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浪漫主义,单数还是复数?
谈到浪漫主义,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会是拜伦、雪莱、雨果、歌德、普希金等如雷贯耳的名字,然后记起,所谓浪漫主义,往往指的是一场重大的文学运动,可谓对规行矩步的古典主义的反拨,为文学开拓了新的空间,并不断吸引后来者加入其阵营。然而,“浪漫主义”一词,真的能够涵盖以上这些各具特性的作家吗?所谓的浪漫主义,究竟有着怎样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可以随意使用“浪漫主义”这个标签,比如称李白是浪漫主义诗人吗?
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英语系教授迈克尔·费伯,也对浪漫主义产生了类似问题,不过,比起我们的散漫疑问,他更擅长基于自己多年的研究经验,不仅梳理出浪漫主义的谱系,特别是其关键的概念诞生、传播与变异,而且针对浪漫主义本身的特征揭示其内在的悖论,甚至对浪漫主义的宗教、政治维度予以考察,他呈现出的,与其说是一场浪漫主义运动,不如说是一系列浪漫主义运动。
在费伯看来,根据以上那些各具特性的作家以及他们的文学主张,寻找或归纳其共同之处,是有可能的,因而在这个层面上,浪漫主义的内涵是确定的:它“推崇天才和独特个性”,“赋予诗人声望乃至荣耀”,“诗人不但享有先知、神父和传教士的名望,还被称作英雄、立法者乃至造物主,几乎和神明无异”。这对当下的我们来说,可能是无法想象的,但接下来又该如何看待它呢?
因此,将浪漫主义视为均质的统一体的做法,显然难以为继。依照词源追溯其本义与延伸,按时间线索把握后来作为浪漫主义代言人的诗人的出现(当然是以其作品为标志),似乎是可行路径。“‘浪漫’一词源于拉丁语中的Roma,意为‘罗马城’”,尽管罗马人长久以来被视为刻板的象征,“是最不浪漫的民族”,但在中世纪,该词的派生词Romanice,有个意思是“以罗马人的方式”,然后,Roman一词在在法语、德语等语言中有了“传奇故事”之意,再到18世纪90年代施莱格尔兄弟,Romauns成了古典主义文学,“即希腊和拉丁文文学的对照”,这是“浪漫主义”最初的含义之一。
按诗人的出场顺序勾勒浪漫主义的经历,也非易事。虽然在文学史教材中,《天真之歌》的作者威廉·布莱克的出现常常作为浪漫主义的标志,但“正如韦勒克所言,布莱克直到去世后很久才受到世人关注,而且他也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浪漫主义者”,同样尴尬的情况,也将发生在华兹华斯与科勒律治的《抒情歌谣集》上面,《恰尔德·哈罗德游记》的作者,拜伦也不例外。至于这场运动,或一系列贯以“浪漫主义”之名的运动的结束时间,亦不明确,济慈、雪莱和拜伦的去世,还是后继者丁尼生的告别人间?
不管怎样,还是可以声称18世纪是浪漫主义的时代,尽管将其“视为一体而浪漫主义仅仅是古典主义或启蒙运动的简单延续”,可谓大谬不然。当然,把情感主义这样先于浪漫主义的文学思潮命名为“前浪漫主义”,也不妥当,“好像他们观察到的趋势不知出于何种缘由是不完整的”,带有历史目的论色彩,虽然无法回避的是,情感主义对个人情感——“尤其是与理性相对、作为我们道德和社会生活基础的同感或同情”——的强调与情感主义存在一定共通点,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这些浪漫主义者,特别是诗人,是由无神论者、异教徒构成的一个群体,比如雪莱和拜伦,他们以其违反社会规范的举动赢得“名声”。但是,正如费伯提请注意的那样,浪漫主义还有着宗教之维,不过,那些诗人或评论家无心建构宏大的思想体系,抑或正本清源,确立真正的基督教。在他们那里,正如“斯塔尔夫人在《柯丽娜》中写道:‘宗教是心中最纯粹的情感’”,情感“几乎取代了信仰”,另外,他们还以自然、宇宙为宗教,他们旨在经营一种内心情感与外在世界的统一。
尽管浪漫主义运动在文学,尤其诗歌方面成绩斐然,但无法否认的是,它在音乐、绘画领域同样催生出不少杰出的艺术家,比如音乐界的贝多芬、舒伯特、肖邦、柴可夫斯基、绘画界的透纳、德拉克洛瓦,尽管在谈到浪漫主义,我们往往将他们彼此割裂,侧重讨论文学上的浪漫主义。是否存在将它们纳入同一讨论框架的可能呢?
答案是肯定的,费伯认为,它们“构成系统”,“就像一根复杂星系中的恒星和行星”,抒情诗歌的发展在音乐中的反映则是“形式趋于更加简短,如小夜曲、前奏曲、即兴曲”等等,它在绘画中的反映则是带有抒情意味——与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形成了奇妙的对照——的风景画的兴起与繁盛。因此,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能够给出的答案是,浪漫主义是复数的,而非单数的;它是不断生长的,而非静止不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