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时长五十年的朋克唱片
初读《时间里的痴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它的结构了。乍看之下,这是一部由十三篇相对独立的小说组成的短篇集,但是与同样以音乐和音乐人为主题的短篇集——如石黑一雄的《小夜曲:音乐与黄昏五故事集》——不同,《时间里的痴人》中的十三个短篇实则是隶属于整个故事的十三个篇章,它们的人物和情节连成一张网。所以这其实是部长篇小说。
这种结构听起来很复杂,其实读起来很流畅,我们也早已与这种写法熟识:放在系列长篇小说那里,就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放在电影那里,就是漫威电影宇宙。不过鉴于小说的主题是音乐,十三个短篇又被分为了A、B两面,即上下两部,作者珍妮弗·伊根在访谈中指出自己所创作的其实是“概念唱片”。它们是十三首单曲,其中有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甚至有第二人称,有模仿记者报道的格式,甚至也有PPT格式,恰似吉他键盘贝斯不同风格的和鸣,相互应和成为一个完整的世界。音乐领域正有相似的创作,麦浚龙的概念专辑《Addendum》就用七首不同角色不同角度的歌,组成一个爱情故事的各个侧面。所以《时间里的痴人》实际便是一张时长五十年的朋克唱片。
说五十年,是因为小说中最早的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最晚的时间点则是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1979年,本尼、斯科蒂、爱丽丝等一群好友在车库里组了一个名为“燃烧的假阳具”的朋克乐队。那时正是美国嬉皮士文化的末期,年轻人叛逆、吸毒、滥交,喝多了就去马布海花园听成名朋克乐队的演奏,直到自己也获得了上台资格,却在嘘声一片里与观众“打成一片”。如北岛所说:“那时候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后来本尼靠发掘“导电乐队”成为了知名音乐制作人,招了一个名为萨莎的助理,成为了成熟大人。多年后,两架飞机撞上了双子塔,同时更多的高楼大厦建立了起来。可本尼只做出了许多垃圾音乐,又遭受到家庭危机,终日头痛,阳痿,需要靠在咖啡里加金箔的偏方来促进性欲,但也无甚帮助。珍妮弗·伊根模仿普鲁斯特的意识流把他此时不堪和窘迫的心理描述得感同身受。而本尼自己当年发掘的“导电乐队”的主唱傅斯科,也早已虚弱、肥胖,“从一个摇滚巨星变成一个没人理的胖屎蛋”。他的助理萨莎则被强迫症式的盗窃成瘾困扰。当年一起组乐队的斯科蒂,则成为了潦倒的单身汉和拾荒者。斯科蒂与本尼重逢的那一章写得极为动人,斯科蒂手中提着自己钓到的大鱼去见貌似功成名就的本尼,那条鱼成了此刻二人尴尬关系的象征——斯科蒂用它表示温情,可本尼只嫌它即将放臭。
如之前所说,这部小说是由相对独立的短篇组成的。没有人是可统帅全篇的主角。珍妮弗·伊根先写已从助理之位离职的萨莎的约会,又写到刚离婚的本尼,再追溯到1979年的爱丽丝,那时“燃烧的假阳具”还未解散,她们还爱着另一位成名的已婚音乐制作人……个人的人生命运被打成碎片,其他人的碎片只出现在本篇主角的闲言。这一看似轻飘飘的交待残酷地显示了,岁月面前你我都是多么渺小。同时,这些短篇又不遵循时间顺序,不同年代中提到的此人的命运可在接连的两篇中产生强烈的对比,上一篇她还与你簇拥起来接吻拥抱,下一篇就发现她儿时在陌生城市独自流浪,再下一篇她就已变成无奈的中年人。时间这个大反派才是真正的主角,锤倒了所有人。
第十二章进入了202X年。这一章的形式最有意思,它是一个七十五页的PPT。这个年代里萨莎的孩子们都已经习惯了用PPT记事。事实上,从效果来看,用流程图来表示对话很流畅,统计表也的确是有效的展示工具,而且幻灯片甚至还可以汲取图像小说直观形象的优点,有几页仿佛就是漫画——譬如黑漆漆的星空下对话框展示的对白。轻科幻风佐证这是一切形式都被解构的未来。在这一章里,新一代的孩子热衷于研究歌曲中的停顿。萨莎解释道,停顿的魅力就在于:“停顿让你以为歌曲结束。但其实歌曲并未真的结束。因此你松了一口气。但是,显然,所有歌曲都会结束,当它真的结束时,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我看这一句评价正好也可以用来形容本书这张唱片:每一章的结尾都是一个停顿,看似是本故事的结尾,其实所有的线索又常常在下一篇里溯因或衍生——直到整本书的结束,这·次·是·真的·结束了。已经是PPT和智能手机的时代,指尖族互相发送消息,用最缩略的字符讲“纯净语言”,所有深刻的情感都已经被写成了传播学教科书里最浅显的理论。已经不需要音乐,不再需要真切的感动、忘我的嘶吼了。老朋克青年注定过时。
在我以为《时间里的痴人》这张唱片就是首怀旧的挽歌时,傅斯科和斯科蒂却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在A面和B面的结尾,他们各自都选择在年老之时重归舞台,即使他们可能已经丧失了那样健康的活力和青春的资本。傅斯科的大部分内脏已被切除,但他仍渴望开巡演,在舞台上死去。这无异于自杀,可他说:“我已经没救了……我又老又悲哀,这还是状况好的时候。我要挣脱这团烂泥。我不想默默死去,我要燃烧而尽——我要我的死亡成为吸引人的事件,一个奇观,一个谜题,一个艺术作品。”因为有他的不死心,为他写报道宣传的前撰稿人德鲁斯对这个“狗屁世界”重燃了希望:“‘当然,一切终将完蛋,’德鲁斯说,‘但是尚未。’”
珍妮弗·伊根未描绘傅斯科的演出,只在另一章提及他的结局:自杀未遂,还做了乳牛场老板。他在时间之河里只掉出了一声回响。但她浓墨重彩地描绘了斯科蒂是如何犹豫不决并最终鼓起勇气走上舞台。事实证明,人们依然会被老人的激情和放荡打动。当他听见观众的欢呼,那些“劲道十足、充满魅力、尖锐无比的东西”便重新释放了出来,“炸开了那个几分钟前看起来还很畏缩的斯科蒂驱壳”。斯科蒂是不肯向时间臣服的男人,他没有手机、没有网页,彻底独立于时代浪涛之外,这腔“纯净的怒火”烧起了次世代的潮流,未来的智能手机和音乐现场里也会回荡当年车库摇滚的回声。时间终于被证明可以克服。朋克永不落幕。
其实原作题目“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直译过来就是“恶棍来访”,“时间(岁月)就是个恶棍,对吧?”——这句对白在傅斯科和本尼那里甚至重复了两次。但他们都是“时间里的痴人”,当岁月这个恶棍砸开家门,他们也要拖着残留的躯壳,抄起干瘪的吉他,同它干最后一架。正如狄兰·托马斯那首著名的诗所写的那样: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
狂暴的人抓住并歌唱过翱翔的太阳,
懂得,但为时太晚,他们使太阳在途中悲伤,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严肃的人,接近死亡,用炫目的视觉看出
失明的眼睛可以像流星一样闪耀欢欣,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