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信仰之条件
任公自序:
夷考当时武士信仰之条件,可得十数端。
一曰,常以国家名誉为重,有损于国家名誉者,刻不能忍,如先毂、栾书、卻至、雍门子狄之徒是也;
一曰,国际交涉,有损于国家权利者,以死生争之,不畏强御,如曹沫、蔺相如、毛遂之徒是也;
一曰,苟杀其身而有益于国家者,必趋死无吝无畏,如郑叔詹、安陵缩高、侯嬴、樊於期之徒是也;
一曰,己身之名誉,或为他人所侵损轻蔑,则刻不能忍,然不肯为短见之自裁,不肯为怀忿之报复,务死于国事,以恢复武士之誉,如狼瞕、卞庄子华周、杞梁之徒是也;
一曰,对于所尊长,常忠实服从,虽然,苟其举动有损于国家大计或名誉者,虽出自所尊长,亦常抗责之不肯假借,事定之后,亦不肯自宽其犯上之罪,而常以身殉之,如鬻拳、先轸、魏绛之徒是也;
一曰,有罪不逃刑,如庆郑、奋扬之徒是也;
一曰,居是职也,必忠其职,常牺牲其身乃至牺牲一切所爱以殉职,如齐太史兄弟,及李离、申鸣、孟胜之徒是也;
一曰,受人之恩者,以死报之,如北郭骚、豫让、聂政、荆轲之徒是也;
一曰,朋友有急难以相托者,常牺牲其身命及一切利益以救之,如信陵君、虞卿之徒是也;
一曰,他人之急难,虽或无与于我,无求于我,然认为大义所在,大局所关者,则亦锐身自任之,而事成不居其功,如墨子、鲁仲连之徒是也;
一曰,与人共事,而一死可以保秘密,助其事之成立者,必趣死无吝无畏,如田光、江上渔父、溧阳女子之徒是也;
一曰,死不累他人,如聂政之于其姊,贯高之于其王是也;
一曰,死以成人之名,如聂荣之于其弟是也;
一曰,战败,宁死不为俘,如项羽、田横之徒是也;
一曰,其所尊亲者死,则与俱死,如孟胜之门人、田横之客是也;
一曰,其所遇之地位,若进退维谷,不能两全者,则择其尤合于义者为之,然事过之后必以身殉,以明其不得已,如鉏鹿、奋扬、子兰子之徒是也;一曰,其初志在必死以图一事者,至事过境迁以后,无论其事或成或不成,而必殉之,以无负其志,如程婴、成公赵之徒是也;
一曰,一举一动,务使可以为万世法则,毋令后人误学我以滋流弊,如子囊、成公赵之徒是也
其余诸美德,尚不可悉数。要而论之,则国家重于生命,朋友重于生命,职守重于生命,然诺重于生命,恩仇重于生命,名誉重于生命,道义重于生命,是即我先民脑识中最高尚纯粹之理想,而当时社会上普通之习性也。
夷考当时武士信仰之条件,可得十数端。
一曰,常以国家名誉为重,有损于国家名誉者,刻不能忍,如先毂、栾书、卻至、雍门子狄之徒是也;
一曰,国际交涉,有损于国家权利者,以死生争之,不畏强御,如曹沫、蔺相如、毛遂之徒是也;
一曰,苟杀其身而有益于国家者,必趋死无吝无畏,如郑叔詹、安陵缩高、侯嬴、樊於期之徒是也;
一曰,己身之名誉,或为他人所侵损轻蔑,则刻不能忍,然不肯为短见之自裁,不肯为怀忿之报复,务死于国事,以恢复武士之誉,如狼瞕、卞庄子华周、杞梁之徒是也;
一曰,对于所尊长,常忠实服从,虽然,苟其举动有损于国家大计或名誉者,虽出自所尊长,亦常抗责之不肯假借,事定之后,亦不肯自宽其犯上之罪,而常以身殉之,如鬻拳、先轸、魏绛之徒是也;
一曰,有罪不逃刑,如庆郑、奋扬之徒是也;
一曰,居是职也,必忠其职,常牺牲其身乃至牺牲一切所爱以殉职,如齐太史兄弟,及李离、申鸣、孟胜之徒是也;
一曰,受人之恩者,以死报之,如北郭骚、豫让、聂政、荆轲之徒是也;
一曰,朋友有急难以相托者,常牺牲其身命及一切利益以救之,如信陵君、虞卿之徒是也;
一曰,他人之急难,虽或无与于我,无求于我,然认为大义所在,大局所关者,则亦锐身自任之,而事成不居其功,如墨子、鲁仲连之徒是也;
一曰,与人共事,而一死可以保秘密,助其事之成立者,必趣死无吝无畏,如田光、江上渔父、溧阳女子之徒是也;
一曰,死不累他人,如聂政之于其姊,贯高之于其王是也;
一曰,死以成人之名,如聂荣之于其弟是也;
一曰,战败,宁死不为俘,如项羽、田横之徒是也;
一曰,其所尊亲者死,则与俱死,如孟胜之门人、田横之客是也;
一曰,其所遇之地位,若进退维谷,不能两全者,则择其尤合于义者为之,然事过之后必以身殉,以明其不得已,如鉏鹿、奋扬、子兰子之徒是也;一曰,其初志在必死以图一事者,至事过境迁以后,无论其事或成或不成,而必殉之,以无负其志,如程婴、成公赵之徒是也;
一曰,一举一动,务使可以为万世法则,毋令后人误学我以滋流弊,如子囊、成公赵之徒是也
其余诸美德,尚不可悉数。要而论之,则国家重于生命,朋友重于生命,职守重于生命,然诺重于生命,恩仇重于生命,名誉重于生命,道义重于生命,是即我先民脑识中最高尚纯粹之理想,而当时社会上普通之习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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