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断绝的生命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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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墓园樱桃本身就是一个很诱人的意象。作者在文中也以诗意的视角和精湛的文笔大段描写了自然,描写主角菲利克斯在自然中悠游的快乐——这样的文字水平,还有思想境界,已经足够去写出一首真正的诗了!作者绝对有一颗诗人的心,才写得出这样的小说。 而且作者对人物的刻画也栩栩如生,几乎每个人物读过都令人难忘。 虽然在大家看来,剧情可能会有点简单——一部爱情悲剧,整个小说的感觉也偏古典,但这部小说,仅仅靠着它的诗意,就已经是独一无二的。 2 我们的主角菲利克斯,是一位富有生命力的青年,他能以欢笑化解矛盾。 他仍然记得怎样像孩子一样在乡间玩耍,尊重自然的一切,而动物们也会亲近他。 他明白真正的上帝,不是教堂里人造的上帝,而是广阔的乡间,对自然有着纯真的虔诚。 人们却反而轻视自然,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去崇敬无生命的偶像。一直想拯救菲利克斯这只迷途羔羊的卢加达姑妈,却不知道自己也是迷途者。 然而小说里处处都有原初生命力被陈规和宗教所压抑的痕迹,比如原本和善后来却开始喜欢对动物施虐的农夫,被关在屋子里练琴的表妹……于是我们便看到,一朵灿烂的金盏花在人造的阴霾里被活活闷死。 在小说的后面,菲利克斯因为无法与心目中的阿尼姆斯结合而陷入悲痛,在攀登山丘的时候,他差点就走上常人那条开始厌倦,渴望占有,在欲望和厌倦之间循环,最后沉醉于毁灭的路了。但即使是在最后的悲剧结局里,他仍然没有违背自己的本心。 3 表面上看,正是因为费利克斯吃下了墓园樱桃这枚禁果,追寻违背常理的爱情,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但换个角度看,不正是因为人们吃下了禁果,才会让菲利克斯这样灿烂如太阳的奇迹消逝,在每个人的心上都留下伤痕吗?生命之光熄灭,而所有人都得不到幸福。 亚当和夏娃背叛自然,凭着自我意识,吃下了分别善恶果,从此有了局限的善恶观念,羞耻地遮盖起自己的裸体,以陈腐的伦理,否定自己生命的本真。 从一个层面上来看,这是必然的过程,上帝将分别善恶果置于伊甸园中,也许正是有这个用意。人们以理性“征服”了自然,建立了自己的文明,为了控制危险的非理性生命力,建立了一系列教条。 小说以费利克斯的教父,与他本人的命运作了对比,营造出一种无可避免的沉重宿命感。也许这就是人类的命运:人们迎来理智的觉醒,却必然压抑原初的生命。最后迷失自我的人们将会奔向死亡,甚至迷恋毁灭,在理智的洪水之后重新回归混沌。 压抑生命必然会使人趋近死亡。于是人们放弃了当下,失落了永恒,有了对未来和死亡的恐惧。为了摆脱死亡,人们尽力榨取他人和其他生物的生命,来延续存在,最后迷失在积累的游戏里,成为了实则空虚的人造欲望的奴隶。 菲利克斯勇敢地吃下鲜艳的墓园樱桃,开始了向伊甸园的探寻,即使这种探寻,在当时的环境下注定是徒劳的。最后他献祭了自己,成为樱桃的养分,作为对后人的献礼和生命的象征,提醒我们越过人类社会的幻象,去关注内在的生命。 4 像菲利克斯这样,在度过童年之后,仍然保有原初生命力的青年,在这日渐腐朽的世界上是一个奇迹。我觉得即使他在这场悲剧中活下来了,他也许会受到人们的侵染,变得和城市里的人们一样厌倦而孤独,而不再是原来那个热情真诚的青年;或者在走过一段艰难的道路以后,成为一个温和的反抗者。 其他觉察到这一点而不愿失去本真,活下来的浪漫主义者们,只能苦苦坚持,直到死亡带走他们,或者他们主动投身死亡。 而在这样的痛苦中,不仅存活下来,还能够一边忍受内心的痛楚,一边发出爽朗的笑声,以自身去感染别人的人,那就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