃契约中规定的内容外不应再有任何额外要求的经济协议关系。“土地依附关系的瓦解,将经济关系变为以(货币)白银为度量的一种更为纯粹的关系”,商人和货币在社会中所占的分量越来越重,这自然引起了传统社会上层,士人阶级的警惕。而为了让自己,子孙后代能够跻身进士人阶级,商人通过奢侈品贸易,著书印刷售卖,将越来越多的商品带入士绅的圈子里,士绅也渐渐参与到抢夺珍奇古玩,服装,到性(确切来说,是找一些高档次的红颜知己)的比赛中来,而这些永无止境的名分地位追逐,被作者恰当的以“时尚”一词概括。 待到明朝覆灭的1644年,中国已经产生了一种广泛的市场经济,之所以不说是资本主义,是因为它没有瓦解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农村家庭,也没有将生产和消费完全分离,除了个别江南地区,会有“湖丝遍天下,而湖之民终身不被一缕者有之”的情况。它也没有冲击士绅阶级,实现商人阶级的逆袭,而是将文化精英和经济精英更加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将商业的思想深深的烙入士人阶级中(或许人们对于金钱的看重与接纳就是张涛眼中的“纵乐”),如书中举例的那样,明末士人丁耀亢和李挺生在战乱时利用了明朝后期的交通网络来逃避危险,利用货币经济来干零售和批发,丁没有放弃士绅传统的土地收入,但他的银子货币使得他在关键时刻能够买到食物和支付交通费用。在最后,士与商在清朝融合,造就了红顶商人。 虽然卜正民强调自己对于明朝是个局外人的身份,这使得“相对于中国历史学家而言,我(卜正民)有着优势去静观整个明代社会和文化风景,而又不必将明人的生活代入我自己的生活中”,但对于身处城市商品经济变革的中国人而言,如果不那么想保持理性,反其道而行之——将自己代入这一段数百年前的旅程中或许也十分有趣,尤其是当作者选择了社会生活的种种方面来展示这一副明朝商业画卷时。处于时代快速变化的浪尖上或许令人迷茫,但天下哪有新鲜事,风浪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专属,数百年前的普通人们早已在同样的环境下,做出了各自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