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介意看起来像枚书托
王小峰曾经在blog里写,你们要是不去买<来自民间的叛逆>,我天天在这里推荐.我想我比他更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第一,我自己买了书,想看的自可以来借;第二,我不是这本书的主编.
我对于书籍的趣味性总有一种偏执的态度,情节与人物薄弱,则好感先行减半,若再短了热情,这书就可以封存或送人了.因此,对于我来说,专家学者派民歌史往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是因为激情澎湃,语言仿佛甩炮子儿,而是因为水分实在太少,看起来味同嚼蜡.让人高兴的是,翻到吉米.罗杰斯录最后一张唱片的故事时,我马上知道,自己手里拿的并不是又一本<大国的兴衰>.
这的确不是一本明晰的历史,它叙事自在,纵横开阖,有时会搅昏你的脑袋,但不会让你变成美国民歌通.可是,它又的确会让你爱上一些人,爱上一些歌.有些人,有些歌,不先行了解,的确是无法热爱的.当然这也因人而异,对于我来说,这里若要举例,便是嬉皮士和鲍勃.迪伦.
即使是现在,我也要说,鲍勃.迪伦的嗓子决定他是个糟糕的歌手.看前十首歌时,你也许会在摸不着头脑之余,觉得他是个天才词作者,但十首往后,他就开始让你摸不着头脑之余依旧摸不着头脑了.可是,我们不能不爱这个有点臭脾气,有点摸不透,永远有新想法的年轻人.(是的,我是说,我们.你看,我已经像那些把"我的书是客观历史"喊得最响亮的人一样,在试图左右你的看法了.)新奇有趣的词中意象,让乐队即兴发挥的录音方法...当然,最重要的是,永远超前的思想.虽然插电民歌在当时为他赢来一片骂声,对于木吉他派来说,那些歌也确实不好听,但如书中所说,没有叛逆二字,就没有美国民歌.
西蒙和加芬克尔固然好听,但他们并没有像迪伦和贝兹一样,成为民歌之王,民歌之后.他们太过温和,太过非政治.
似乎所有围绕叛逆的话题最后总会归结到政治上来.这是不奇怪的.这两字并非单纯的国际关系与外交实践,当我们把政治话题的范围扩大到税收,女权,经济干预等方面时,它就成为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概念.也许西蒙的情歌会让人夜半自怜垂泪,但是,<美国派>中"音乐已死"的喟叹会让人为逝去的歌手扼腕,<维克托.贾哈>会让自由人士质疑美国民主,而这就是民歌不同于流行歌曲的地方.
成功的作品总是在同行中彰显个性,却又在听众/观众中追求共性与共振的.也许自怜自恋方向的共振,我们已经不需要更多.
从同样角度看来,作为一本美国民歌史,本书中动辄花费大量篇幅介绍美国某种文化现象的相关历史,也就更不奇怪了.嬉皮士运动,LSD的历史,曼森家族事件...不理解这些,作者就无法震撼你,达到通过共鸣同化读者的险恶目的.何况,这些历史事件全都叫险恶作者介绍得嘻笑怒骂,精彩非常,由一个个生动的,几乎还没有成为历史的人物演绎出来,十分好看,让人摩拳擦掌,只恨所生非时.
我想别着粉色康乃馨去加州,我想亲见伍德斯托克的混乱与辉煌,我想救回红月之下的尼克.德雷克,我想给予菲尔.奥克斯他应该得到却始终未获的鼓励,我想叫鲍勃.迪伦永生,始终活在时代前方.
有些事,有些人,是该永恒的.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被袁越成功同化,爱上了这一切.
我对于书籍的趣味性总有一种偏执的态度,情节与人物薄弱,则好感先行减半,若再短了热情,这书就可以封存或送人了.因此,对于我来说,专家学者派民歌史往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是因为激情澎湃,语言仿佛甩炮子儿,而是因为水分实在太少,看起来味同嚼蜡.让人高兴的是,翻到吉米.罗杰斯录最后一张唱片的故事时,我马上知道,自己手里拿的并不是又一本<大国的兴衰>.
这的确不是一本明晰的历史,它叙事自在,纵横开阖,有时会搅昏你的脑袋,但不会让你变成美国民歌通.可是,它又的确会让你爱上一些人,爱上一些歌.有些人,有些歌,不先行了解,的确是无法热爱的.当然这也因人而异,对于我来说,这里若要举例,便是嬉皮士和鲍勃.迪伦.
即使是现在,我也要说,鲍勃.迪伦的嗓子决定他是个糟糕的歌手.看前十首歌时,你也许会在摸不着头脑之余,觉得他是个天才词作者,但十首往后,他就开始让你摸不着头脑之余依旧摸不着头脑了.可是,我们不能不爱这个有点臭脾气,有点摸不透,永远有新想法的年轻人.(是的,我是说,我们.你看,我已经像那些把"我的书是客观历史"喊得最响亮的人一样,在试图左右你的看法了.)新奇有趣的词中意象,让乐队即兴发挥的录音方法...当然,最重要的是,永远超前的思想.虽然插电民歌在当时为他赢来一片骂声,对于木吉他派来说,那些歌也确实不好听,但如书中所说,没有叛逆二字,就没有美国民歌.
西蒙和加芬克尔固然好听,但他们并没有像迪伦和贝兹一样,成为民歌之王,民歌之后.他们太过温和,太过非政治.
似乎所有围绕叛逆的话题最后总会归结到政治上来.这是不奇怪的.这两字并非单纯的国际关系与外交实践,当我们把政治话题的范围扩大到税收,女权,经济干预等方面时,它就成为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概念.也许西蒙的情歌会让人夜半自怜垂泪,但是,<美国派>中"音乐已死"的喟叹会让人为逝去的歌手扼腕,<维克托.贾哈>会让自由人士质疑美国民主,而这就是民歌不同于流行歌曲的地方.
成功的作品总是在同行中彰显个性,却又在听众/观众中追求共性与共振的.也许自怜自恋方向的共振,我们已经不需要更多.
从同样角度看来,作为一本美国民歌史,本书中动辄花费大量篇幅介绍美国某种文化现象的相关历史,也就更不奇怪了.嬉皮士运动,LSD的历史,曼森家族事件...不理解这些,作者就无法震撼你,达到通过共鸣同化读者的险恶目的.何况,这些历史事件全都叫险恶作者介绍得嘻笑怒骂,精彩非常,由一个个生动的,几乎还没有成为历史的人物演绎出来,十分好看,让人摩拳擦掌,只恨所生非时.
我想别着粉色康乃馨去加州,我想亲见伍德斯托克的混乱与辉煌,我想救回红月之下的尼克.德雷克,我想给予菲尔.奥克斯他应该得到却始终未获的鼓励,我想叫鲍勃.迪伦永生,始终活在时代前方.
有些事,有些人,是该永恒的.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被袁越成功同化,爱上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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