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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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上,我是个很没有斗志的人,常常会羞愧地掩卷而逃.比如说,读小说的时候更喜欢奥斯丁、毛姆、梅里美这样的作家,而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敬而远之——但,这并不妨碍我认为他比前三位更伟大。读伯林的时候也非常过瘾,他是一个文字清晰,思想同样显白的作家(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伯林特别爱好分类,比如积极自由vs消极自由,刺猬vs.狐狸,伤感的作家vs.素朴的作家,这样就会让他的读者轻松很多)。施特劳斯的弟子布鲁姆也是不让我那么头疼的作家,他的政治哲学作品写得有诗人的气息,语言当然没话说——一个热爱卢梭、莎士比亚的人,在文字上怎么会让我们失望呢?当然还得感谢秦露的翻译,将布鲁姆对几篇评注莎士比亚的文章翻译的既典雅又晓白。
当然,有时候让我望而却步的作品,不是文字的原因,而是自己的理解力不够。所以,还是要迎难而上阿。就好比托克维尔和海德格尔,前者比较好懂,但是后者更深刻,更难懂,当然读起来也更刺激。
闲话少说,回到我们这本书。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的译者许章润老师可能是国学爱好者,用非常古典的文字来翻译本书.但是,这种译文读起来真的让人费解啊.非常期待该书的白话文版!就算给点福利我们的青年学生也好阿。
另外,该书导论部分,有一处似乎翻译得有些容易引起误解。第三页最后一段“关于法律的制定,有两种观点,鄙人甚为熟悉。一种观点倾向于恢复旧有制度,另一种观点倾向于为德国诸邦继受一部统一的法典。为了说明这第二种观点,此处有必要略作一番考察;而且,必得在双重历史联系中对它进行思考。”接下来两段就是“就第一种观点”和“就第二种观点”如果不反复阅读,很容易以为,“就第一种观点”这点讲的是前面提到的“倾向于恢复旧有制度的观点”,而“就第二种观点”讲的是“倾向于为德国诸邦继受一部统一的法典”。但是,实际上,这两段讨论的是“倾向于德国诸邦继受一部统一的法典”这种观点的两种思想渊源——理性主义的自然法学说和法律实证主义。译者用“就第一种观点”和“就第二种观点”很容易让读者误解,也许结合上下文换种表述,更好。
当然,有时候让我望而却步的作品,不是文字的原因,而是自己的理解力不够。所以,还是要迎难而上阿。就好比托克维尔和海德格尔,前者比较好懂,但是后者更深刻,更难懂,当然读起来也更刺激。
闲话少说,回到我们这本书。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的译者许章润老师可能是国学爱好者,用非常古典的文字来翻译本书.但是,这种译文读起来真的让人费解啊.非常期待该书的白话文版!就算给点福利我们的青年学生也好阿。
另外,该书导论部分,有一处似乎翻译得有些容易引起误解。第三页最后一段“关于法律的制定,有两种观点,鄙人甚为熟悉。一种观点倾向于恢复旧有制度,另一种观点倾向于为德国诸邦继受一部统一的法典。为了说明这第二种观点,此处有必要略作一番考察;而且,必得在双重历史联系中对它进行思考。”接下来两段就是“就第一种观点”和“就第二种观点”如果不反复阅读,很容易以为,“就第一种观点”这点讲的是前面提到的“倾向于恢复旧有制度的观点”,而“就第二种观点”讲的是“倾向于为德国诸邦继受一部统一的法典”。但是,实际上,这两段讨论的是“倾向于德国诸邦继受一部统一的法典”这种观点的两种思想渊源——理性主义的自然法学说和法律实证主义。译者用“就第一种观点”和“就第二种观点”很容易让读者误解,也许结合上下文换种表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