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小说的两个桥段,等待及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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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爱情。就像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一见钟情,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激烈如火的爱情,为什么会低端地想要得到另一个人的喜欢。
小说很简单地写了一个故事,特雷庇村子是偷渡客的必经点,一天男主路过,女主发现他是自己七年前追求过的人。女主等待了七年,表白,男主因为政治原因要去决斗而拒绝了。后来女主借故送男主去决斗地点,实则阻扰,男主为了“尊严”跳崖。女主救起男主,帮他完成愿望,去找来决斗人。结果发现是圈套,带来了三个警察。女主联合村民赶走了警察。男主恢复后对女主表白,结局是一起离开偏僻的特雷庇村。大团圆结局,主要表达了女性勇敢追求爱的故事。但全篇下来,我最深的感触是,压抑的越久,爆发就会越激烈、越极端、越不理性。但这像是为人称道的爱情。
我发现文学影视作品中,最喜欢用的桥段就是等,仿佛时间是证明爱情的最大标准。还有就是,喜欢用一见钟情,认识不久就深深相爱,仿佛是失散已久的碱基对重逢。
我对这两点持保留态度,也许我向来喜欢隐忍吧。我不大喜欢直接表露自己的情感,有点古典。一见钟情这件事无论是概率上和条件上都显得不够理性。
至于等待,用时间去证明,就显得不够人情味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价值观我反而有些理解,心有所属,生活放逐。
当然,也许作者可能也想表达,曾经有机会就要把握住,毕竟生活不像小说,离散的在人潮中的人总会在某个转角处重逢。好像生活也曾给予我许多机会,我曾遇见一个女孩六次,第一次,舞会上圆圆的额头让我印象深刻,第二次,宿舍楼下长发飘飘的她很美好,第三次,期末考场外若有所思的样子很认真,第四次,学院楼里遇见,都说事不过三,我似乎开始相信缘分了,我暗想如果有下次,一定要认识一下。第五次,我当然没有认识,不然就不会有第六次了。第六次,我也没有......其实为什么我会不行动呢,可能第一次没邀请她跳舞就是因为我不喜欢她的有点粗的小腿😂😂😂😂😂
“人随着年纪的增长,其表现出来的天真幼稚反倒越来越可贵,越来越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