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一种谴责——《冬将军来的夏天》初读记
说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姊妹篇或许不太准确,但说是一部关于爱与生命的治愈之作,也觉得把这部小说读得太过乐观。小说中说:“在这世界上,我们痛恨坏人,我们憎恶暴力者、诈欺者、无耻之徒。”私以为这句话更为点睛。
整本小说都不乏“魔幻”色彩,尽管甘耀明在后记中觉得这是“小魔幻”,然则不论是奇人异术的祖母也好,各有不同的几位“死道友”也好,都让人明显感到这是一个因“魔幻”而显得理想化的世界,并不真实。爱与正义的力量应当伟大,就像卫国战争中的冬将军,就像这次突如其来的强暴及对强暴控诉中一直出面抗争的第一人称主人公黄莉桦的祖母。
只是《冬将军来的夏天》最吸引我的点,却不在“冬将军”,而在“夏天”,在整个故事的大背景中。在第一章的强暴事件之后,作者于二、三两章中,笔墨几乎集中在各位“阿姨”,也即“死道友”们上,让人感觉似乎是换了个故事,直到第四章,要为控诉强暴出庭时,“冬将军”的故事才仿佛圆了回来。不过,不论说的是自己的事情也好,“死道友”们的事情也好,都关乎女性处境,都是对于形形色色的“坏人”的指控。
第一章所写的“强暴”,几乎是在黄莉桦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尽管已经符合“妨害性自主,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进行性交或猥亵”的定义,但是却显得很平静,甚至黄莉桦对于遭受强暴的感觉都不那么清晰明确。本身作为某种“陷阱”,这种手段就很是精致,而母亲不无息事宁人的态度(那句“我们不能被廖家白白欺负”听来很振奋,但是何谓“白白”?又或者说,得到“足够”的“实质补偿”,听起来不那么像“白给”之后,这件事情就能这么揭过去了吗?),以及打电话质问廖景绍时对方的闪烁其词,还有廖景绍的母亲也即幼儿园园长的步步紧逼,都使对“坏人”的清算每进一步都要竭尽全力。也许用这种方式淡化“强暴”本身,也正为了突出后续清算“坏人”之难吧。
但是扣住“强暴”来说,作者的两处补笔却又非常重要。其中一处是出庭时作为证人的马盈盈,提起自己曾为廖景绍前女友的缘由,是同样于酒醉时发生了肉体关系——同样在意识模糊中,对于此事究竟是“强暴”还是“半推半就”的认知发生模糊,最终倒向后者的情形。有了这处补笔,也就不难看出廖景绍先前对于黄莉桦的闪烁其词,只是某种“套路”的故技重施罢了。他似乎屡屡得手,从未考虑过会碰钉子,所以在黄莉桦的母亲近乎戳穿表演地说出“莉桦刚刚已经告诉我了,你这样做是错的”时,廖景绍那句“根本没有,你们不要诬赖我”的突然矢口否认,也就显得颇为可气又可笑。
另一处补笔,在我看来是不可等闲视之的“闲笔”。黄莉桦在被强暴之后,想到自己曾经看过强暴画面,是她在大学时的男友给她播放的A片,这种画面显然令她不舒服(更具特征性的是,在这种“强暴”剧情下,主演女优依旧能将“抗拒强暴”与“配合性交”做到并行不悖,这隐然反映了男性对于强暴的某种想象)。不知作者是否有意谴责这点,但我无意对某种类型的A片的显得“过于男性向”、“不尊重女性”的设计提出反对意见,只是这样的类型和手法究竟是否迎合了社会中男性对于女性的某种扭曲的看法(视作玩物之类?)或审美(强暴快感?),而这种看法或审美,却又被某些男性从不加以反思,甚至视作当然地落实在现实之中?
而即使是在第二、三章,已经和黄莉桦的被强暴几乎没有关系的情节,却也扣着女性的地位,只是毕竟着墨没有那么多。比如介绍“酒窝阿姨”时,提及她曾被丈夫用自己的名义开空头支票而被通缉,而丈夫在她逃亡时竟然反捅一刀,以“警告逃妻”为名离婚并另娶娇(富)妻。再如祖母和“死道友”们讨论女人是否可以和男人一样自在地尿尿或打呼。又如“假发阿姨”讲起她堂妹婚后如何遭受丈夫的施暴,最终忍无可忍用大量安眠药使丈夫陷入昏睡并用枕头将其闷死——但是这一切都是“假发阿姨”自己的故事,她甚至因此坐牢。
也即,如果我们把第二、三两章看作黄莉桦在遭受强暴并离开幼儿园之后、开庭控诉之前这段时间的某种回避、转移心情或者干脆是“逃亡”也好(第三章的“我的逃亡就要结束了”一句多少承认了这一点),只是,即使是在“逃亡”过程中,黄莉桦——不管意识到这点与否——始终处在一种对于仍然亟待改善的女性恶劣处境的体会当中。
而不论是“逃亡”时,或者是开庭现场,又或者是在那之后的遭遇黑社会,站在黄莉桦这边的,都是祖母和“死道友”们,是清一色的女性。她们各自受过不一样的委屈,甚至内部差异与分歧都大,但是在这些事情中却始终风雨同舟,这亦可看作是一种“女性主义”的描写或譬喻。
本书终章的夏去秋来,似乎给这个夏天一个非常匆促的结尾,黄莉桦的那句“不要问我的祖母怎样了,不要问我的官司怎样了”,似乎把一切都留白给读者自行想象了,但是我倾向于一种悲观解读,也即注定要来的祖母的去世到来了,官司也许谈不上“输”(读者肯定都已知道廖景绍的强暴行径,而从读者对这次开庭的“旁听”来看,至少他的事情在庭上尽人皆知,只是他可能不会吃判罚。这样一来,黄莉桦接下来是否会承受“荡妇羞辱”,不得而知),但多半没“赢”。
不过,对幼儿园小朋友小车的一次变更了原剧本的表演的描写,以一种首尾呼应的姿态,让我们看到,他以自己朴素的是非观,试图让“正义”得到实现。小说开头向黄莉桦诉说被廖景绍的“大雕”猥亵过的他,在结尾的“失控”表演中,把“大雕”的说法重又拿了出来,并且矛头直指廖景绍。所以也许官司如何都好(至少我在读到末尾时,是觉得也许官司并不顺利的),至少在看到小车的“失控”表演和幼儿园园长完全垮掉的表情时,颇有种幸灾乐祸以及又相信善恶终有报的心情。也许法律会因为自身的“程序正义”而反倒使“结果正义”被迫延宕(从这个角度来讲,“程序正义”的正当性或正义性又值得怀疑),但是至少从朴素的是非观出发,廖景绍的行为是非正义的。我不敢揣测作者是否有对法律提出质疑,或者是在法律之下仍然存在的“非正义”情状有谴责的意味,但至少在朴素的是非观这边,作者的谴责意味很明显。
所以,相比“《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姊妹篇”这种可能把《冬将军来的夏天》窄化为控诉强暴的定位或标签,我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部比宣传语更广谱的社会批判小说,叩问的是公理和正义的问题。而我在此寻章摘句地指出此书涉及女性处境的内容并加以阐说,亦不过拈其一端而已。
====================分====割====线====================
此外希望稍微提一下方言写作的问题。我读的台湾文学特别少,所以不清楚彼岸的方言写作究竟有何发展。我记得最早见到形诸文字的闽南方言写作,出自龙应台《美丽的权利》,比如《查某人的情书》(“查某/查母”、“查玻/查埔”实为闽南语“诸母”、“诸父”的音译,用以指女生、男生,现多用音译写法)中就把用以表达晚上或者晚些时候的“晏时”写作“暗时”(可能是一种错误的意译,因此文将清早写作“透早”,就是意译),再如《遮羞费》一文中出现的“古锥”(亦写作“古椎”),就是对某种形容人小巧可爱的表达法的音译(但我至今未能明白如何把这个词意译转写作汉语),把“不知也”写作“嗯宰样”(这就完全是音译了,并且有人撰写《台语不是粗鄙的语言》一文作回应,专门指责这种用法会对方言造成伤害)。而在《冬将军来的夏天》中,所用方言转写就多用意译,比如常被音写为“靠妖”的口语词,此书写作“哭枵”,就是写出本字了。
再比如,书中把准备写作“攒”(疑即音译译写作“款”的字),把高雅写作“大范”(音译可译写作“大板”,其意更接近于北方方言中的“牌面”),把小孩写作“细人”,把眼泪写作“目汁”(因为某种错误发音的积非成是,导致这个词更经常被译作“目屎”),都能让懂得闽南语的读者心领神会。编辑的注释工作也做得到位,比如注出“黑白来”是乱来的意思,再如注出“贵参参,买不落去”意为很昂贵,买不起(虽然我更倾向于把“买不落去”解释为“买不下去手”),以及注出“作伙”是“(凑在)一起”的意思,注出“厝边”是“邻居”的意思(“厝边”的字面义是屋旁,家的周围,“邻居”本身是引申义)等,都是很能见编辑用心的地方。
但也有些私以为不必注的内容,比如“亲像”意谓“很像”,也许不太需要辞费作解,再如“恁祖嬷”,确实意近普通话的“你姑奶奶我”,可是“祖嬷”的意思是曾祖母,固然有时候闽南语表达“老子”、“老娘”之类的话会用仅长一辈的“恁爸”、“恁母”,但也有用“恁祖公”、“恁祖嬷”的场合,对语气和情态有显著的加强,因而严格来讲只用“姑奶奶”言之,有些不确。此外,书中也有些私以为当注而未注的情况,比如“好佳哉”(语气稍轻一些则单言“佳哉”,应该可以算是意译),意谓庆幸、幸亏,又如闽南语常单用“免”字表达普通话中的不用,比如“免惊”是不用怕,“免烦恼”是不用担心,再如书中的“紧答应”,“紧”是赶紧的意思,所以好在有下文的“快答应”作为提示,否则读者可能也免不了要费些工夫猜测,但是在“紧答应”后出现的“没彩”(也写作“无彩”)则有徒然、白费、无回报等意思,若是不懂闽南语的读者,到此可能难免茫然。
而尽管这本书在方言写作上,至少同我之前阅读过的龙应台相比,在措辞或转写的层面上要进步太多,但是有些词依旧只能音译,比如“恁”和“阮”分别是表达“你的/你们”、“我的/我们”的闽南语单字音译,其本字如何,我至今也没弄明白,再如表示玩耍的“【辶+日】迌”和表示发疯的“痟”,可能都是音近的借字而非本字,表示都是的“拢嘛”,表示发疯的“番颠”和表示不伦不类的“阿里不达”,也都只能停留在音译层面,其本字如何,仍然尚待确定。当然,把所有闽南语方言特别的表达法全都找出相应的汉语本字并制定标准,本就超出了小说作家的管辖范围。这里不过聊述及此,以为参考或充建言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