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書的體例太煩了!
整理古書的目的,大致有二:第一是追求資料的準確性,所謂書非校不能讀者是也;第二是方便讀者,所謂一書在手眾本皆備是也。這是因為,一般讀者使用一本書或者閱讀一本書時,對原書的研究程度,基本上難以超越或達到該書整理者的水平;一般讀者既然在使用整理本,往往也難以有整理者的條件,能夠見到原書的眾多版本。這樣的原因,就決定了古籍整理者要達到的目的。如果不能達到這樣的要求,就會遭讀者厭棄。我覺得,《雲仙散錄》的整理本,就做得很糟糕。原書用《隨盦徐氏叢書》本做底本,這個本子相對於早期的菉竹堂本及其他叢書本,如《唐宋叢書》《説郛》等,有一個很大的特點,是不分卷。不同的版本系統之間,除了分卷與不分卷的的差別外,條目名稱也有差別。那麼,整理這個書,該如何操作?如何方便讀者?
學術界比較老的規矩,是整理古籍不要輕易改動原書,同時選擇底本要選善本。選善本,無外乎是選擇內容齊全、資料準確度高、刊刻時間早的本子。但這個選擇過程中又存在一些麻煩,時間早的,在內容上不一定有晚出精校本質量高,也不一定齊全。基於這個情況,整理者選晚出刻本,應該是考慮到已有校勘,質量上優於其他版本,這個出發點可以理解。但這個不分卷本,非常不便於研究者徵引。全書三百多條,用數字拉通排序,假如我們引用此書,難道要將條目序號列出來?這是很繁瑣的。通常的古書引用方式,有卷數者稱卷數;有卷數有條目名者,兩者並稱,非常便於覆覈。這種無卷數者,是很不便於使用的。
接下來就涉及到改古籍的問題了。古書到底能不能改,該不該改,以前的學者比較保守,是持反對意見的。一來覺得有損古籍原貌,二來是謙虛謹慎,怕出錯,覺得對不起古人與讀者。我對這兩個看法都不贊同,如果古書歷來都不改,也就不存在“版本”一詞了。如果明知古書有誤,有確鑿證據,也不改,謹慎倒是謹慎了,後來的研究者徵引時也要把錯誤的照錄,又出注説明么?豈不繁瑣。此外,校勘記的寫法,不同的研究者也習慣不同。大多數講究的是:底本不誤,他本有誤者,不出校記。沒有人能夠保證那些被忽視掉的異文肯定全是錯的,那為何要如此自信,忽略其他版本的異文?
說到這裡,《雲仙散錄》存在的問題之一,就是墨守成規,沿用了底本不分卷的體例,不便於查找,也不便於徵引。完全可以用底本的文字,重新分卷,或者將就其他版本的分卷。對古書重新分卷又不是什麽大逆不道之事,為啥不能做?比如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著録爲一百卷,今《四部叢刊三編》本不分卷,這麼大的書,整理時如果也不分卷,怎麼用?其次,這個整理本也沒有分卷本與不分卷本的條目對照,這與李劍國先生的《新輯搜神記》的體例相比,差遠了。我要查分卷本卷二的“得意田”一條,翻遍目錄,愣是沒找到!附錄中的《記事珠》,也提到了這一條就是《雲仙雜記》卷二的條目,但我爲了找這一條而要把全書細讀一邊么?我又不是閒人!過第三遍目錄,才發現這一條名稱變了,作“埋金九里”。找到原文,發現沒有校勘記。這意味著兩種情況:第一,眾本皆同。第二,異文被忽略了。張澍《蜀典》卷一二“改氏”條引此文,言之鑿鑿稱近刊本”改氏“誤作”段氏“,但沒有說是哪個版本。我翻這個《雲仙散錄》,居然是這麼個情況,意味著我得盡可能找其他版本來比對。那我還要你這個整理本何用?
好吧,老老實實翻其他版本。老夫運氣好,第一個翻的是《龍威秘書》本,該叢書第二集,總第十五冊,第十六葉左,正作”改氏“。
兩相對照,異文還不止這一處……你可以說這是參校本,你可以說參校本與底本不同的地方都是錯的,但湮滅異文,終究不好吧?張澍偏偏說作”改氏“是對的,作”段氏“是錯的,這又如何判斷?沒法判斷的話,至少要把不同觀點羅列出來吧。張澍不說版本,我跑來翻整理本《雲仙散錄》,你給我來個沒有校勘記。我不信邪,翻了其他版本,才翻一個——也不必再翻其他的了,就發現沒有校勘記並不意味著眾本皆同,一作”改氏“,一作”段氏“,整理者也沒能給個判斷,就直接抹殺了。
以前總迷信整理本,迷信中華書局本——不要笑,很多人都這樣。後來才發現,整理古籍如果方法與體例不對,如果不從便於讀者利用的角度出發,不本著全面反映眾本差異的情況出發,弄出來的東西肯定會招人厭棄的。
以上,也寫給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