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死物
这是一本非常流畅好看的非虚构著作,当然评价一本书好看,或多或少有点将其降格为消费品的意味。就算是汉堡可乐,充得了饥便有营养。 事实上,这本书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了一种西方人的价值观念。正是诸种观念,促成了长笛演奏家铤而走险。 我们可以看到,从最一开始的达尔文华莱士,航海大发现中激动的冒险家,到维多利亚时代繁琐复杂虚浮夸张的时尚,再到绑制飞蝇孜孜以求的当代人,他们都执迷于一种死物。华莱士制作了大量的标本,维多利亚时代时髦的女士们佩戴着增光添彩绚丽多姿的鸟儿的尸体,飞蝇的制作者们坚信只有真正的真鸟的羽毛,才能给予他们的艺术品以生命和魔力,不论它死去了多久。在他们的视野下,生物是否生存仿佛变得不重要了,生命力是一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充满变化和生机的“生”物,被降格为一种“死”物,它纯粹,客观,可知,可玩。作为死物的它,其价值不取决于生死,相反,它产生了永恒的诱惑,超越时间和生死,魅惑人心。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下,自然被粗暴地凝固了。真正诱惑于人的,不是羽毛,而是人们的自然观。想找到美,还是想找到片刻栖身其中的宁静,还是想找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知识,都只能求助于已死之物。千千万万的生灵,因人而死,死而不得已。 我家习惯养花。阳台上养过含羞草,绣球。我上的大学就像一座大花园,橙红橘绿,姹紫如染。在这里拿着这本封面上绘制了红红绿绿的博物馆鸟类标本的书,我有时候忍不住想,最先发现那些未知的世界的,如果是我们,那些鸟儿还会这样吗。一个从千年前就信奉自然和自然而然的社会,会强掠鸟儿们的生命和尸体吗? 这本书结尾于没有破案的破案,一些问题永远都没有答案了,但西人的世情百态已彰显了出来。案件的真相或许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借刀杀人的观念依然可能会转世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