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命干杯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所无法解释的疑惑,比如最近的疑惑就是,为什么写出如此充满着对力量、对坚强、对生命力所渴望的书《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最后的结局却是吞抢自杀?到底是什么样的绝望,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在他笔下一片斑斓的世界。
这部书所有的故事里只有一个中心——斗争。和寒冷斗争,和饥饿斗争,和贫穷斗争,和自然灾害斗争,和想干掉自己的同类斗争。有的人赢了,哪怕只是赢得了暂时的苟延残喘,更多人输了,尸体将被大自然默默吞埋。但我总觉得,在经历过如此不得不让人超越极限后的努力,每一个人都应该会看开,这所谓的看开就是,结果并不重要。就好比《热爱生命》中的主角,当他躺在海滩上等待营救时已经奄奄一息,神智也很难称的上清醒,但尽管如此,他仍然有着对于同类生命消失后的悲悯和尊重,他没有拿走那个弃他而走最后又葬身荒野的同伴尸体上的金快。尽管那个人死了,但是死并不是最后的结局,重要的是他们曾成为过伙伴,重要的是他们一起体验过一段艰辛的历程,重要的是他自己现在还活着。有回忆也有求生的欲望,他想作为一个人活着。
有时候说句实话,我们的确是不知道,到底怎么才算作为一个人活着,并且活的有滋味。于是有时候感觉大家都在忙于证明自己,有的人用金钱的数量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权利地位证明自己,有的人用事业成功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家庭幸福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儿孙后代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性高潮的时间证明自己……那么,一个醉心工作,努力为GDP做贡献的人,真的比一个懂得找一个地方晒太阳的懒汉更接近于人的本质么?
这个问题,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倒越来越接近于那样的懒汉,我懒的和生命计较,懒的提长远计划,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情况下,我想尽可能地过自由的生活。我不用再过喝酒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品位,写作是因为想赚稿费,穿衣打扮是为了取悦某个男人,而取悦他是为了考虑一些一辈子的事情。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不去考虑这些那些需要证明自己的事情了。我喝酒因为我喜欢半醉的感觉,我穿衣打扮是因为这样我高兴,我写作是因为我很得意有时候我可以这样买弄我的小聪明,而我和一些男孩子在一起胡说八道,也是因为我想看到他们在我面前轻松、开心的摸样。
我这种人竟然没有穷困潦倒甚至人摸狗样地活在大家面前,竟然没有被蒙上面纱绞死而还可以拉着男人的手P颠P颠地满大街乱窜,这也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多元化了。我这种小人得志的心情直接影响了我的世界观,现在如果有个身体健全生活安逸的人对我哭诉生活的无聊和不快乐,我会先给他这本热爱生命,他看完再哭只有给他耗子药了。杰克·伦敦都自杀了,你还这么没劲地活着干吗……
又扯远了。
继续说书,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由于我的性别关系——是《女人的刚毅》,这个没有文化长的也不美的女人,可把我迷死了。她的坚强,她的勇敢,她的不怨天尤人,她的敢做敢当,甚至她最后对生命的舍弃,都让我迷恋的要死。这是一个曾经向牲口一样被男人买走的印第安女人,男人买他的原因当然不是爱,而是因为她白天可以做个旅行助手,夜里可以做个取暖的伙伴。他从来没有把她当人看,即便如此,她仍然观察这男人的优点,帮助他,鼓励他,甚至替他送命。因为跟着这个男人,她最后活活饿死在冰天雪地的荒野,而她饿死的原因是因为她把本该自己吃的粮食藏了一半给她的男人。
“我跟你在一起,我常常把你跟别的种族的人比较,觉得你在他们当中充满光荣,你的话有道理,你对人从不失信。于是我就渐渐觉得你值得我自豪了,后来,你就占据了我整个的心。”
这个就是这个应该没有读过书的印第安女人临死前的表白,但我觉得这句坦白的话比我当年曾经说过的无数句假惺惺的甜言蜜语要感人的多。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石头一样的男人也会感动,更何况他们曾经同生共死,更何况她是为了让他活下去才愿去饿死的。男人“急疯了,一下子把那个装的很满的口袋扔掉了,对她赌咒,说我的路也在这儿到了头了,一直说得她那双累坏了的眼睛里充满了眼泪。”,于是她说“在所有的男人里面,你一生走的路都是光荣的,你说的话永远都算数。难道现在你会忘了荣誉,在这里说起废话来吗?难道你不记得四十哩站的人了么?他们把自己最好的粮食和最好的狗都给了你。我一向认为自己的男人是值得骄傲的。让他振作起来,套上雪鞋,走吧,让我仍旧觉得他值得我自豪吧。”
我无法描述爱情的含义,也无法描述生命的意义。我不坚强,不果断,甚至无法称的上贤淑,但我觉得,这样的伙伴和这样的信念,也同样是值得我生,值得我死。
我还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念头使杰克·伦敦最后绝望自杀,这个曾经如此得心应手地讴歌生命、力量、爱情和想象力的汉子。也许他最后也迷失在了扼杀人类想象力的,现实中的自我证明中,因为毕竟他也曾写了许多垃圾,没有想象力、没有希望、没有知心伴侣,这样的生命的确是对自己的嘲笑……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无论如何,我毕竟看到了这样一些好故事,知道了这样一些勇敢的人,今天虽然没有什么阳光,却仍然值得我懒洋洋地为自己还存在着的生命干一杯。
这部书所有的故事里只有一个中心——斗争。和寒冷斗争,和饥饿斗争,和贫穷斗争,和自然灾害斗争,和想干掉自己的同类斗争。有的人赢了,哪怕只是赢得了暂时的苟延残喘,更多人输了,尸体将被大自然默默吞埋。但我总觉得,在经历过如此不得不让人超越极限后的努力,每一个人都应该会看开,这所谓的看开就是,结果并不重要。就好比《热爱生命》中的主角,当他躺在海滩上等待营救时已经奄奄一息,神智也很难称的上清醒,但尽管如此,他仍然有着对于同类生命消失后的悲悯和尊重,他没有拿走那个弃他而走最后又葬身荒野的同伴尸体上的金快。尽管那个人死了,但是死并不是最后的结局,重要的是他们曾成为过伙伴,重要的是他们一起体验过一段艰辛的历程,重要的是他自己现在还活着。有回忆也有求生的欲望,他想作为一个人活着。
有时候说句实话,我们的确是不知道,到底怎么才算作为一个人活着,并且活的有滋味。于是有时候感觉大家都在忙于证明自己,有的人用金钱的数量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权利地位证明自己,有的人用事业成功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家庭幸福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儿孙后代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性高潮的时间证明自己……那么,一个醉心工作,努力为GDP做贡献的人,真的比一个懂得找一个地方晒太阳的懒汉更接近于人的本质么?
这个问题,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倒越来越接近于那样的懒汉,我懒的和生命计较,懒的提长远计划,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情况下,我想尽可能地过自由的生活。我不用再过喝酒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品位,写作是因为想赚稿费,穿衣打扮是为了取悦某个男人,而取悦他是为了考虑一些一辈子的事情。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不去考虑这些那些需要证明自己的事情了。我喝酒因为我喜欢半醉的感觉,我穿衣打扮是因为这样我高兴,我写作是因为我很得意有时候我可以这样买弄我的小聪明,而我和一些男孩子在一起胡说八道,也是因为我想看到他们在我面前轻松、开心的摸样。
我这种人竟然没有穷困潦倒甚至人摸狗样地活在大家面前,竟然没有被蒙上面纱绞死而还可以拉着男人的手P颠P颠地满大街乱窜,这也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多元化了。我这种小人得志的心情直接影响了我的世界观,现在如果有个身体健全生活安逸的人对我哭诉生活的无聊和不快乐,我会先给他这本热爱生命,他看完再哭只有给他耗子药了。杰克·伦敦都自杀了,你还这么没劲地活着干吗……
又扯远了。
继续说书,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由于我的性别关系——是《女人的刚毅》,这个没有文化长的也不美的女人,可把我迷死了。她的坚强,她的勇敢,她的不怨天尤人,她的敢做敢当,甚至她最后对生命的舍弃,都让我迷恋的要死。这是一个曾经向牲口一样被男人买走的印第安女人,男人买他的原因当然不是爱,而是因为她白天可以做个旅行助手,夜里可以做个取暖的伙伴。他从来没有把她当人看,即便如此,她仍然观察这男人的优点,帮助他,鼓励他,甚至替他送命。因为跟着这个男人,她最后活活饿死在冰天雪地的荒野,而她饿死的原因是因为她把本该自己吃的粮食藏了一半给她的男人。
“我跟你在一起,我常常把你跟别的种族的人比较,觉得你在他们当中充满光荣,你的话有道理,你对人从不失信。于是我就渐渐觉得你值得我自豪了,后来,你就占据了我整个的心。”
这个就是这个应该没有读过书的印第安女人临死前的表白,但我觉得这句坦白的话比我当年曾经说过的无数句假惺惺的甜言蜜语要感人的多。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石头一样的男人也会感动,更何况他们曾经同生共死,更何况她是为了让他活下去才愿去饿死的。男人“急疯了,一下子把那个装的很满的口袋扔掉了,对她赌咒,说我的路也在这儿到了头了,一直说得她那双累坏了的眼睛里充满了眼泪。”,于是她说“在所有的男人里面,你一生走的路都是光荣的,你说的话永远都算数。难道现在你会忘了荣誉,在这里说起废话来吗?难道你不记得四十哩站的人了么?他们把自己最好的粮食和最好的狗都给了你。我一向认为自己的男人是值得骄傲的。让他振作起来,套上雪鞋,走吧,让我仍旧觉得他值得我自豪吧。”
我无法描述爱情的含义,也无法描述生命的意义。我不坚强,不果断,甚至无法称的上贤淑,但我觉得,这样的伙伴和这样的信念,也同样是值得我生,值得我死。
我还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念头使杰克·伦敦最后绝望自杀,这个曾经如此得心应手地讴歌生命、力量、爱情和想象力的汉子。也许他最后也迷失在了扼杀人类想象力的,现实中的自我证明中,因为毕竟他也曾写了许多垃圾,没有想象力、没有希望、没有知心伴侣,这样的生命的确是对自己的嘲笑……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无论如何,我毕竟看到了这样一些好故事,知道了这样一些勇敢的人,今天虽然没有什么阳光,却仍然值得我懒洋洋地为自己还存在着的生命干一杯。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