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指瑕
原著是徐中约的成名作,近代外交史也是他专治的领域,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可说也凝聚了他对晚清中国如何融入世界的洞见——鉴于“与世界接轨”至今仍是一大课题,那我们如今更好地了解最初这一历程的最初尝试,也无疑有其必要。在他最重要的名著《中国近代史:1600-2000,中国的奋斗》中,徐中约将中国“近代”拉长到明末清初以来的整个长时段,并将目光聚焦在中国人如何主动应对这些危机与挑战,虽然本书作为一项更具体的专题研究仅着眼于晚清的22年,但这一内在的史观仍不时可见:即将中国放在世界格局中来看待,并着重历史人物如何调适应对这一变局。
虽然学界公认将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分水岭,但作为当时中国式天下体系核心的朝贡体制的崩坏,一般认为来自更晚的沿海危机:1871年牡丹社事件、1879年琉球废藩置县、1883-85年中法战争、1894-95年甲午战争,这一系列事件使得朝贡体系下原有的藩属关系瓦解,中国自此被迫完全转向国际法来处理这些纠纷和国际关系。徐中约的着眼点有所不同,他将这一关键时期往前推移到1858-1880年间,认为正是在此期间,西方列强(主要是英法俄美四国)通过条约、国际法知识等,软硬兼施让中国进入西方主导的国际格局。
毫无疑问,这样一个研究视角看重的,不是“朝贡体制的崩坏”过程,而是中国如何“与世界(=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接轨”,这两者有着微妙的差异,因为朝贡体系的最终崩坏是日本取代中国称霸朝鲜半岛,并随之颠覆东亚国际秩序(详见冈本隆司《属国与自主之间 : 近代中朝关系与东亚的命运》),但徐中约着意的并非朝贡体系本身,而是西方国际体系与朝贡体系之间的碰撞。与他后来那本《中国近代史》不同的是,《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这本书并未太多强调中国人在面对危机时的主动性——毕竟历史的事实是,“与国际接轨”对晚清诸公而言完全是被动无奈之举,它在很大程度上可说是西方强加的,中国人的主动性仅仅体现在如何在不得不接受这一国际体系的大前提下,有条件地学习、采纳、利用相应的规则趋利避害而已。
原著出版于1960年,有些观点在如今看来不必说已成常识,或得到了更细致深入的研究,但放在当时,无疑别具卓见。他通过对文献材料的爬梳整理,辨析出当时英法俄美四国不同的对华政策与态度(这在欧洲史上本是常识,但在国内的教材和政治话语中则常不加区分地视为“帝国主义”),看出像额尔金这样的外交官与在华英国商人之间的不同侧重,也清楚地看到清廷各级官员如何应对。在这样一个图景中,确切地说,人物的很多行事与其说是由其个性与能力决定的,倒不如说是因其在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所塑造的——特别是,限于他们所处位置与视野,他们有时哪怕做出了一个自认合理的判断,但却可能产生意料不到、乃至完全事与愿违的后果。
不过,细读下来可以发现,徐中约在行文时也不免带有自己的判断,那可说是一种进步主义的现代化史观产物,在对晚清人物的零星评价上特为显著,体现在他倾向于褒奖那些按现代化、国际观念来看“做对”了的人物(例如郭嵩焘),而贬斥那些“做错”了的人物(例如刘锡鸿)。这不是一种“理解之同情”的态度,因为那些“做错”了的人物,按他们当时所接受的观念来看,也可能是完全正当合理的。这给我的感觉是:徐氏本人作为一个深受西方学术教育的华人学者,在内心深处可能并未将西方国际体系和朝贡体系看作是两个对等、自洽的体系,而认为后者劣于前者,是落伍于时代的,未能适时作出调整的那些人,也就是颟顸误国的顽固保守派,理应遭受历史的无情审判。
对这段历史,徐氏可说相当熟悉,行文清晰流畅,往往几句话便以简洁交代,有时给人以一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译本质量也不错,硬伤不多,而且原著是从近代国际法角度切入论述,译者屈文生也长期从事法律翻译,也是合适人选。我是开卷后才模糊地意识到译者的名字有点眼熟,读到一半终于想起来,屈教授一直欠我一个道歉:2009年,他发表过一篇论文《谈谈人名翻译的统一与规范化问题:从查理曼,还是查理曼大帝说起》,据其标注,此文还是“国家哲学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YY017)”,并得到“上海市教委专项基金/法律翻译学项目资助”,但我当时看到后就认出来,文中一个重要章节“外国人名的翻译”中列举的全部七种错误,从分类到其中的具体例证,其实完全都出自我2006年的一篇博文《译文指瑕》。他在文末也将我那篇博文列为参考资料,但却放在一个无关的地方,一般读者很难意识到,他文中的这些关键段落,其实都不是他自己读书后费心做的总结。
此事已过去多年,当时我虽然无意中发现,但也并未举报到他所在的华东政法大学,要律师维权则靡费精力时日,近几年,连博文原先所载的blogbus都关闭了,此事遂宛如往日烟尘;倒是看到网上资料,他近几年在法律翻译领域也算小有名气,且已荣升外语学院院长,还是2015年度的长江学者。平心而论,这本《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原著颇有价值,译得也不差(这让我愈加困惑,他不是没水平的人,当初为何要做剽窃之举),我也没有必要为一时私人恩怨,孩子气似的地打个低分。不过经历当时一事,译者的名字我绝不会忘,更未原谅他的做法。
读完本书,权且借用当初旧作之名,将读书时目力所及的几处小疵列举如次:
p.17:汉代的张骞和班超曾分别受汉武帝和汉明帝的指派,于公元前138年和公元73年出使西域,这些地区包括印度-赛西亚人生活的中亚和匈奴人及赛西亚人生活的东土耳其。
按,似应指印欧系斯基泰人,“东土耳其”应译作“西域”。
p.22:工业化时代的西方和中国历史上短暂的夷狄部落有着天渊之别。译注:原文为“traditional ephemeral barbarian tribes”,疑似是“traditional peripheral barbarian tribes”(传统的周边夷狄部落)之笔误。
按,这应该不是作者的笔误,盖ephemeral一词只是说中国史上所遇到的夷狄部落昙花一现,骤盛骤衰,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只凭恃一时的武力,不足构成永久威胁,但工业化西方列强并不这么简单。此处ephemeral一词可意译为“兴衰无常的”或“昙花一现的”。
译者对法律翻译很熟,但可能历史知识储备不足,本书翻译时犯了一个大忌,即贸然去质疑原文有误,进而更改原文,但他的几次质疑其实都是错的。
p.79:李泰国比任何人都坚定地向广州总督体系开战,他认为该体系是令外国人像“羽毛球一样被朝廷与地方当局推来挡去”的根源。
按,据注解,这段话出自李泰国著Our Interests in China(1864年出版于伦敦),不过羽毛球作为一项球类运动,一般认为出现于印度,英国军官直至约1870年才学会,1873年贝福特公爵(duke of Beaufort)在自己庄园Badminton引入这项运动后,它在英文中才得到现在的英文名Badminton并推广开来。
p.180:中国人的恐外情结自南宋(1127-1280年)起日益加深。
一般认为1279年春厓山海战赵昺与群臣跳海自尽,标志着南宋覆灭;另一观点则主张1276年春临安城破,恭帝向元军投降,即已标志南宋覆灭。这一处应由作者承担。
p.229:在清王朝的前二百年里,清朝仅派出两个使团出使“西方”——两次都是出使俄罗斯,分别在1729和1731年由雍正皇帝派出,目的在于寻找一股可以消减耶稣会士在华搞阴谋诡计的力量,亦为实现清国在攻打准格尔部时能获得俄罗斯的帮助,或者说争权俄罗斯保持中立的允诺。
按,这里未列入图里琛使团,另,“准格尔”当作“准噶尔”。
p.248:[1867年]李鸿章此时已离任北洋通商大臣一职,自认不再适合在外交事务上多讲话。下译注:原文superindent of trade for the Southern Ports疑有误,应为Northern Ports。
按,原文其实无误。李鸿章1870年才调任直隶总督并兼北洋大臣,长达28年之久,但在1867年之前,他确实也曾担任过南洋通商大臣,因他1865年署理两江总督,而1866年设立的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
p.314:早在1864年,总理衙门的张斯桂——后任驻日本国副使——在为丁韪良所译《万国公法》撰写长篇序言时,就曾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英法俄美奥普意等七个主要西方国家比作战国七雄。
按,据前文p.208所记是:“他将现代欧洲比作先秦时期的中国,俄罗斯像秦国,英法两国好似楚国和晋国,美国像齐国,奥地利和普鲁士则好似鲁国和卫国,土耳其和意大利,犹宋与郑。”照此其实是八国(加土耳其),且明显并非战国七雄(无七雄中的燕赵韩三国),而是春秋列国形势,因为通行观点认为战国时期本身就始于三家分晋,战国时晋本身已不复存在,郑也很快被韩所灭。
p.367:中行说是汉文帝时期(公元前179-前156年)的一位太监原为宫廷太监。
按,此处后半句措辞重叠,似欠订正;严格来说,汉代只能说“宦官”,“太监”是明代因这类人出任某某监之职后才出现的称呼。又,汉文帝在位期间应为前180-前157年。
p.394:Ma Chien-chung马建中。
马建中=马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